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需要一份專業遺囑

2021-02-13 新財富雜誌

生前經歷了8年漫長爭產案的龔如心,依然立不好遺囑。坐擁830億港元財富的她,身後又因兩場遺產糾紛案不得安寧。對於富人,儘早規劃、專業全面的遺囑安排,有助於避免後人為爭產而傾軋。即使資財有限,也不要隨意使用網上下載的遺囑範本,由專業人士製作文意精準的文件,可以把資產留給心目中的繼承人。中國2016年全面開徵遺產稅的可能,使得遺囑的避稅安排也更加重要。

涉三場遺產糾紛,龔如心生前身後不得安寧

2015年5月18日,華懋慈善基金爭當龔如心830億港元遺產受益人的訴訟終於塵埃落定。此時,距離這一巨額財富的主人龔如心離世已經長達8年之久。

龔如心,這個愛穿奇裝異服的女人,一生深受遺產爭訟的困擾(附圖)。


在她生前,為了繼承被宣告死亡的丈夫王德輝的遺產,自1997年起她和公公王廷歆多次對簿公堂,耗時8年曆經兩次敗訴,終於在終審程序中勝訴,並得到近400億港元的遺產。這個世紀爭產案曾經創下香港司法審判歷史上172天的最長審訊時間紀錄。

2007年4月3日龔如心病故。然她屍骨未寒,風水師陳振聰於2007年4月18日聲稱擁有她籤名的遺囑,要將全部遺產遺贈給他本人。這份遺囑與華懋慈善基金會持有的遺囑內容迥異。這場爭產官司打了3年,結果庭審證實,陳振聰的遺囑系偽造,全部遺產撥歸華懋慈善基金會。陳振聰遺產未得,卻因偽造遺囑獲刑12年,鐐銬加身。

但遺產糾紛至此並未終結。2012年,香港律政司以遺產守護人身份訴至法院,要求法庭解釋遺囑,並確認華懋慈善基金會到底是受託人還是受益人。又是3年,本以為穩操勝券的華懋慈善基金會,最終被香港終審法院判為「基金受託人」。

這三個遺產訴訟都是曠日持久,耗財無數,其中龔如心與其公公爭產案的律師費高達兩億港元。

遺囑兌現可能面對的四大困局

遺囑制度設立之初衷,本是為了使家族財富順利傳承,定紛止爭。然而,與龔如心相關的三個遺囑訴訟,卻拷問著遺囑制度能否保障家族財富的順利傳承。筆者認為,其遺囑之所以面臨如此困局,有四大原因。

1.遺囑字跡真偽難辨。

在龔如心和其公公王廷歆之間的爭產訴訟中,案件爭議焦點就是遺囑的真偽。

其公公王廷歆手持王德輝1968年所立遺囑,堅持遺產應由自己和龔如心二人平分。然龔如心卻持有1990年由其丈夫王德輝籤名且由管家謝炳炎見證的4頁牛油紙遺囑,該遺囑「one life one love」表明龔如心是一生至愛,其遺產全部歸其所有。

王廷歆認為,兒子知道龔如心出軌,不會把全部財產留給她,堅信龔如心所持遺囑系偽造。其聘請的具有30多年筆跡鑑定工作經驗的國際權威專家美國人雷斯涅維奇和加拿大華裔筆跡鑑定專家也鑑定,龔如心所持遺囑是臨摹的贗品。龔如心因此兩次敗訴。

2000年,龔如心輾轉邀請到了中國人民大學物證鑑定中心的徐立根赴港對遺囑進行鑑定。最終,徐立根協同中國刑警學院教授賈玉文和中國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研究員詹楚材鑑定遺囑為真跡。該鑑定意見最終幸運地被香港終審法院採納,龔如心因此如願勝了訴訟得到遺產。

在陳振聰和華懋慈善基金之間的爭產案件中,爭議焦點除了陳振聰和龔如心的關係外,仍然是遺囑的真偽。這個爭產案件歷時3年懸而未決,辯方將3份遺囑上提取的DNA樣本送交全球著名的英國Cellmark化驗所檢驗,結果遺囑被驗證系偽造,陳振聰也因偽造遺囑獲刑12年。

除筆跡外,遺囑之所以常常真偽難辨,往往有多重原因。

遺囑鑑定技術上存在難度。遺囑鑑定不僅僅要鑑定字跡,記載遺囑之紙張、墨水、DNA樣本等都需要鑑定。這些要素可能因為時間、保管環境、偽造等因素而遭受物理損耗或者損壞,以致從技術上難以精準地辨其真假、新舊。例如,在龔如心和其公公王廷歆的爭產案中,筆跡鑑定專家需要藉助顯微鏡、放大鏡花費好幾天時間才能鑑別筆跡真偽,而遺囑所用墨水的時間從技術層面上講,很難精準到具體的年份。

提供鑑定參照物有困難。要想鑑定遺囑上筆跡、DNA樣本以及墨水、紙張等之真偽,必須有立遺囑人生前的相關樣本為參照。問題在於發生遺囑糾紛之時,立遺囑人已經死亡,往往難以找到足夠數量的參照物,或者雖然可參照存在,但已被遺產利害關係人銷毀、藏匿而不可得。

遺囑鑑定耗財耗時。這三個爭產訴訟耗時都在3年之上,花費的律師費更是高達億元。如此高額時間和經濟成本即使富貴之流也不堪重負,更何況普通百姓?眾所周知,梅豔芳的媽媽覃美金昔日錦衣玉食,如今卻因為爭產訴訟淪落街頭。

2.遺囑所表達的文意模糊,難以釐清。

依據民法意思自治之精神,一份臨終遺囑之所以具有法律拘束力,引起遺產權屬之變動,是因為遺囑首先體現了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然而,在立遺囑人已經亡故的情況下,其主觀真實意圖往往無法考證。依據遺囑所記載的文意來作判定,必然受法律文化、遺囑執行人、文字表述等因素之影響,與立遺囑人之主觀真實意願有差異的情況在所難免,遺囑文意模糊無法實現立遺囑人遺願的情形由此而生。

在香港律政司和華懋慈善基金會的遺產爭訟中,龔如心死後將其830億港元資產「全部撥歸」給華懋慈善基金(在大陸法系下,這屬於遺贈),但華懋慈善基金會到底是遺產的受託人還是受益人,是案件的爭議焦點。香港高等法院及上訴庭早前先後裁定華懋慈善基金只是遺產「信託人」並非「受益人」。華懋慈善基金不服判決上訴至終院,香港終院最終駁回其上訴,裁定其只是遺產「信託人」。

事實上,龔如心之遺囑中「我所有財產於我離世之後全部撥歸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的表述,確實容易引起不同理解。華懋慈善基金認為「撥歸」即為「屬於」和「轉移所有權」,等同於基金是該遺產的受益人;但是香港律政司則認為,龔如心的遺囑包含了設立信託而由華懋慈善基金進行管理之意,而華懋慈善基金自視為受益人,違背了龔如心的真實意願。

本案的法律審判結果已經明了,探究「全部撥歸」的真實內涵已經意義不大,畢竟龔如心離世已經8年,其內心真實意願無從考證。但是,遺囑是立遺囑人臨終前作出的關於如何處置其財產的遺願,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研究下為何如此重要的文件會出現語意模糊之情形,是比較有趣的事情。

筆者認為其原因有二。一是漢語的特徵容易導致遺囑語意模糊不清。漢語之美在於言簡意賅,精簡的漢語可以表意明確,但是很難精確,因此容易導致語意模糊不清。

二是立遺囑是有技術難度的法律行為。法律有其專屬的語言,未經專門訓練的普通人難以釐清相近的用語在法律上的差異,而正是這細微的差異導致了遺囑在法律效果上的迥異。由此,「撥歸」的訟爭給我們上了一課:立遺囑一定要措辭精準,語意明確。

3.遺囑實現過程中,易引起家庭紛爭和隱私洩露。

在龔如心和王廷歆的爭產糾紛中,龔如心系王德輝之妻,而王廷歆則是王德輝之父。王德輝本想一紙遺囑令其遺產歸其至愛,同時又令其父老有所養,然其生死未卜,其妻與其父已經對簿公堂、相互攻擊,這真是令生者哀、令死者痛的人間慘象。

在陳振聰和華懋慈善基金之間的遺產爭訟中,陳振聰為了攫取龔如心近千億的遺產,寡廉鮮恥,法庭上當眾展示「比親嘴還親」的視頻錄像,龔如心若地下有知,顏面何存?

遺囑之所以容易導致親人反目、情人背離,人之情誼與尊嚴慘遭踐踏,仔細追究,有如下原因。

首先,遺囑是死後發生法律效力之法律行為。基於遺囑的這種法律特徵,遺產歸屬在遺產繼承實現之前並未真正確定。每個和立遺囑人有血緣或者婚姻關係之利害關係人,都會期盼分得遺產,當他們的期盼落空或者部分落空,必然怨念橫生,同室操戈,或藏匿遺產,或篡改遺囑,或對簿公堂,紛爭不止,令親人情誼蕩然無存。

其次,遺囑不具有私密性和定製性。遺產涉及被繼承人的全部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動產、不動產、公司股權、債券等,而對於資產龐大的個人或者家族來說,個人資產往往與公司股權混同在一起;而在大陸法系下,立遺囑人又需要在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內選定繼承人來繼承其遺產。如此,繼承人在實現遺產繼承的過程中,必然要將遺囑公之於眾,這樣一來,遺產獲得者及其份額也無從保密。遺囑這種不具有私密性及定製性的特徵,必然導致紛爭不止。具有血脈或者婚姻聯繫的繼承人、受益人之間的遺產爭訟,是對家庭倫理和情感的無情踐踏和蹂躪。

4.遺囑還會面臨遺產稅的高額稅負。

雖然目前中國內地還未開徵遺產稅,但是鑑於境外遺產稅已經開徵多年的事實,可以斷定,內地開徵遺產稅只是時間問題。有可靠消息稱,中國2016年將全面開徵遺產稅,屆時通過遺囑處分遺產必然面臨高額稅負。

「平安紙」如何保平安?

中國人很忌諱談論死亡,聰明的香港人因此稱遺囑為「平安紙」。可如果等到臨終才想起那麼個平安紙,其實很難平安,大多數這樣的富人都得躺在地下看子孫為了遺產各種傾軋和爭鬥。所以,立遺囑也需講究策略。

儘早進行家族財富規劃。聰明人都是在財富變成遺產之前就開始規劃,在這方面,香港首富李嘉誠就是值得學習的榜樣。

李嘉誠在2012年就選定李澤鉅為其家族事業接班人,由其管理和記黃埔、長江實業及超過35%赫斯基能源權益股份,同時聲明將投入數倍於李澤楷資產的現金,資助李澤楷創業。

筆者認為,李嘉誠的智慧不僅在於有生之年已經完成分家析產,避免了家族爭產和家族財富縮水,更重要的是,他承認家族成員的差異,並據此進行資產分割,而不像其他華人創富一代那樣,總是期望家族成員擰成一股繩,從而保證家族事業的長盛不衰。當然,李澤鉅和李澤楷事業領域迥異、無利益衝突,也便於李嘉誠提前對家族財富作出規劃。

筆者和美國沃頓商學院的Raffi教授目前正在處理的一個案例,卻是個反面教材。這個資產逾幾百億的國內家族,第一代已經過世,第二代80多歲,第三代也屆花甲之年。這個家族中,第三代核心家族成員委託我們對其家族財富進行規劃,並協助建立家族理事會。

坦白地說,這個工作異常辛苦,因為其家族成員及其資產分散在不同國家或地區;長居國外的第三代及第四代家族成員躺在海灘上或者遊艇上曬著日光浴,根本不關心其家族需要確立共同的信仰和行為準則,更不明白長輩為何要花費巨資建立家族治理機構。一句話,應對遺囑之困局,家族財富規劃得趁早。

遺囑要與信託、基金、保險等其他財富規劃工具相結合。遺囑是有缺陷的,其他的家族財富規劃方式比如信託、基金等也不完美,可是綜合運用這些財富傳承工具,卻有令人驚喜的效果。

例如,家族信託具有獨立性、私密性和定製性,用於設立信託的資產與家族成員的資產、家族企業的資產相分離,從而可以節稅避稅、避免追債;其私密性意味著不需要對外公布受益人及受益人份額,定製性則意味著委託人可以不受繼承法關於繼承人範圍的限制,你可以把資產留給你喜歡的一條小狗;而複雜的離岸信託架構又可以很好地幫助家族實現對企業的控制權,所以是很好的財富傳承、家族企業治理的工具。

就龔如心對其遺產的處分來說,如果其生前已經設立慈善信託基金,並明確管理人和受益人,則發生在香港律政司和華懋慈善基金之間的爭產訴訟可以避免。此外需要注意到,保險和基金也是值得考慮的財富傳承工具。

立遺囑需要專業人士。如果你想通過立遺囑的形式實現財富的傳承與家庭的和諧幸福,則最好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那種從網上可以下載的遺囑範本,不但幫不到你,反而會誤導你。因為複雜的遺囑需要從商業管理、稅務、法律等層面來統籌安排,具有豐富經驗的專業人士比如稅務師、律師實在不可或缺。

即使你資產有限,只需要簡單的遺囑,也最好給自己找個律師,律師可以幫助製作文意精準的文件,確保把資產留給你想要其繼承的人。

梅豔芳生前在專業人士的幫助下精心訂立遺囑,以確保其母晚年幸福生活,卻不曾料想,其母通過無盡的爭產訴訟淪落街頭。人心之貪婪難以預估,世事無常更超出預料,沒有專業人士的幫助,誰知道你最寵愛的、繼承你大量遺產的小兒子,會否因為遺產爭訟而敗家?或者陪伴你一生的愛侶,會否因為你的疏忽和子女的無情而老無所依?

最後,考慮到漢語精簡的特質,應儘量採用表意精準的英語或者中英雙語撰寫遺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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