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4月22日消息,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導,最近一篇《我為什麼不敢用百度搜索?》的微信文章在朋友圈流傳,文章說,有網友稱自己被「百度坑了」。這位網友在手機上百度搜索「德邦物流」,排名第一的是所謂的「德邦物流官網」,他撥打電話並下單,結果收到物流時才發現,發貨的並不是「德邦」,而是一家山寨物流公司。
這位網友發現,這個山寨的「德邦物流」實際上是百度的一條推廣廣告,在界面下方確實有一行不起眼的小字「本地金牌商家」的廣告標識。但是推廣廣告的頁面,無論名稱、LOGO、還是400熱線電話,甚至網站域名,都與正規的德邦物流極其相似,真假難辨。換言之,百度移動端推廣了一個「德邦物流」的「李鬼」連結。
這件事是真的嗎?手機端百度搜索「德邦物流」,「李鬼」為何能排到「李逵」的前面?根據網友的爆料,記者也體驗了一把山寨「德邦快遞」,結果如何?
真德邦客服錄音:歡迎致電德邦,快遞請按1,快運請按2。
假德邦客服錄音:歡迎致電德邦物流服務有限公司,下單請按1,諮詢請按2。
以上兩條錄音,一條來自德邦客服電話,一條來自疑似山寨的德邦客服電話。如果單從錄音上判斷,恐怕就連經常用德邦物流發快遞的用戶也難以分辨。近日有用戶反映,在手機端的百度搜索「德邦物流」,搜索結果的第一條會顯示一個400-885-5353的客服熱線,撥通之後,就是剛才的第二段客服錄音。
然而,點開這條連結,儘管這家公司的網頁設計與德邦物流的網站如出一轍,但網站的域名卻露出馬腳——這家公司是Deppnn.com,而德邦物流的網站域名則是Deppon.com。
記者隨即撥打了95353的德邦物流熱線,客服人員表示,這個400的號碼是「假德邦」,真德邦現在只有95353一個號碼。
記者又通過「山寨德邦」的400熱線電話下單,客服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只收超過30公斤以上的大件,最低起運費500元以上。
然而,德邦負責大件快運的工作人員稱,德邦大件快運的起運費是60元,根本不存在500元的起運費。
「山寨德邦」的兩名工作人員上門取件時,記者發現,他們出示的快遞單與德邦物流的快遞單有一點微小差別。在左上角「德邦」的LOGO字樣旁,還有一個極小的支付的「付」字。原來,「付德邦」恰恰是他們電腦端網頁上所顯示的名字。記者在北京西城區下的單,而接單的快遞人員並非就近指派,而是從30多公裡外的通州趕來。而且,這兩名上門取件的工作人員均沒有穿著「德邦」的快遞工作服。
原來,這家「李鬼」德邦公司,叫做「付德邦」。不僅收費貴,起步價500元,快遞人員還從30多公裡外趕來,而且也號稱自己是德邦公司。昨晚,記者發現,在百度搜索的手機端已經撤下「付德邦」的廣告。
快遞物流資訊網首席顧問徐勇認為,不能允許類似「付德邦」的山寨公司,靠花錢買排名就能上搜索頭條。他指出,這個所謂山寨的快遞公司並不是快遞公司,真正的快遞公司不以山寨的名義出現。有的公司可能沒有營業執照,於是辦了一些假執照,然後花錢去網上買排名,讓人搜的時候能搜到它。對於這類公司,應該從網絡的角度加以規範。
這位「被坑」的網友還指出,「百度搜索會在移動端的搜索做一些有趣的手腳」,意思是在電腦上百度搜索「德邦」,排名靠前的就是德邦的官網,但是在手機端搜索,排名靠前的卻是長得跟「德邦」幾乎一模一樣的「付德邦」廣告。換句話說,搜索同一詞條,在百度的移動端和電腦端,是被區別對待的。
公開資料顯示,早在2014年12月,百度的移動搜索收入就首次超過PC端。搜尋引擎將移動端和電腦端的廣告分開賣,已經不是秘密。
網際網路專家洪波表示,PC端的用戶搜索需求和移動端應該不一樣,網站可能會根據不同設備的場景來匹配不同的搜索結果,這非常正常。
為何這樣的山寨物流公司,在百度手機端的搜索裡,竟然能冒充正牌物流公司?截至發稿,百度方面就此問題尚未給記者回復。但是,山寨公司的廣告在搜尋引擎上肆意傳播,百度難辭其咎。
記者在移動端搜索「天天物流」,顯示排名第一的是菜鳥裹裹,排名第二的是北京安能物流。和電腦端不同,由於手機端的屏幕大小限制,競價排名靠前的廣告很容易擠佔位置,消費者不往下劃,可能很難找到真正要搜索的內容。記者嘗試在百度搜索包括醫院、酒店住宿在內的一些熱門詞條時,搜索榜排名靠前的經常也存在「幹擾廣告」,並且搜索的顯示情況常常不同。
嶽成律師事務所律師丘屾山認為,冒用德邦名義的山寨企業對消費者是一種欺詐,也涉嫌侵犯德邦的商標權。根據廣告法的規定,百度應該對廣告發布者的廣告內容、主體資格等進行審查,如果沒有盡到這種相應的審核義務,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百度就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民事和行政責任。我國廣告法的第34條明確規定,廣告發布者應當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建立健全廣告業務的審核制度。如果內容和相應的證明文件不相符,發布者不能發布。百度在接收這些廣告的時候,要審核這家企業的主體資格,它和德邦有沒有關係、有沒有取得德邦的授權。這是百度需要審核的,如果內容不符或者證明文件不全,廣告不能發布。如果發布出來,從審核不嚴格角度,按廣告法規定是要承擔一定責任的。根據廣告法的規定,廣告發布者如果沒有對廣告內容審核,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也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這是對廣告發布者的處罰。
(原題為《百度移動端搜索德邦物流遭遇「李鬼」:只收大件、起步價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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