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7月底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將於10月在北京召開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主要議程只有一個: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
翻閱歷屆四中全會資料可見,多以加強黨的執政能力為主要內容。此次以「依法治國」為主題,實屬首次,預示著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將更加注重法制建設和法治理念,也將推動中國多方面、深層次的立法突破和司法改革。
十年動亂,法治被破壞殆盡。之後,中共中央和國家的主要領導人強烈意識到「依法治國」的重要意義。
十八大召開之後,史無前例的反腐高壓態勢,從治標到治本的演變,需要以「法制」和「法治」作為基礎支撐。法治的呼聲更加高漲,隨著四中全會的召開,「法治」的理念將更深入人心。
本報將從即日起每周五推出「依法治國」專題,與讀者共同見證本輪依法治國全面推進的歷程。
在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傅華伶看來,中國轟轟烈烈的反腐之後,將可能會經歷類似於新加坡模式的依法治國過程。
傅華伶在西南政法大學取得法學學位,此後於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及約克大學分別取得碩士及博士學位。他的研究領域包括公法、人權法、中國法律機構等,在傳播法、刑事司法制度等領域發表了大量探討中國相關問題的著作。
在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之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專訪了傅華伶。
他說,30年來中國社會發展有了比較大的進步,在海外的法律學者對中國當前及之後的改革,尤其是依法治國理念下的種種改革,十分期盼。政府必須放權,法院要更獨立,形成公信力,成為解決大量社會矛盾的機構。按照中國目前的經濟發展水平,法治建設處於初級階段,政府應該投入更多資源發展法治。
第一財經日報:今年10月即將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將研究推進依法治國等重大問題,你怎麼看這次會議以及依法治國的議題?
傅華伶:從1954年中國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頒布開始,其實一直都在探討依法治國的問題。
依法治國路線並沒斷過,現在重新提法治也不太讓人吃驚。作為一個政黨和政權要統治那麼大的國家總得靠什麼。常規管理一般事情的時候總得用一套規矩辦事。其實法治就是先把規矩、制度設計好,大家按照這個去做,有一定的預測性,不要一天到晚轟轟烈烈地運動。要讓社會比較穩定,要有一個秩序,大家按規定來,不要每天心驚膽戰,說到底法治就是給執政黨一個很好的工具去管理好社會。
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沒有法律就沒有市場經濟。這麼多年來,人們對市場經濟的迷信或者信仰並不像以前,覺得西方市場經濟也就這樣。那麼現在為什麼還要談法治呢?我覺得就是社會管理的問題,要管理那麼大的社會、那麼多的人,你靠什麼?光靠反腐實際管不下去,治標治本,標就是現在把規矩限好了,不能貪,不能拿紅包回扣。腐敗嚴重就是以前我們規矩立得不好,或者有規矩大家不遵守,有很多理由不遵守。但從現在開始我們把規矩立好、制度建好,應該會解決很多問題,這點還是從上至下推動社會治理的一種方式。
日報:你認為四中全會即將討論的「依法治國」議題,最急需解決的問題是什麼?又有哪些議題可能納入四中全會的討論範圍?而最有可能推動的議題又會是什麼?
傅華伶:此次議題我估計規定會很明確,我們的規矩是什麼、法律是什麼會更明確一些,會有一系列修改法律的行為。中國法律制定了幾十年,以前很多不具體,或者是需要改變。這幾年會大量地修改法律。因為很多法律沒法遵守了,技術層面原因有很多,要通過修改,把過時的法律進行修訂。
第二個層面是機構改革,最大是法院獨立性的問題,這點是正面的突破口,是談了很多年的去行政化和專業化,去地方化這塊能不能真正做到還不知道。十八屆三中全會裡面已經提到了,四中全會就是具體去落實,試點出來了,模式是什麼、板塊是什麼、成不成功、怎麼去推廣,我覺得這將有比較多內容。比方說提高法院的地位、法官的地位,中間有很多的細節問題需要解決。
第三,我估計專業化的培訓會多一些,所謂的法律人才,特別是對法官的要求、培訓、管理,對法官的道德意識要求會更高,法官的政治經濟地位也會相應提高。
給法院一定的資源和地位,讓它能夠有逐步解決問題的能力,社會就穩定了。法律制度類型有很多,比方說有香港的法律制度,也有西方的法律制度,還有新加坡的法律制度,現在的想法是通過法律制度解決很多問題,但又不產生社會負面的效果,那就只有更多參照一下新加坡模式了。
日報:新加坡式法律制度和香港地區的普通法法律體系有什麼不同之處?
傅華伶:新加坡也是以普通法為主,法律制度從表面上看跟香港沒有太大區別。但實際上大的區別是新加坡後面是一個政黨在支撐,任何法治都有一個道德或者說價值取向。西方國家法制的道德取向是個人權利,個人自由是社會的根基,它的法治是建立在這一根基上的。
新加坡也有法治,非常完善和專業的法治,但是新加坡社會的價值取向是一個國家主導社會之上的制度。法院推行政策或者是制定法律、執行法律的時候所依賴的標準是前述標準。從社會治理的角度,新加坡也講公平和權利,但是關鍵在它的價值取向,這一點就跟中國的國情比較相似,也就是維護黨的領導的前提下來形成一套規矩。那麼最大的區別就是這個社會的價值取向並不是去發展自由主義的一套概念。
新加坡、中國香港的法治,每個犯人都有一個律師做辯護,而且辯護很到位,法官操作很好。香港一年的法律援助是7億港元,而中國內地現在法律援助也就只有10億元人民幣。可以說沒有法律援助,香港的法治就不可能生存,中國內地沒有法律援助就不可能達到香港或者新加坡的水平。法治是花錢的,沒有錢就不可能達到相應水平。法治是要有經濟支撐的,內地的人均GDP是六七千美元,香港平均是接近5萬美元。
日報:放眼十八屆四中全會後更遠的未來,你認為這條法治之路真正的挑戰又是什麼?如何才能實現?
傅華伶:我們的法律是大眾化和通俗化的,實際上法律應該是抽象和技術化的,通過重新改寫,希望能讓法律變成有用、能切實管理社會的法律,把法律轉化成技術。對中國成為法治國家必須要有耐心,至少要過五年再看。制度設計是第一步,操作的人要有信心,有些法官在1998年那輪司法改革後失去了信心。要調動法官的積極性,政府就要真心提高他們的地位。制度要去官僚化,提高法院公信力。從新加坡模式來看,一是要理順政黨和法院的關係;二是政黨要放權法院,一般案件不幹涉,保持表面上的中立;三是法律規定要寫清楚,不是以權力為本位,法律制度設計要精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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