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定、微信轉、餐票代替……發工資的貓膩有哪些

2020-12-22 中國青年網

工資數額多少不寫入合同、不定期零散發放甚至用餐票代替……律師坦言,勞動爭議案件中最常見的就是工資糾紛

【焦點】口頭定、微信轉,發工資的貓膩還有哪些

拖欠工資後,吉林某生物科技公司在2018年的元旦、春節、端午三個節假期間,分批往孫某等26名農民工的工資卡內分別打入5000元、3000元、2000元。案件在仲裁委庭審時,這幾筆錢究竟是工資還是福利成為雙方爭議焦點。

如今,這起案件已歷經8個月,26名農民工的討薪案進入執行環節時,又陷入了僵局。

這是吉林省總工會法律援助律師王雨琦代理的一起案件。「我做法律援助律師近3年,共辦理過120多個案件,除了一起是工亡,其餘都是工資糾紛。」王雨琦說,「這類官司處理起來也頗為棘手。」

是工資還是福利?

孫某等26名農民工大多數是吉林某生物科技公司的老員工。多年來,雙方並未籤訂勞動合同,工資也是口頭約定。

從2017年開始,公司效益每況日下,並陸續拖欠工資。當年年底,老闆給部分工人出具了工資欠款單。次年年初,本著對企業的信賴,26人在被欠薪的情況下仍堅持工作。3個月後,老闆通知他們「放假」,稱「經營不景氣」「等有錢就給大家開工資」。

當時,26人被欠工資總數已達100.17萬元,單人最多的被欠8萬餘元。

2018年7月5日,王雨琦接待了前來求援的26名農民工。「其中8個後廚工作人員手中沒有任何欠薪證據,甚至記不清自己一共被欠了多少錢。」王雨琦說。

26名農民工向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了仲裁,缺乏欠薪證據卻成為擺在他們面前的最大難題。

王雨琦偶然在農民工們的閒聊中,聽說此前勞動監察大隊在處理此案時,曾要求企業財務人員遞送欠薪匯總表,其中恰好包括8名沒有欠條證據的農民工的欠薪信息。這成為庭審時的關鍵性證據。

2018年8月8日,此案在仲裁委開庭。

庭審中,部分農民工質疑:欠薪匯總表中的數額少了。在逐一核對工資表後,農民工和企業方產生分歧——欠薪後,企業分別在2018年的元旦、春節、端午,往農民工們的工資卡中打入最高5000元的錢款,農民工認為這三筆錢是節假日福利,而企業代表卻堅稱是補發的欠薪。

「這幾筆錢是欠薪後打入工資卡的,一般被認為是補發的欠薪,而且福利往往是實物形式……」在王雨琦的解釋下,農民工和企業財務人員在持續一整天的庭審過程中,終於對欠薪數額達成共識。

2018年10月10日,仲裁委下達裁決書,支持了農民工們的請求,企業卻沒有及時履行支付義務。半個月後,26人向長春高新區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不過,在執行中法院發現,該企業資產早已被其他債權人查封,目前老闆不知所蹤。工資何時能拿到?農民工們至今還在等待。

微信轉帳不定期零散發放?

前不久,王雨琦剛幫4個做直播運營工作的小夥子打完討薪官司。這起討薪案中,企業經營難以為繼後,老闆在欠薪情況下通知4人無限期「放假」。

「最難的就是收集證據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以及具體拖欠多少工資。」王雨琦說,「因為勞資雙方未籤訂勞動合同,工資一直是以微信轉帳方式不定期零散發放。」

在徵得允許後,王雨琦翻看了4人其中一人的手機微信聊天記錄和朋友圈信息,找到了工資表、工作照片和小視頻等相關資料,隨後又指導4人到公司現場錄製視頻,尋找「放假」證據。

庭審過程中,企業方堅稱4人是臨時非全日制用工,企業也沒有「放假」,是4人故意曠工。因企業無法舉證,被判敗訴。

「誠信守法經營與完善的管理是企業非常重要的競爭力,但有的企業並沒有意識到這個道理。」王雨琦說,「一些欠薪的企業往往因此得不償失。」

因誤會張某等7名職工與公司財物丟失有關係,吉林省某文化傳媒公司在欠薪情況下解聘了這些職工。公司承諾,若盜竊案與他們無關,就會清償欠薪並繼續聘用。不過,在警方查清案情證明了幾名職工的清白後,公司卻拒絕了職工們支付工資和繼續上班的請求。

「其實一開始職工們的要求特別簡單,就是要回欠薪,但企業的不講法理卻進一步激化了雙方矛盾,還一直聲稱幾名工作地點在寺廟的職工是志願者,而非企業僱傭的正式職工。」王雨琦說。

最後,法院支持了職工的訴訟請求,判決公司支付拖欠工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未籤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3萬餘元。這個數額,實際遠遠超過了欠薪的數額。

提成、獎金只是口頭約定?

王雨琦表示,目前,勞動爭議案件中最常見的就是工資糾紛,最主要的表現為因用人單位拖欠、剋扣、壓低、截留勞動者工資引發的勞動爭議。

在生產經營不景氣的企業中,有的老闆因虧損嚴重,會時常拖欠職工工資,更有甚者直接採取攜款逃匿方式來逃避責任。

在一些用工量大且招工較難的企業中,則容易出現春節期間截留工資,等節後工人返工後才予以發放,以維持企業正常生產的情況。

「還有的未依法按月用貨幣形式支付工資,而是以每月只預借生活費甚至只發給餐菜票來代替,工資按半年或一年為周期予以發放。」王雨琦說。

「此外,由於加班費、獎金約定不明而引發的糾紛也很常見。」王雨琦告訴記者,在籤訂勞動合同過程中,用人單位往往只在合同中明確基本工資,而提成、獎金、雙薪等只是口頭約定。這種情況發生糾紛時,處理起來比較麻煩。王雨琦建議,勞動者在籤訂勞動合同時,要在合同中明確已口頭約定好的獎金,明確提成方案等。

實際上,在許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討薪維權中,勞動者也往往處於弱勢地位。王雨琦告訴記者,她在處理法律援助案件中,經常會遇到勞動者情緒不穩定、心理壓力大等現象,還有的勞動者因還想繼續在原企業工作,迫於老闆壓力,而中途放棄維權。

同時,勞動爭議類案件依法需要仲裁前置,在仲裁裁決下發後,企業一般為了拖延時間,不服裁決,再去法院提起訴訟。一審結束後,企業還會繼續上訴,這在一定程度上耗費了勞動者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成本。王雨琦說,大多數勞動者的想法很單純,就是幹活掙錢,不是迫不得已,不會走上法律維權的道路。一旦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如果沒有公益律師的援助,很多勞動者會因為不懂法、耗時長,以及律師費用等問題對維權望而卻步。

「籤訂勞動合同,明確約定工資事項還是第一位的。勞動者平時一定要注意收集相關證據,以防患於未然。」王雨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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