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許多我們耳熟能詳的童話故事裡,正派和反派的對立總是相當鮮明,讓我們可以明確判定該站在誰那邊;不過如果把童話故事挪到現實的法庭來看,會不會發現背後有種種疑點呢?在NHK推出的這短短15分鐘的三段日劇中,我們就可以看到當法律出現在童話故事時,事情的觀點會變得多不同!
▼在經典的《三隻小豬》故事裡,我們都知道大野狼在吹壞了豬大哥、豬二哥的房子後,從煙囪溜進豬小弟的家中,被豬小弟煮的滾水燙死。
▼當時的豬小弟相當驚慌,還用大石頭蓋上鍋蓋,防止野狼逃出來。不過如果《三隻小豬》的故事還有後續呢?狼媽媽提出訴訟,表示豬小弟根本是蓄意謀殺大野狼!
▼如果豬小弟當時是故意引誘大野狼爬煙囪,再讓它掉到滾水裡燙死,那豬小弟就是不折不扣的謀殺犯!可是如果狼是自己選擇爬煙囪,那豬小弟把鍋蓋蓋起來的行為,就只能算正當防衛殺狼了!
▼狼媽媽為了控告豬小弟,表示它發現大野狼的行事曆上面有寫「三點,豬肉party,豬小弟家」,所以它在大約六點時去找自己的孩子。 不過當它趕到豬小弟家時,卻沒有任何人應門,狼媽媽從被封住的窗戶縫隙裡偷窺,便看到桌上擺著一本「殺死狼的方法」!
▼檢察官調查後發現,在狼死去的前三天,豬小弟剛好買了一個超大的鍋子,而且固定會在下午3點開始煮水,這個時間也還沒到吃飯時間!之後還發現了豬小弟煙囪內側有一層滑滑的油,再加上狼死亡之時,刻意壓上的大石頭,種種線索對於豬小弟相當不利,所以檢方認為豬小弟是為了報付欺負大哥二哥的大野狼,才將它殺害!
▼不過豬小弟的辯護律師也提出了反駁的要點,首先狼媽媽在偷窺窗內時已經黃昏了,視線不佳,可能把桌上的「趣味摺紙法」看成「殺死狼的方法」;另外如果豬小弟是蓄意邀請狼來自己家裡參加Party,怎麼可能會寫上「豬肉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