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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市公安局依法查處兩起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的違法案件
推行國家統編教材使用是黨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錫市公安局依法嚴厲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教唆煽動他人不送子女上學 2020年9月7日,民警在工作中發現,錫市蒙古族第二小學學生家長塔某近日多次在某班級家長微信群內發表煽動性的文字、語音、視頻,並鼓動群內家長將老師電話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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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錫市公安局依法查處兩起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的違法案件
推行國家統編教材使用是黨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錫市公安局依法嚴厲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教唆煽動他人不送子女上學2020年9月7日,民警在工作中發現,錫市蒙古族第二小學學生家長塔某近日多次在某班級家長微信群內發表煽動性的文字、語音、視頻,並鼓動群內家長將老師電話拉黑,教唆煽動群內人員以不送子女上學的方式抵制國家統編教材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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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公安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行為的...
赤峰市公安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蒙文版)赤峰市公安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多年來,黨中央高度重視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工作,推行國家統編教材使用是黨和國家對民族地區的關懷,有利於促進民族團結和民族地區的發展進步,有利於築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具有重大戰略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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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彥淖爾市公安機關依法偵破3起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案件
近日,在推行國家統編教材使用中,巴彥淖爾市公安機關依法偵破3起違法犯罪案件,打擊處理6名違法犯罪人員。現將有關案情通告如下:9月4日,烏拉特中旗公安局行政拘留1人。烏拉特中旗新忽熱蘇木烏蘭朝魯嘎查村民敖某在微信群內發布虛假信息和煽動性文字,擾亂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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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彥淖爾市公安機關依法偵破3起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案件
近日,在推行國家統編教材使用中,巴彥淖爾市公安機關依法偵破3起違法犯罪案件,打擊處理6名違法犯罪人員。現將有關案情通告如下: 9月4日,烏拉特中旗公安局行政拘留1人。烏拉特中旗新忽熱蘇木烏蘭朝魯嘎查村民敖某在微信群內發布虛假信息和煽動性文字,擾亂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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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依法嚴厲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行為
呼和浩特公安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推行統編教材使用是黨和國家對民族地區的關懷,有利於促進民族團結和民族地區進步,有利於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一項既利於當前、又利於長遠的重要決策部署,具有重大戰略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近期,我市個別群眾受別有用心之人的煽動、挑唆,在網絡上發布、轉發涉及「國家統編教材使用」的不實、有害信息,甚至製造謠言、傳播謠言,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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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依法嚴厲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行為
呼和浩特公安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教育是人類傳承文明和知識、培養年輕一代、創造美好生活的根本途徑。推行統編教材使用是黨和國家對民族地區的關懷,有利於促進民族團結和民族地區進步,有利於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一項既利於當前、又利於長遠的重要決策部署,具有重大戰略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近期,我市個別群眾受別有用心之人的煽動、挑唆,在網絡上發布、轉發涉及「國家統編教材使用」的不實、有害信息,甚至製造謠言、傳播謠言,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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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公安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赤峰市公安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多年來,黨中央高度重視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工作,推行國家統編教材使用是黨和國家對民族地區的關懷,有利於促進民族團結和民族地區的發展進步,有利於築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具有重大戰略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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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蘭察布市公安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烏蘭察布市公安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教育是民族振興、社會進步的重要基石。推行國家統編教材使用是黨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有利於促進民族團結和民族地區的發展進步,有利於築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具有重大戰略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近期,我市部分群眾受別有用心的人煽動、挑唆,在網絡上發布、轉發涉及「國家統編教材使用」的不實、有害信息,甚至製造傳播謠言,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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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縣公安局關於嚴厲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磴口縣公安局關於嚴厲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推行國家統編教材使用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黨和國家對民族地區的關懷,有利於促進民族團結和民族地區的發展進步,有利於築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具有重大戰略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近期,我縣部分群眾受別有用心的人煽動、挑唆,在網絡上發布、轉發涉及「國家統編教材使用」的不實、有害信息,甚至製造傳播謠言,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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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爾多斯公安嚴厲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行為
推行國家統編教材使用是黨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近期,我市部分群眾受別有用心的人煽動、挑唆,在網絡上發布、轉發涉及「國家統編教材使用」的不實、有害信息,甚至製造傳播謠言,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經查,違法行為人寶某某(戶籍所在地東勝區,2011年因盜竊罪被東勝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從2020年8月29日起,陸續在其微信朋友圈發布配有圖片、視頻具有肆意挑釁性的信息,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反對國家統編教材的使用,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烏審旗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依法給予寶某某行政拘留5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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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市公安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 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推行國家統編教材使用是黨和國家對民族地區的關懷,有利於促進民族團結和民族地區發展進步近期,我市部分群眾受別有用心的人煽動、挑唆,在網絡上發布、轉發涉及「國家統編教材使用」的不實、有害信息,製造、傳播謠言,煽動、蠱惑群眾串聯聚集,甚至採取辱罵、恐嚇等方式惡意阻撓學生上學,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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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遞丨正鑲白旗依法查處一起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的違法案件
2020年9月8日,內蒙古正鑲白旗公安機關發現,孟某某在某聊天群內發布煽動性言論、圖片、視頻詆毀國家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為切實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維護全旗社會秩序安全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正鑲白旗公安局對孟某某尋釁滋事依法給予行政拘留十四日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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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公檢法聯合發布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蒙漢雙語)
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蒙文版)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多年來,黨中央高度重視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工作,推行國家統編教材使用是黨和國家對民族地區的關懷,有利於促進民族團結和民族地區的發展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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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遼市公檢法聯合發布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 通遼市人民檢察院 通遼市公安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教育是人類傳承文明和知識、培養年輕一代、創造美好生活的根本途徑。推行統編教材使用是黨和國家對民族地區的關懷,有利於促進民族團結和民族地區進步,有利於築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一項既利於當前、又利於長遠的重要決策部署,具有重大戰略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近期,我市個別群眾受別有用心之人的煽動、挑唆,在網絡上發布、轉發涉及「國家統編教材使用」的不實、有害信息,甚至製造謠言、傳播謠言,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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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推行統編教材使用是黨和國家對民族地區的關懷,有利於促進民族團結和民族地區進步,有利於築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一項既利於當前、又利於長遠的重要決策部署,具有重大戰略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近期,我市個別群眾受別有用心之人的煽動、挑唆,在網絡上發布、轉發涉及「國家統編教材使用」的不實、有害信息,甚至製造謠言、傳播謠言,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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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警方:1人微信群內發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不實言論被行拘
澎湃新聞記者 呂新文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區分局9月5日發布通報稱,2020年9月4日,呼市公安局玉泉區分局依法查處一起網上散布謠言案件。呼市公安局玉泉區分局依法查處一起網上散布謠言案件。來 微信公號「平安玉泉」 圖通報稱,經查,違法行為人尤某於2020年9月3日在其微信群內發布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易引發社會恐慌的不實言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依法對尤某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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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內發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不實言論,被警方行拘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區分局「平安玉泉」微信公眾號9月5日發布通報稱,2020年9月4日,呼市公安局玉泉區分局依法查處一起網上散布謠言案件。發布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易引發社會恐慌的不實言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依法對尤某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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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 | 微信群內發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不實言論,會被行拘!
案情再現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區分局9月5日發布通報稱,2020年9月4日,呼市公安局玉泉區分局依法查處一起網上散布謠言案件。通報稱,經查,違法行為人尤某於2020年9月3日在其微信群內發布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易引發社會恐慌的不實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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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通遼市發布關於依法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行為的...
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遼市人民檢察院通遼市公安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為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全市社會秩序安定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規定,對有下列行為的,依法予以嚴厲打擊,涉嫌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在車站、市場、商場、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及國家機關、團體、學校等單位靜坐、拉橫幅、設人牆、喊口號的;聚眾實施衝闖國家機關門禁,包圍國家機關駐地,用石塊、雜物投擲、襲擊或切斷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