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國家統編教材使用
是黨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
錫市公安局依法嚴厲打擊
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教唆煽動他人不送子女上學
2020年9月7日,民警在工作中發現,錫市蒙古族第二小學學生家長塔某近日多次在某班級家長微信群內發表煽動性的文字、語音、視頻,並鼓動群內家長將老師電話拉黑,教唆煽動群內人員以不送子女上學的方式抵制國家統編教材的使用。
辱罵、發表不實言論
2020年9月8日,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家住錫市蒙古族第二小學附近一小區高層建築的哈某某,在樓上拍攝多段學校學生正常上學的視頻,拍攝視頻時配音辱罵正常上學的學生和家長並發表不實言論,後將此視頻轉發到某班級家長微信群內,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公安機關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對不思悔改拒不認識錯誤的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目前,哈某某、塔某因尋釁滋事被錫林浩特市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錫市公安局對以下違法犯罪
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一)威脅、恐嚇家長送學生報到、在學校門口等地點拍照攝錄像滋擾學生及家長、對學生及家長進行侮辱、誹謗等違法犯罪行為;
(二)在微信群、朋友圈、快手等網絡社交平臺、電話騷擾、辱罵、曝光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
(四)組織、策劃、煽動或積極參與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衝擊國家機關、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擾亂交通秩序的行為;
(五)非法集會、遊行、示威以及煽動、策劃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的行為;
(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或阻礙民警執行工作任務;
(七)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行為;
(八)實施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社會秩序的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九)公職人員有以上違紀違法行為的同步移送紀檢監察部門。
歡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提供、舉報上述各類違法犯罪線索。 公安機關對舉報人和舉報信息進行嚴格保密。
對擾亂學校正常秩序、侵犯師生合法權益等行為的可撥打報警電話110,或撥打轄區派出所報警電話:
寶力根派出所: 0479——8286981
杭蓋派出所: 0479——8115229
楚古蘭派出所: 0479——6991700
希日塔拉派出所:0479——8239114
額爾敦派出所: 0479——8224031
德日斯圖派出所:0479——8247776
哈日朝魯派出所:0479——699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