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眼抓拍圖片非常清晰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李嵐文圖片由警方提供
本報訊從1月2日,元旦假期過後上班的第一天開始,鄭州交警二大隊便開始對轄區內兩條城市快速路上駕駛員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電子眼抓拍。
1月3日下午,記者從鄭州交警二大隊獲悉,1月2日,該隊在鄭州市西三環主路和隴海西路高架二層這兩條城市快速路上,對行駛的機動車駕駛員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違法行為進行抓拍錄入。經過全天24小時的監控抓拍,共抓拍到違法證據圖片800多張,後經反覆甄別和篩選,最終確定了187輛機動車駕駛員未按規定在城市快速路上使用安全帶。下一步,該隊將把這187輛車的違法行為錄入系統,並按照《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罰款200元,記2分。
據交警二大隊辦公室副主任李冰介紹,1月2日是元旦假期後上班的第一天,加上單雙限行改為每天兩個尾數限行,導致路上的機動車輛明顯增多,抓拍到的機動車駕駛員不系安全帶的違法證據照片也比前兩天有明顯增加。
在抓拍的過程中,民警發現有兩輛車號為豫A8E911和豫AH36S5的麵包車,不僅主駕副駕都沒有系安全帶,並且副駕人員的懷中還抱著孩子坐在前排。一旦發生事故,不僅不能有效地保護孩子,還可能因大人的擠壓撞擊,給孩子造成更大的傷害。民警提醒孩子的家長,帶孩子乘車時,應當給未成年兒童配備安全座椅,這樣才能有效地保護兒童乘車時的人身安全。
李冰說,該大隊從去年12月28日開始,使用電子警察智能抓拍系統,對隴海路高架二層西段、西三環主路等城市快速路行駛的機動車,駕駛員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今年1月2日前為抓拍警告期,對抓拍到的主駕不系安全帶的照片不予錄入。從1月2日開始,將正式錄入車輛違法信息系統,按照《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在城市快速路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將罰款200元的,記2分。
西三環主路和隴海高架二層均屬於城市快速路,車速遠遠高於其他城市道路;從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後果來看,不系安全帶的傷亡情況也遠高於其他城市道路。
「系安全帶能夠在事故發生時,對人體進行有效的保護,比如發生正面撞車時,如果系了安全帶,可使死亡率減少57%;發生側面撞車時,如果系了安全帶,可使死亡率減少44%;發生翻車事故時,如果系了安全帶,可使死亡率減少80%。」交警二大隊警情研判室負責人劉學鵬介紹:現在電子抓拍的設備和技術已經很成熟了,很先進,不僅清晰度高、解析度高,而且具備智能抓拍功能。只需一鍵設置,即可完成智能抓拍和違法識別。就連駕駛員從背後繞過身體將安全帶插入鎖扣,這種不正確使用安全帶的做法也能被輕鬆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