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註冊
(一)行政許可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四條
《註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47號)
(二)行政許可條件
1、經全國註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2、受聘於一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諮詢等單位從事工程監理工作;
3、達到繼續教育標準。
(三)申請事項要求
根據《關於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實行「全程網辦」的通知》(建注函〔2020〕55號),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實行全程網辦。
自2020年8月1日起,申請辦理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不再提交紙質申報材料,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網址:http://gjzwfw.www.gov.cn/index.html)「國務院部門服務窗口」中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務服務窗口」辦理。
(四)行政許可程序 1、申請人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提交申請。
2、住房城鄉建設部進行審批,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準予註冊的,於法定時間內向申請人頒發註冊執業證書。
(五)行政許可辦理期限 住房城鄉建設部自受理之日起,申請初始註冊的,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申請變更和延續註冊的,在十個工作日作出決定。因故經分管部長批准,可延長十個工作日。
(六)行政許可數量
無限制。
(七)行政許可辦理機構
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市場監管司
(八)行政許可辦理地址、聯繫電話
辦理地址:北京市三裡河路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主樓619房間
通知原文
關於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實行
「全程網辦」的通知
建注函〔2020〕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管理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推進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全程網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自2020年8月1日起,申請辦理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不再提交紙質申報材料,通過「國家政府服務平臺」(網址:http://gjzwfw.www.gov.cn/index.html)「國務院部門服務窗口」中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務服務窗口」辦理。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
2020年7月29日
抄送:部建築市場監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