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市一男子製作發布虛假短視頻並進行傳播,造成不良影響。9月3日,錫市公安局依法對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人王某某予以拘留。
2020年9月2日17時許,王某某在錫市蒙古族第二小學門前錄製路人送孩子上學視頻,在沒有事實依據的情況下自己主觀臆想配音發布不實言論,並將此不實信息發布到家長群內,錫市公安局楚古蘭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這一視頻後,立即成立專班展開調查。經查,王某某對故意製作、發布虛假視頻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認識到錯誤後,王某某主動刪除了所發布的視頻。 目前,王某某已被執行拘留。
警方提醒
編造傳播網絡謠言嚴重破壞社會公共秩序,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特別是編造傳播虛假謠言危害極大,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查處,絕不手軟。希望廣大網民引以為戒,不要隨意轉發擴散未經核實的視頻、信息,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健康和諧的網絡秩序。
公安機關將對破壞校園安全環境和教學秩序違法行為一律嚴查嚴處,全面強化學校周邊秩序管控。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規定為四種:①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③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④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對擾亂學校正常秩序、侵犯師生合法權益等行為的可撥打報警電話110,或撥打轄區派出所報警電話:
寶力根派出所:
羅警官:15148531849
劉警官:13947920349
杭蓋派出所:
白警官:15904799168
牛警官:15947091770
楚古蘭派出所:
許警官:15147999989
代警官:13947975777
希日塔拉派出所:
契警官:14747190999
那警官:15904797770
額爾敦派出所:
安警官:13948793788
斯警官:13644797979
德日斯圖派出所:
薛警官:15048910000
張警官:13947959151
哈日朝魯派出所:
劉警官:15904792292
康警官:13604791479
來源:平安錫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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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