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積雪草
本文系視界範原創
12月4日,中午1時許,一名17歲高中女生跳河自殺,
涉事民輔警被指救援不力停職調查一事引起了巨大輿論漩渦。
現場視頻顯示,該女孩剛開始站在淺水區,水剛剛沒過膝蓋。
岸邊民警離她最多只有3米遠,
很多網友說,當時這個距離民警完全可以把女子給拉回來。
但是民警並沒有這樣做,還有網友說,民警根本就不願意下水。
更可惜的是近在咫尺的民警也沒有採取特別有效的救援措施。
他們在對小女孩進行勸導,但很不幸的是女孩突然撲入深水區。
而警察還在岸邊緩慢移動,手牽手走下河……
圍觀群眾喊著「快點,快點」……
在最初寶貴的十幾秒裡,女孩還沒有沉沒。
女孩僅剩頭部露出水面,之後又有3名民警趕到,附近群眾高喊:「快點,還有氣。」
或許警察飛身撲過去,還有希望抓住小女孩。
但遺憾的是,這寶貴的十幾秒裡,警察準備手拉手去救,速度太慢太慢,
也沒有專業的救援人員,最終也沒有人飛身去救。
當日望江氣溫只有3℃,刮著西北風,寒風刺骨,突然出現這一幕,確實讓所有人措手不及。
民警也的確有試圖營救,但都不會遊泳,後來的增援民警水性好,脫掉衣服接力下河營救,
這時已為時已晚,女孩已經沉入河底,不知去向。
太可惜了,等打撈上岸,已經過去兩個多小時了。
這個寒冷的冬天,那個三分鐘的視頻,看得人渾身冰涼,如墜深淵。
一個正值花季的少女,活生生被河水淹死了,趕來救人的警察們,
似乎束手無策,只有坐以待斃的份。
眾目睽睽之下,在「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為天職的警察眼前,
一個絕望的女孩就這樣在絕望中死去。
甚至還有人從行為上分析,這個輕生的孩子,未見得抱有必死之心。
因為,一心求死的人,不會等到警察的到來。
最有可能的是,這個孩子的「輕生」舉動,
只是一種引起他人重視的路徑,希望得到家庭、學校、社會的關注。
當孩子看到警察叔叔到了,她堅信她即使撲進水中,岸上的警察叔叔也會救她不死……
但還是悲劇了。
一時間,警察瀆職,施救不當,上了熱搜。
甚至還有媒體直接寫道:
「一個小女孩,在一群警察的目視之下,慢慢地沉入水裡溺亡。」
就像讓人壓抑窒息的《讓悲傷逆流成河》那樣,所有人看著女主角跳河自殺。
一位網友這樣寫道:
鏡頭裡,你白色的身影,仿佛閃著光芒的精靈,飄然而去。
或許你並不知道,你身後的世界一片譁然,那是你濺起的漣漪,
那是你引發的地震,那是你奏響的共鳴,凡是有良知的人,都感到了疼痛。
畢竟人民警察,前面有著「人民」二字,就要時時刻刻心裡裝著老百姓。
在人民的心中,保護人民的生命安全,本就是民警責無旁貸的使命。
他們是能在窗邊能抓住跳樓的男子的人:
是在橋上能拽住跳橋的姑娘的人:
是在洪水中能託舉年幼孩子的人:
這一次,面對望江少女,人們自然也希望民警在冰冷的河水中能拉住女孩的手。
當然,希望總是美好的。
但不幸的是,這一次奇蹟並沒有發生。
目睹一個年輕生命的隕落,總是會讓人心痛。
然而這起悲劇激起的波瀾,還不止於此。
鏡頭下,沒有立即跳河施救的民警,被頂到了風口浪尖。
當晚,望江縣公安局通報稱,
針對網友反映的警方在施救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將進行全面調查,兩位涉事的民輔警已被停職。
有網友說,明知道有人投河,他們又帶了什麼救援器材?什麼都沒有,哪怕一條繩子。
接警後,哪怕在所裡喊上一嗓子叫個會水的人一同前去,那還會現在的結局嗎?
也有網友說,明明知道是溺水,為什麼派不會水的警察去?
救援設備為什麼不準備?
為什麼只處理出警的警察,最應該處理的,應該是這些出警警察的領導,
他們的不作為,才是造成這次事故的最大原因。
畢竟《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應當立即救助。
《110接處警規則》第二十三條規定:處警民警應當按規定著裝,警容嚴整,攜帶必要的警械、通訊工具等處警裝備;專職處警民警應當掌握基本的救人、救災及醫療救護技能。
第五十二條規定:110處警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配備交通、通訊工具、槍枝、警械、防彈背心及繩索、急救包等警用裝備和救援器材。
所以在望江事件中,一些網友的質疑不是沒有道理。
畢竟危機時刻,警察面對的一個鮮活的生命,不是植物,也不是動物。
但以此同時,也出現了另一類的質疑聲。
大概意思是:女孩自己跳水,是個人意志的選擇,別人能救則救,沒義務必須救她;
民警也是人,也有妻兒老小家庭,出警時考慮自身安全第一根本無可指責;
民警可能不會水,此時要求民警冒險救人是強人所難。
其中超過幾十萬人點讚的是:「警察的生命也是命。」
是的,生命面前人人平等。
我們也不贊成,挽救一個生命,以犧牲另一個生命為前提,或則比這更慘痛的代價。
沒有人要求民警是超人或是神,也沒有人要求警察一定要犧牲自己的性命來救別人的性命。
但見死不積極救援,就有點說不過去了。
在望江民警的救援視頻中,沒有看到民警表現出救人的本能衝動和焦急。
有網友說,他們似乎面對的是一隻兔子掉進水裡了,而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也有網友憤而寫道:見死不救,就是對警察這個職業最大的褻瀆!
說到底,人們不滿的不是人沒救回來,而是警察究竟有沒有盡力而為?
警察這個職業的特性,註定相對於其它職業應有更高的水準和擔當。
如果不夠專業、敬業,也沒有危急關頭挺身而出的勇氣,
還是不要當警察、穿警服的好,否則真有可能誤人性命、授人以柄!
另外也奉勸大家愛惜生命,你自己的命如果自己都不想要或者傷害它,你還能指望別人能救它?
這個社會安全感太低,自我的安全感還是自己保護更靠譜。
另外,也呼籲一下,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幹預機制。
就像成長安劍說的那樣:
「最好的救援,是從心出發。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幹預機制,有針對性地加強對重點人群幫扶救助、心理疏導、法律援助,最大限度消解社會戾氣。讓百姓的鬱結有處化解,讓百姓的憂愁有處訴說,讓人們知道,我們每個人都不會孤立無援,都不會被逼至絕路。」
每個人都不是一座孤島,我們愛護自己的同時別忘了愛護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