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阿摩司書 3章 1-15節
阿摩司接下來發表了三篇簡短的言詞,在原文中每篇以「你們要聽這話為開頭」(3:1,4:1,5:1),也以悲慘的審判宣告作結束。阿摩司的先知心腸所散發的悲天憫人、慷慨激昂的情懷躍然紙上。他談論的內容重要題目廣泛,並且為了讓聽眾明白,不放過任何文學體裁與技巧的運用,也說明阿摩司先知竭盡全力表達所要傳遞的信息,
一、上帝的揀選與審判(三章1-2節)
以色列蒙神的揀選,這就是審判的原因。他們既得著恩典,卻不想來自已特殊蒙恩負起責任,行為與所蒙的恩不相稱,使神忿怒,刑罰他們。上帝跟他們立約,是雙方面的,有權利也有本份。
本小段(1、2節)是前兩章的概括之內容與結語,不僅對以色列,也對地上的萬族。文體與上文不同,在信息的開諯有另一種嚴正的宣告。
「當聽耶和華的話」,不是呼籲聽者接受,而引發他們注意,這也是智慧者呼籲的方式(參閱箴8:32)。這句話雖在開端,不是信息的引言,只是先知清楚地交代,「耶和華已經說了」,是不能任意更改的。
在這開頭的曉諭中,當所有上帝恩惠的話語說完之後,卻以一句非常特別的話作為結束:『我必追討你們一切罪孽。』(2節下半)這句話的力量從上下文可以看到。上帝揀選以色列人,沒有給他們許多特權,而只有目的。這個國家沒有犯罪的許可證,只是接受一個特殊的命令,為公義正直而生活。因此,先知宣布上帝的刑罰迫在眼前,並把這個追討以色列的罪孽放在回憶過去的特權之上下文中,這樣更具有戲劇性。以色列接受了上帝的特權,但忽略了上帝救贖他們的目的。所以阿摩司先知被差派去宣布上帝對待以色列的歷史之新篇章。
以色列得了很多祝福:從奴隸枷鎖中被救出來,與上帝有特別的關係,和應許之地。這樣大的恩賜,必然有大的要求:愛上帝並事奉祂,成為聖潔的國家,在世界各國中代表上帝的公義;但沒有一點以色列做到。在先知看來,只有這個國家的罪孽是清楚可見的,因此,他必須宣布審判的來臨。
思考:1耶穌曾說:「多給誰,就必向誰多要。」,多領受,多使命。
二、上帝吩咐先知傳道(三章3-8節)
本段反映先知阿摩司早期的職事。他必須而臨人們的質疑,阿摩司你究竟有什麼權威可以擔任這樣先知的職責,進行傳遞信息。他感到耶和華對他的催迫,使他必須受命說豫言。他以人、獸及鳥的表象來解說。
阿摩司使用了九個因果關係的修辭問句, 最後一條問題乃是高潮所在:主耶和華發命,誰能不說預言呢?修辭問句的方式,並不是期望人自己給出答案,通常答案是自明的,語氣非常堅定。
前5個問句子答案是否定的,後4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前八個都是為最後一個做鋪墊的,最後一個問句是高峰。
先知用了一系列的修辭問句都是生活中的常識,這些大多數都由自然界得來的,這個自然界是先知故鄉的背景,為他所熟悉。每一個比喻都說明某些事件之間的關聯。
在森林裡的獅子兇惡的吼叫,表示它猛撲到獵物。藉這類比喻,阿摩司強調起因和效果之間的關係。所有的比喻都是他的聽眾真實知道的;鳥不會掉進網羅中,除非設圈套抓住它。先知的目的是藉簡單的比喻,去使聽眾得到一些知識,這樣他們便能明白他最後所指的,其高潮是:「主耶和華發命,誰能不說豫言?」(8節)
當獅子吼叫自然引起那些聽見的人害怕,照樣,耶和華的話,必然要求阿摩司說預言。但是先知說的並不是平平淡淡的,而是有強烈的迴響在他話音裡。獅子吼叫喚起人們驚慌害怕,暗指上帝的話也要同樣引起恐怖戰兢。一種比喻的因果關係,預告了一種危險:「災禍若臨到一城,豈非耶和華所降的麼?」(6節下半)從自然界獲得的相似性,突然能夠很嚴謹地用在上帝掌管國家和社會方面去。
獅子既喻為耶和華言語的能力,那麼本節上下兩句,都是同義的對句,耶和華發命令,好似獅子吼叫一般,令人驚怕,也催促先知必須為神發言。
「耶和華發命。」原意為耶和華已將話語十足說明,祂的啟示十分完備。「完成式」未必指過去的行動,只是完整的全部。所以先知必須發言。「十足說明」的「十足」也可譯為「正真」(5:10),可見神的話直接,亳無保留,十分公正。先知說預言,也不一定指將來必成的事,此處也可指「宣講」,正如第七章十五節。先知的託附已經顯示了,他只有聽命,肩負這樣艱巨的工作與使命,面對著不願聽受的人們,傳出神公義的聲音。
關於阿摩司響應上帝呼召的單純樸素。我們只知道當上帝呼召他,阿摩司就答應;上帝發命,阿摩司就說預言,他成為預備遵行上帝旨意的模範。
思考:2 阿摩斯非常清楚知道自己的信息是從上帝而來。,知道自己的人生使命,求主讓我們也明白,自己的生命意義。
三、討以色列罪(三章9-15節)
本段先宣告撒瑪利亞的擾亂,是典型的預言──審判的信息(9-11節)。接著第十二節似與第十一節相連,第十三至十五節是描述神的刑罪,使房屋拆毀,只有破壞,無法再造,因為耶和華追討以色列罪的日子已經到了。
重新強調先知基本的職責:為宣告神的公義。「要在亞實突的宮殿中,和埃及地的宮殿裡,傳揚說:」(9節上)從表面看,先知的口吻未免過分誇大,他以一個農人身分,怎可吩咐撒瑪利亞的達貴當權者,派人到亞實突與埃及。他完全以諷刺口氣,卻以十分嚴厲的語調,一定是有神的能力,使他仗義直言(3:8)。以色列的罪惡,需要受國際的公斷。外邦都應承認耶和華的公義,對以色列的罪孽應該如何處置,說一句公道話。先知先呼召非利士與埃及,要他們公然見證。
1.撒瑪利亞外面堅固的要塞裡面卻充滿不公與危機(9-11節)。
就像一個王差遣他的使者到鄰國,阿摩司先知以一個被差遣到埃及和亞實突的使者的身分說話。一些好比信差的人,被特別遣往鄰國的要塞,在那裡他們宣布說:遠方的部隊已聚集在要塞四周的撒瑪利亞,那大城的地區原為暗利王所建(王上16:24),在山上100高,但三面臨山,只在西面有出路,所以天然屏障為堅固的國防,這是一個戲劇性的場面,用語言加以描繪,形容一座城市防範外來的敵人,而內部不知道真正的敵人在城內;這個內部的敵人使得它變得軟弱無能,因此不堪一擊就失敗了。這些對撒瑪利亞的領袖說的話,簡要地宣布即將來到的毀滅;沒有號召他們悔改,雖然先知的臨到和宣講已有這含意。但是阿摩司的話可以用來警告我們去考察我們所有的要塞。如果內在的生命已軟弱和腐敗,再大的牆也不能保護其安全。
要他們看見撒瑪利亞上層階段人士的腐敗作為鑑戒,因為宮殿中,無論在以色列或外邦都是藏垢納汙之處,是先知要加以嚴責的。先知要他們觀察,也要他們大聲宣告,不可隱瞞。事實上外邦也不會比以色列好,只是外邦人一些罪孽是在無知中,還情有可原。但是以色列卻有十足的知識,他們再犯罪,是無法寬宥了。
2.撒瑪利亞的毀滅(12節)。前面宣布撒瑪利亞的要塞將要被掠奪,現在藉指出整座城市將要毀滅來進一步加強說明。
基於阿摩司的牧羊經歷,現在可以用來指明撒瑪利亞將來的毀滅之情形。先知原來有許多牧者,在提哥亞多草牧場上為他放牧。每一個牧人都有一定數目的羊只在他看管下。如果羊丟失,是可能被數出來的。特別是當羊被獅子撕食時,牧人要帶被殺羊只的殘餘部分,或者無肉的耳朵,或者是留下的骨頭,以便證明它被野獸撕裂(參創31:39)。
阿摩司以此應用到撒瑪利亞,略帶有挖苦的意思。被獅子撕裂的羊只殘餘部分甚少,只有很小一點點部分有用。阿摩司說這就是撒瑪利亞人將要『被救回』的樣式!撒瑪利亞後來的毀滅,就像阿摩司宣布的那樣,完全應驗了。亞述王於公元前722年的入侵中應驗了。
3.祭壇和家的毀滅(13-15節)。
以色列宗教生活的失敗,使他們不再有敬拜的生活。伯特利祭壇的廢除,也說明王室的蒙羞,因為伯特利是王的聖所(7:13)。這也是百姓最後的避難所(王上1:50及2:28)。這刑罰是多麼嚴重!
「我要拆毀過冬和過夏的房屋,象牙的房屋,也必毀滅。高大的房屋,都歸無有。這是耶和華說的。」(15節)他們有過冬和過夏的房屋,多麼窮奢極惡的生活,是亞哈的宮,靠近拿伯的葡萄園,必是別宮。既在耶斯列平原,氣候溫和,那麼那宮是為過冬的。而在撒瑪利亞有王宮,是經常居住的地方(王上21:18)。如果是在一個建築物,過夏的房屋在樓上,現在拆毀的必是從上到下,完全除去。如果是不同的建築物,也都全部拆除。這也包括以象牙為裝飾的房屋,在亞哈時代很盛行,在耶羅波安二世又復興了(5:11)。房屋拆除,人無定居,再沒有安定的生活。神的審判是徹底的。
以色列人世俗的生活必被除去(15節),連信仰生活也必廢除(14節)。以後以色列北國敗亡之後,在約西亞的宗教改革,他們真的將伯特利的金牛犢祭壇廢除(王下23:15-17)。這真應驗第三章十四節的預言。
思考3:一切虛假的信仰的要受上帝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