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結婚後,很多事情都是要正常進行的,如果自己接受不了自己的妻子或者是丈夫,就沒必要結婚。
結婚生子是正常的順序,在戀愛的時候,兩個人就是因為對對方有好感,才選擇生活在一起,而不是隨便找個人就結婚了。
每一段感情都值得被尊重,如果不想開始這份感情,就不要邁出第一步,不然結婚後難受的還是兩個人。
答應對方的事情就要做到,如果做不到就不要去承諾,不然就會丟失信任感,影響兩個人的感情。
張大哥今年37歲,是一位普通工人,他和妻子小周結婚有半個月的時間,兩個人是相親認識的。
妻子當初有過一段婚姻,兩個人的感情還是比較好的,結婚還有辦喜酒和彩禮的事情一分都不少妻子的,但是結婚之後,怎麼都不給碰他非常懊惱。
就在前幾天晚上妻子洗澡,他想硬來一次,結果妻子把他踢了個四腳朝天,後來拿刀子威脅,如果強來的話就要把他給割掉,事後他怎麼想都不服氣,於是在夜裡睡覺的時候動手打了妻子一巴掌,妻子就要離婚,怎麼勸都勸不住。
結婚後的一些程序是人之常情,雖然兩個人沒有感情的基礎,但這一步始終都要邁出去,如果夾著不放的話肯定會引起矛盾,這一點的話,妻子做得不到位了,為什麼會這樣呢?
妻子小周氣憤地說,曾經自己是有過一段婚姻,也有一個孩子,結婚之前就說過要把孩子帶過來,這邊當時是答應自己的,但是結婚後他就不認了,而且還有一大堆的理由。
後來拿出這件事堵丈夫,前幾天想退一步先進到妻子的責任,放一放這件事情,結果他和別人不一樣,什麼經驗都沒有,只會一招,惹得自己惱火了才把他一腳踢開。
想讓自己離婚的原因就是丈夫半夜醒了打了自己一巴掌,雖然說是做夢不是故意的,但自己都能想到,這是真實的,才提出的離婚。
張大哥無法接受妻子的這番話,他表示在結婚前確實讓妻子帶孩子過來,後面也沒說不接受,只是想再過一段時間,兩個人剛結婚半個月,怕妻子把注意力都放在孩子身上,後面的事自己做得確實不對,希望接受道歉回家好好過日子。
後來兩個人的協商達成一致,妻子答應回家,張大哥表示滿意。
其實,兩個人之間難免會有一些矛盾,但是不至於動手打人,有些事情坐下來談談就好了,沒有什麼說不開的,而且夫妻之間是最親近的人。
溝通能夠解決一大部分事情,所以在發生問題時,我們要解決事情,而不是解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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