為規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行為,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招生工作突出問題,省教育廳黨委近日印發方案,決定於8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省範圍內對義務教育學校違規招生行為問題進行專項整治。
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負責人介紹,本次專項行動將重點治理以下10種義務教育學校違規招生入學行為:
1.義務教育學校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的;
2.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未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以各種名義組織考試或變相「掐尖」選生源的;
3.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學生考試成績、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考級證明或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等作為招生入學和分班依據的;
4.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未納入屬地統一管理,未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或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超範圍招生的;
5.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的;
6.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鈎的「捐資助學款」的;
7.義務教育學校未實行均衡分班,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的;
8.初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考成績排名、宣傳中考狀元的;
9.義務教育學校存在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的,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的;
10.買賣所謂入學「指標」,為擇校提供便利並從中牟利的。
省教育廳黨委要求,各市縣要將違規招生行為專項整治情況作為2020年對學校綜合考核的重要指標,對違規辦學行為嚴重且專項整治不到位的學校嚴格問責。各市縣教育局黨委(黨組)要對義務教育學校違規辦學情況進行機動式專項督查,對存在違規辦學行為的學校進行嚴肅處理,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違規辦學情況嚴重的學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依照相關規定進行分類處理和責任追究。
其中,違規情節嚴重的學校,將被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同時對該校校長依情給予通報批評、誡勉談話、行政處分、調離崗位,直至撤職處分。涉嫌違法違規違紀的學校或個人,將由紀檢、組織等部門聯合作出組織處理;涉嫌買賣所謂入學「指標」等違法行為的學校或個人,線索將移交當地公安部門,由公安部門查實後依法處理。
省教育廳違規招生行為專項整治監督電話已經開通,群眾可撥打0898-65324535反映情況。
各市縣舉報電話
來源:海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