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回農村,也要警惕非法集資!

2021-02-14 東社發布

到了年關,許多外出打工的人們都紛紛回家過個團圓年。網上流行的是「城市套路深,我要回農村」,對於非法集資來說,農村「套路」也深。

首先,讓我們先看一段視頻。

下面,我們通過涉及農林類的非法集資案例的案情簡介和作案手段分析,用較為直觀的方式教育引導群眾識別非法集資騙局。通過對案件的警示點評,增強公眾的法制觀念和防範非法集資意識,提升大家抗禦風險能力,從而拒絕高利誘惑,自覺抵制、遠離非法集資。

1、利用莊園開發設下非法集資「陷阱」

  20世紀90年代後期,廣東省部分地區掀起一股果園開發的熱潮,由於預期收益十分誘人,吸引了全國各地眾多投資者。但人們很快發現,這只不過是美麗的肥皂泡。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廣東綠色山河開發有限公司、廣東龍匯莊園有限公司、廣東民昌果業有限公司是廣東省化州市的民營企業。從1997年上半年起,三家企業在大力發展「三高」農業的形勢下,利用城市居民熱衷農業投資,而相關農業項目融資管理不嚴格等情況,以共同經營果園的名義,先後在北京、上海、浙江、福建、山西、廣州、深圳、瀋陽等地進行招商活動。有的還在當地設立了分公司,採取向出資人出具股東權益證方式,承諾如投資果園開發,將獲得定期收益,從而吸引了大批投資者。從1997年9月至2003年年底,共對外籤訂合作開發果園合同8600餘份,開發果園44000餘畝,集納人民幣4.5億餘元,其中境內集資3.2億元,境外集資折合人民幣1.3億元,涉案人數5200多人。

  事後,專家分析莊園開發非法集資「陷阱」時發現,這類非法集資有以下特點:

  一、借力政府,博取信任。對於民間自發的莊園經濟,當時的地方政府領導班子給予充分肯定和扶持,莊園開發企業正是利用地方政府對農業開發項目的支持大做文章,堅定了投資者的信心。

  二、虛假宣傳,畫餅充飢。莊園開發企業在進行招商活動和廣告宣傳時,過分誇大了收益情況和公司承擔違約責任的能力。

  三、龐氏騙局,請君入甕。莊園企業在其集資過程和經營手段上帶有明顯的欺詐性,資金使用缺乏有效監管。

  四、高額回扣,瘋狂斂財。莊園企業在集資活動過程中不少環節有黑色交易,如對中介人實行獎勵或給予回扣,最低15%,最高30%,企業的各分公司負責人和參與推介人都從公司拿走了數目不菲的回扣。

  這個案件對於今天來說,仍有警示意義。農業投資是時間長、低回報的投資,從我國農民生活現狀、收入水平以及龐大的外出打工的農民工隊伍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如果參與者對此能進行粗略了解和冷靜理智的分析,哪怕向當地果農詢問一下,就能明白三家莊園宣傳的投資效益是子虛烏有的神話。地方政府的政策導向,也在一定程度上擴大了招商活動的影響範圍。

  案發後,三家莊園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責任人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涉案的有關政府官員也受到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2、高額回報為誘餌虛構「苜蓿草」騙局

  莊園開發的非法集資案,可見農村也並非清淨之地。我們接著再來說一個關於「苜蓿草」的非法集資騙局。

  如果說莊園,還有一點影子,那麼「苜蓿草」真是子虛烏有,因為直至案發,大家都沒有看到過「苜蓿草」。

  案情經過是這樣的:

  2005年6月,席某某、李某、包某某、張某某在哈爾濱市註冊成立哈爾濱豐田生態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自2005年8月開始,豐田生態公司在石家莊市區、井陘礦區等地虛假宣傳聯合種植苜蓿草,通過該公司眾多業務代理人與群眾籤訂苜蓿草聯合種植合同書進行集資活動,承諾集資半年可獲得33%的利息回報,集資三個月得利息20%。截至2006年4月17日,豐田生態公司共非法集資達9800餘萬元,參與集資群眾達數千人。席某某於2006年3月攜款潛逃,致使3000餘萬元群眾集資款無法返還。

  這個非法集資案有以下特點:

  一、高額回報。公司對外宣稱種植苜蓿草可以得到高收益,參與集資可以得到高回報。集資期限六個月,前三個月各返10%,第四個月返20%,第五個月返30%,第六個月返53%,半年共返款133%,利息33%。2005年底將期限調整為三個月,前兩個月各返10%,第三個月返100%,三個月返120%,利息20%。

  二、虛構項目。公司對外宣傳已種植了10萬畝苜蓿草,並通過嶽某某、李某某等業務代理與群眾籤訂苜蓿草聯合種植合同書,在石家莊市區、井陘礦區等地非法集資。實際上,直到席某某2006年3月攜款潛逃時也未見到苜蓿草的影子。

  三、合作謊言。豐田生態公司對外宣稱與黑龍江省農業科學院、哈爾濱綠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黑龍江省國營四方山農場等有合作關係。後經過司法機關調查核實,黑龍江省農業科學院等從未與哈爾濱豐田生態公司籤訂任何合作協議或發展任何合作項目。

  案發後,席某某、李某等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被先後立案查處。法院依法判處席某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專家介紹,當前國家對非法集資的打擊力度如此之大、被曝光的非法集資大案如此之多、上當受騙群眾的教訓如此慘痛的形勢下,為什麼還不斷有群眾上當受騙?就是非法集資的誘惑性、欺騙性在作祟。

如何避免掉進非法集資的陷阱?

    一是對高息「誘餌」不動心

    二是對老闆「實力」不崇拜

    三是對「官方」背景不迷信

    四是對熟人「熱心」不輕信

  回家過年,即便面對熟人的好心和善意推銷,也得多長個心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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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小心非法集資「舊瓶裝新酒」

  無論是莊園開發的非法集資「陷阱」,還是子虛烏有的「苜蓿草」騙局,其基本的原理都大同小異:高利誘惑、項目具有較強的欺騙性。

  除了莊園開發和高利誘惑的「苜蓿草」,涉及農林類的非法集資案還有不少,因此,大家在投資理財等方面,一定要擦亮眼睛。仙人掌、馬鈴薯、桃園、螞蟻等都可能成為非法集資的「道具」。

  安徽阜陽旺達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為騙取投資者資金,建仙人掌產業園,大肆進行不實宣傳,製造仙人掌能賺大錢的假象,以一家公司與客戶「聯合種植」仙人掌的名義,先後以投資金額30%和50%的高額利息向社會募集資金。截至2006年7月,非法集資6500多萬元,涉及2600餘名參與者,案發時,未歸還集資戶本金2700餘萬元。

  2006年12月,蔡某、於某某等人在吉林省長春市註冊成立了一品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由蔡某擔任法人代表。該公司偽造與馬鈴薯加工廠籤訂的《合作經營意向書》,虛構開發「脫毒馬鈴薯」項目,以需要發展資金為名,以每單投資1280元,前七周每周返利180元,後八周每周返利150元的高額回報為誘餌,2006年12月到2007年2月短短兩個多月間,向社會集資2400多萬元,涉及參與者440餘人。其後,蔡某將部分集資款轉移到自己的銀行卡中,與於某某等人攜款潛逃。

  總結這些案件,實際上涉農非法集資往往以響應國家政策、發展現代農業生產、推動特種農產品開發等名義,編織關於產品、市場、高科技等各個方面的謊言,虛構一個高收入、高盈利的產業鏈條,讓不明真相的群眾一步步上當。

  農業投資具有投資周期長、回報率低的特點,投資者只要稍加分析就能避免上當受騙。如果在他人的煽動下有了投資的欲望,除非甘冒投資不能收回的風險,否則,一定要謹慎冷靜,三思而後行。如果陷入了非法集資的陷阱,不但期待的高額利息得不到法律的保護,還可能落得血本無歸的結局。

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舉報方式:

一、電話舉報,舉報電話:0513—12345;

二、書信舉報,郵寄地址:南通市通州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南通市通州區行政中心);

三、電子郵件舉報:郵箱地址tzjrbczb@163.com。

舉報獎勵標準:

舉報內容經區處置辦和公安部門查證,認定屬於非法集資、但情節較輕微不予立案的,給予舉報人1000元獎勵。

被舉報人涉嫌非法集資犯罪,公安部門立案偵查的,給予舉報人5000元獎勵。

涉案金額在1億元以上或者涉及集資參與人1000人以上的非法集資犯罪行為,被人民法院判決後,再給予舉報人5000元獎勵。

希望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自覺抵制非法集資活動,協助管理部門、司法機關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形成全社會共同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的氛圍,從根本上剷除非法集資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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