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下發通知:
6月14日零時起
恢復燒烤等四類餐飲服務單位
堂食經營
通知如下:
各區、縣(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市指揮部各工作組,市直各有關單位:
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和復工復產需要,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燒烤等四類餐飲服務單位經營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6月14日零時起,全市經營燒烤、涮串、涮火鍋、鐵鍋燉的餐飲服務單位可以恢復堂食。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下發的《重點場所重點單位重點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有關規定。
二、餐飲服務單位必須保持室內通風良好,每日定時對室內進行消毒並做好記錄,鼓勵具備條件的餐飲服務單位在店外門前區域設置棚傘等設施,開展店外就餐活動,但不得從事露天燒烤。對經營場所內沒有窗戶、無自然通風的房間,須暫停開放使用。
三、餐飲服務單位工作人員在營業過程中須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工作服裝整潔,保持良好個人衛生習慣,做好手部衛生。
四、餐飲服務單位要積極推廣分餐制,主動提供公筷公勺,特別是火鍋類餐飲服務單位要倡導每人一鍋的分餐形式。
五、餐飲服務單位要在餐廳入口處增設掃碼標識和體溫測量設備,所有外來人員均須經掃碼、測溫正常並佩戴口罩後方可進入。要在餐廳入口處配備免洗洗手消毒液或一次性消毒巾等消毒用品。
六、餐飲服務單位在經營過程中要嚴格控制用餐人數,室內就餐人數不得超過接待能力的50%,要採取減少桌椅擺放或隔桌隔位方式安排就餐(客人隔桌就餐,同一餐桌要隔位就餐,並撤掉不需要的座椅,實現「隔位減凳、隔桌撤凳」)。
七、餐飲服務單位對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無消毒設施的餐飲服務單位不得開展經營活動。
八、各區縣(市)指揮部要加強日常監管,加大明察暗訪力度。對不按要求落實防控措施的餐飲服務單位,要進行批評教育並督促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要停業整頓,直至公開曝光。
哈爾濱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2020年6月11日
來源:東北網
記者:張雋珊
編輯:聶睿
責編:吳瓊
統籌:王剛、高長利
監製:陳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