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腳手架搭設前期的監理工作
(一)熟悉工程的結構特點和現場條件;掌握腳手架工程的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以下簡稱標準)。
(二)審查「腳手架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1.審查施工單位是否按要求對「方案」進行審批,籤字人員與備案人員是否相符;「方案」的編制依據是否科學,方案選擇是否符合工程結構特點要求;方案的工程規模達到一定級別的(如需要專家論證並備案的),是否已按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2.審核「方案」內所有的材料及構配件品種、規格、型號是否齊全有遺漏並符合國家及地方現行的有關規定和質量標準;工藝流程是否科學、合理;施工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是否健全;相關參數的計算是否有遺漏,計算是否正確且計算結果是否滿足工程要求。
3.審核「方案」是否有違反強制性條文及規定的內容。
二、腳手架搭設準備階段的監理工作
(一)進場的材料、構配件質量的檢查:
1.檢查鋼管、扣件的規格、尺寸及強度等級和懸挑腳手架使用的型鋼、鋼絲繩、拉杆及預埋、錨固件等構配件的規格、材質與「方案」是否一致並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表觀質量是否合格;質量證明文件是否齊全。該檢驗的必須按要求取樣檢驗合格後方允許使用。
2.檢查安全網的質量文件(必須有生產許可證)是否齊全並滿足環境效果(一般選用綠色);是否按要求做耐貫穿和阻燃試驗,試驗合格後方允許使用。
(二)安裝單位資質和人員資格的審核:
1.審核施工資質是否在在其資質允許範圍內;營業執照及施工安全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內;存在分包的是否有分包合同。
2.審核主要管理人員的職稱、崗位證書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是否真實有效,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三)腳手架搭設施工準備工作的檢查:
1.檢查施工單位是否按要求落實施工技術、安全交底及三級教育,相關人員籤字是否真實。
2.檢查相關的安全技術措施、勞動保護及安全防護用品是否落實到位。
3.檢查工程施工進度和現場地形是否具備進行腳手架搭設施工的條件。
三、腳手架搭設的分段檢查與驗收
1.進行分段質量檢查(基礎完工後及腳手架搭設前、操作層施加荷載前、每搭設完10m高度後和達到設計高度後),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整改。
2.腳手架(分段)搭設完畢,應按規定對腳手架工程的質量進行檢查和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3.驗收時應具備的文件:施工組織設計文件、腳手架構配件的質量證明文件、施工記錄及質量檢查記錄、搭設過程中出現的重要問題及處理記錄、施工驗收報告。
四、落地式腳手架搭設的監理工作
1.檢查腳手架基礎回填土是否夯實;基礎砼施工質量及排水措施是否滿足要求。
2.檢查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並按要求佩戴好勞動保護及安全防護用品。
3.檢查腳手架立杆、掃地杆、大小橫杆的安裝質量和建築物門洞及安全通道的防護桁架搭設是否符合「方案」及標準要求。
4.進入主體結構施工:
(1)檢查腳手架連牆件的預埋及連接安裝是否符合「方案」及標準要求;上部無連牆件時,腳手架是否有臨時固定措施。
(2)檢查腳手架搭設是否與工程實體施工同步:
①檢查腳手架對最高工作面的防護設置是否符合標準要求。②檢查安全通道、樓層周邊的腳手板是否按「方案」及標準要求設置。③檢查施工作業區、人行安全區及警戒區域是否按要求及時劃分並張掛好安全標誌、警示牌。④檢查上部腳手架立杆、大小橫杆、剪刀撐、連牆件、安全網(及扶手)的安裝施工質量是否符合「方案」及標準要求。⑤檢查腳手架是否按要求設置防雷電措施和防火措施(架體上進行明火作業時,應得到安全部門批准並配置滅火器、鋼墊板等防、阻火設備)。⑥當建築物凹進部位與架體距離較大時,檢查是否及時按要求設置架體內側防護。⑦檢查:嚴禁模板支架、攬風繩、卸料平臺、起重設備、泵送砼及砂漿的管道等固定在腳手架上。⑧檢查:架體上不得集中堆載超過規定重量的材料及設備;樓層拆模產生的材料不得堆放在腳手架上,必須及時清運出場。⑨檢查:主體結構施工時,不允許多層同時作業(裝修施工時同時作業層不超過兩層)。
五、懸挑式腳手架搭設的監理工作
1.檢查:懸挑構件(懸挑梁、預埋件、鋼絲繩及卡扣)的規格、材質、尺寸製作質量是否符合「方案」及標準要求。
2.檢查:樓面梁或板中固定懸挑梁的錨固件和牆、柱、梁中的斜拉錨固件的預埋位置是否正確;遇剪力牆或磚牆時,是否按要求預留出懸挑梁的位置。
3.檢查:斜拉鋼絲繩穿越邊梁尖角時,是否墊置了保護墊塊,減少對鋼絲繩的磨損;鋼絲繩是否按要求採用繩卡固接;嚴禁鋼絲繩拉緊(避免抵消懸挑梁的應力)。
4.檢查:澆築樓面、板時,樓面、板懸在預埋挑梁預埋環的部位是否按要求加強配筋。
5.腳手架搭設前必須檢查:
①懸挑梁與預埋環是否按要求焊接合格;架體立杆根部與懸挑梁連接是否牢靠。
②主體結構混凝土的強度是否達到規定要求(一般在主體結構混凝土達到設計強度50%後安裝;達到設計強度的75%後才能逐步增加腳手架荷載;懸挑結構依附在剪力牆上時,剪力牆厚度應不小於200mm)。
六、腳手架拆除準備階段的監理工作
(一)拆除方案的審查:
1.審查施工單位是否按要求對「方案」進行審批,籤字人員與備案人員是否相符。
2.審查「方案」的編制依據是否科學;工藝流程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先搭後拆、後搭先拆」的原則。
3.審查「方案」內施工安全管理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全面且有較好的落實機制。
4.審查「方案」內是否有違反強制性條文及規定的內容。
(二)拆除單位資質及人員資格的審核:
1.審核施工資質是否在其資質允許範圍內;營業執照及施工安全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內;存在分包的是否有分包合同。
2.審核主要管理人員的職稱、崗位證書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是否真實有效,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三)拆除準備工作的檢查:
1.檢查工程建築物屋面及外牆裝飾施工是否已全部按要求完成;拆除腳手架對後續施工是否有不利影響。
2.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是否落實到位,責任人員籤字是否真實、齊全。
3.檢查相關的安全措施、勞動保護及安全防護用品是否落實、配發到位。
4.檢查施工單位是否根據現場檢查結果對「方案」中的拆除順序和安全措施進行補充和完善。
5.檢查腳手架的扣件連接、連牆件、支撐體系等是否穩固。
6.檢查腳手架上的雜物和地面上的障礙物是否按要求及時清除。
七、腳手架拆除階段的監理工作
監理應對腳手架拆除施工進行旁站。旁站時,應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1.檢查是否按要求劃分作業區,是否設置圍欄、警戒標誌及地面是否設專人指揮(應配備良好的通訊設備),禁止非作業人員進入。
2.腳手架採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時,對不拆除的腳手架兩端,檢查是否按要求設置連牆件和橫向斜撐加固。
3.檢查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並按要求佩戴好勞動保護及安全防護用品。
4.檢查拆架程序是否遵照「由上而下,後搭先拆,先搭後拆」的原則和「一步一清」的原則依次進行(嚴禁上下同時進行拆架作業)。
5.檢查連牆件是否隨腳手架逐層拆除(當腳手架拆至下部最後一根長立杆的高度時,是否先在適當位置搭設臨時拋撐加固後,再拆除連牆件)。
6.檢查腳手架附近電源線在拆架時是否已做好隔離防護。
7.檢查拆下的材料是否按要求徐徐下運至地面(嚴禁拋擲)並分類堆放,隨拆隨運,做到「當天拆當天清」。
8.檢查離崗(下班)時,尚未拆除部分是否及時加固(防止存留隱患造成復崗後的人為事故)。
9.如遇強風、大雨、雪等特殊氣候,必須要求施工單位立即停止腳手架的拆除施工;嚴禁在夜間進行腳手架的拆除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