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學》練習題及答案

2020-12-17 中國教育在線



  一、填空題

  1.訴訟上的法律行為包括__________和行為。

  2.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損害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__________地、__________地、__________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由__________地、__________地和航程終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4.民事訴訟證據的特徵可以概括為__________性、__________性和合法性。

  5.在證據可能__________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訴訟參加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

  6.開庭審理民事案件的順序是:開庭審理的準備工作、審理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進行調解以及__________。

  7.原告經__________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__________的,可以按撤訴處理。

  8.涉外民事案件中,居住在國外的一方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上訴期限__________日,不服一審裁定的上訴期限__________日。

  9.申請適用督促程序的債權人,要求給付的必須是金錢或__________。

  10.除權判決是指在__________期間無人申報權利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宣告__________,從而使__________人喪失票據權利的一種判決。

  11.執行異議,是指在執行過程中,__________人對__________提出異議,主張實體權利。

  12.委託執行,是指負責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在__________情況下,委託有關的人民法院代為執行的一種法定執行方式。受委託執行的法院應在收到委託函件後的__________日內開始執行。

  13.涉外合同或__________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與爭議有__________聯繫的地點的法院管轄,但不得違背我國民訴法關於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二、正誤判斷

  1.訴訟因當事人起訴而開始,體現了民事訴訟的主動性。( )

  2.判例是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淵源之一。( )

  3.在我國,人民法院獨立審判,不等於合議庭和獨任審判員的獨立審判。( )

  4.公民之間可以互相支持起訴,是支持起訴原則的體現。( )

  5.所有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的客體都包括案件事實真相和訴訟請求。( )

  6.以當事人所在地作為確定地域管轄的唯一依據的,統稱為一般地域管轄。( )

  7.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糾紛發生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

  8.管轄權的轉移,實質是級別管轄的變動。( )

  9.法人被承包後,與人發生糾紛的,承包人是訴訟當事人。( )

  10.訴訟權利義務的承擔就是更換當事人。( )

  11.被告是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民事權益的人。( )

  12.財產保全是對財產權利的處分。( )

  13.委託代理人申請財產保全,須經被代理人特別授權。( )

  14.委託代理人的代理權限來源於委託代理合同。( )

  15.共同訴訟也是訴的合併。( )

  16.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訴訟是變更之訴。( )

  17.原訴的原告撤訴後,反訴仍然進行,並不因原訴撤回而停止。( )

  18.民事訴訟中的承認是指當事人對案件事實和證據事實的真實性的認可。( )

  19.舉證責任由法院、當事人分擔。( )

  20.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任何一方當事人在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21.只有在訴訟程序進行中,當事人才享有訴權。( )

  22.反訴的目的,在於使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失去依據。( )

  23.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的,使用裁定。( )

  24.原始證據必定是直接證據,派生證據必定是間接證據。( )

  25.申請財產保全,必須提供擔保。( )

  26.按撤訴處理的案件,當事人不得再次起訴。( )

  27.訴訟中止是訴訟活動的全部暫時停止。( )

  28.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的案件,不受期限的限制。( )

  29.申請公示催告的票據持有人不一定是票據權利人。( )

  30.涉外民事訴訟中的對等原則是對同等原則的補充。( )

  三、選擇題

  1.依法必須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是:( )

  a、離婚案件  b、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  c、涉及國家機密的案件  d、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

  2.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是:( )

  a、涉外案件  b、重大涉外案件  c、海事案件  d、在本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3.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下述法院中有管轄權的是:( )

  a、運輸始發地法院  b、運輸目的地法院  c、事故發生地法院  d、被告住所地法院

  4.下述訴訟中,實行「被告就原告」原則確定管轄的是:( )

  a、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b、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訴訟;
  c、離開住所一年以上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d、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5.下述情況下,必須適用合議制審理的是( )

  a、二審案件 b、再審案件  c、重審案件 d、依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6.下述主體中,具有當事人資格的是:( )

  a、法人  b、公民  c、聯營體 d、個體工商戶

  7.不具備作證能力的自然人,指的是:( )

  a、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b、不具備訴訟行為能力的人
  c、未成年人  d、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辯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8.需特別授權,委託代理人方可行使的訴訟權利是:( )

  a、放棄訴訟請求 b、提起反訴  c、要求迴避 d、變更訴訟請求

  9.用以證明房屋修建年代的刻有修建時間的牆磚,屬:( )

  a、書證 b、物證  c、既是書證也是物證  d、既非書證,也非物證

  10.不需要證明的事實有:( )

  a、眾所周知的事實  b、推定的事實  c、預決的事實  d、對方當事人不否認的事實

  11.調解書的生效時間是:( )

  a、達成調解協議時  b、任何一方收到調解書時  c、調解書蓋上法院印章時  d、雙方當事人籤收時

  12.調解結案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方式是:( )

  a、原告負擔 b、被告負擔  c、由法院確定  d、由當事人協商負擔

  13.必須到庭的證人未到庭,人民法院應當( )

  a、中止訴訟 b、終結訴訟  c、延期審理 d、繼續審理

  14.訴訟進行中,一方當事人死亡,人民法院應當:( )

  a、裁定延期審理  b、裁定中止訴訟  c、裁定終結訴訟
  d、根據具體情況,或裁定中止訴訟或裁定終結訴訟

  15.已經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 )

  a、一概不予受理  b、受理後,裁定駁回  c、一概予以受理  d、經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予以受理

  16.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是:( )

  a、重複起訴的案件  b、撤訴後再起訴的案件
  c、已經法院調解和好或判決不準離婚,原告又起訴的案  d、被告不明確的案件

  17.可以先予執行的案件範圍是:( )

  a、追索人身損害賠償的案件   b、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
  c、追索扶養費、撫恤金的案件  d、追索贍養費、撫育費和醫療費的案件

  18.當事人可以上訴的裁定是:( )

  a、不予受理的裁定  b、對管轄權異議的裁定  c、關於財產保全的裁定  d、駁回起訴的裁定

  19.簡易程序的「簡易」體現在:( )

  a、適用獨任制審理  b、簡便的起訴和受理方式  c、簡便的傳喚方式  d、不開庭審理

  20.適用督促程序的條件是:( )

  a、債權人請求給付的是金錢或有價證券   b、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c、支付令能送達債務人   d、債務人明確拒絕償還債務

  四:名詞解釋

  1、民事訴訟 2、兩審終審  3、專屬管轄 4、移送管轄  5、當事人 6、訴訟行為能力

  7、訴訟代表人 8、訴訟標的 9、舉證責任倒置  10、民事訴訟強制措施

  11、缺席判決 12、執行根據  13、執行迴轉 14、司法協助

  五、問答題

  1、什麼是辯論原則?

  2、什麼是處分原則?

  3、什麼是訴訟法律關係?訴訟法律關係有哪些構成要素

  4、什麼是反訴?反訴應具備什麼條件?

  5、什麼是財產保全?財產保全的條件是什麼?

  6、什麼是簡易程序?其適用範圍如何?

  7、二審法院對不服一審判決的上訴案件有哪幾種處理方式?

  8、如何確定再審案件適用一審程序還是二審程序?

  9、申請公示催告的條件是什麼?

  10、《民事訴訟法》就涉外民事訴訟有哪些特別規定?

  11、什麼是協議管轄?其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六、案例分析

  1、A市甲公司與B市乙公司於1992年7月1日在C市籤訂了一份化工原料供應合同。合同約定:①由甲公司提供乙公司化工原料50噸,價值500萬元人民幣,乙公司收貨付款。②合同履行地在A市;③如發生糾紛,由C市某區基層法院管轄。合同籤訂後,乙公司為及時提貨,先付給了甲公司100萬元貨款,甲公司遂於同年10月2日將50噸化工原料運送至B市,乙公司收貨後,拒付另400萬元貨款。11月,乙公司被上級主管部門併入丙公司。12月,甲公司以乙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為被告,向C市某區基層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進行中,丁公司提出,甲公司所供之化工原料系丁公司所有,原是暫存於甲公司倉庫的,甲公司無權出售,故要求法院將化工原料判給它處理。

  問:①C市某區基層法院對此案有無管轄權?

  ②此案中將乙公司上級主管部門列為被告是否妥當?

  ③如丁公司參加訴訟,應如何確定其在訴訟中的地位?

  2、南京市鼓樓區「長運」運輸公司的一輛東風牌貨車於1994年7月2日承運杭州市西湖區「富仕」服裝公司的一批布匹,車行至浙江省長興縣內,因司機吳遼違章駕駛,發生事故,撞壞長興縣不鏽鋼廠的廣告牌,同時所運貨物也受到損失。8月9日,「富仕」服裝公司和長興縣不鏽鋼廠同時以「吳遼」為被告,向長興縣法院起訴。長興縣法院合併審理。

  問:此案可否合併審理?如可以合併審理,請確定案件當事人;如不可以合併審理,則分析各案的管轄法院和當事人。



  參考答案

  一、填空題

  1、事件 2、碰撞發生。碰撞船舶最先到達。加害船舶被扣留 3、船舶最先到達。共同海損理算

  4、客觀。關聯  5、滅失 6、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評議和宣判  7、傳票。中途退庭。

  8、30日。30日。 9、有價證券  10、申報(或權利申報)。票據無效。票據實際持有。

  11、案外人。執行標的物。 12、執行不便。15日。 13、財產權益。實際。

  二、正誤判斷(√表示對;×表示錯)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三、選擇題

  1.cd 2.bcd 3.abd 4.ad  5.abc 6.abd 7.d 8.abd  9.a 10.abc 11.d 12.d

  13.c 14.d 15.d 16.ad  17.bcd 18.abd 19.abc 20.abc

  四、名詞解釋

  1、法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審理和解決民事案件的活動,以及因此而產生的訴訟法律關係的總和。

  2、一個民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判即終結訴訟的審級制度。

  3、法律規定的某些民事案件專由特定的法院管轄,其他法院均無管轄權。此類管轄具有獨佔性和排它性。

  4、人民法院對已經受理的案件,發現自己無管轄權,從而將案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

  5、因認為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與人發生民事權利義務爭議,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起訴,並受法院裁判約束的利害關係人。

  6、以自己行為的參加訴訟活動,行使訴訟權利、履行訴訟義務的能力或資格。

  7、一方當事人人數眾多的訴訟中,依法律規定產生的代表眾多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其本身也是當事人。

  8、訴訟中,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的要求法院裁判的實體法律關係,也指當事人的實體權利請求。

  9、特殊情況下,提出事實主張的當事人不負舉證責任,而由對方當事人負舉證責任,即提供證據證明事實主張不能成立。

  10、人民法院依法可對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人所採取的強制手段或處罰手段,目的在於保障審判活動順利進行。

  11、缺席判決相對於對席判決而言,指法院開庭審理時,在一方當事人未到庭的情況下依法進行的判決。

  12、當事人據以申請,人民法院據以執行的,具有執行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

  13、執行完畢後,因執行根據即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人民法院採取措施,將財產恢復到執行前狀況的情形。

  14、兩國法院之間根據本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互惠的原則,相互承認和執行法院的判決或仲裁機構裁決,相互代為送達訴訟文書,調查取證以及其他訴訟行為等活動的總稱。

  五、問答題

  1.在人民法院主持下,當事人有權就案件事實和法律問題,各自提出自己的主張,互相辯駁,維護自己的權益。人民法院在當事人辯論的基礎之上認定事實,作出裁判。辯論原則是民主原則在訴訟中的體現。

  2.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有權在法定範圍內自主支配自己的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從而直接影響訴訟程序的進行。處分原則體現了對當事人意志的尊重。但處分原則不是絕對的,首先當事人必須依法處分自己的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其處分行為須經法院同意才能生效,其次,當事人的處分行為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

  3.民事訴訟法調整的人民法院和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之間的,以訴訟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係,其中人民法院處於主導地位。其構成要素是:①主體:法院、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②內容:訴訟權利和義務。③案件:人民法院與當事人之間的訴訟法律關係的客體為案件事實真相和實體權利請求;人民法院與其他訴訟參與人之間的訴訟法律關係的客體為案件事實真相。

  4.在已經發生的訴訟程序中,原訴的被告以原訴的原告為被告,提出獨立的訴訟請求,要求人民法院合併審理。反訴是被告抗辯的一種方式,目的在於抵銷或吞併原告的實體請求。

  反訴的條件:①訴訟已經開始;②反訴的當事人必須是原訴的當事人;③反訴的目的只能是抵銷或吞併原告的訴訟請求;④反訴必須在同一法院同一程序中提起;⑤反訴的訴訟標的與原訴的訴訟標的有牽連。

  5、人民法院在對民事案件受理之前或之後,為保證將來作出的判決能夠切實得到執行,而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的保全措施。

  適用財產保全的條件是:①案件屬給付之訴;②因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其他原因,可能使將來的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③一方當事人提出申請或人民法院依職權作出裁定。

  6.人民法院審理簡單民事案件的簡便易行的程序,是第一審普遍程序的簡化。

  其適用範圍是:①一審案件;②基層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③簡單的民事案件。

  7.三種方式:①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針對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情形。②直接改判。針對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有錯誤的情形,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但二審法院可以直接查清事實的情形。③撤銷原判,收回重審。針對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由一審法院重新審理的情形,或者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判決的情形。

  8、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凡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第一審法院作出的,即一審審結的案件,依第一審程序再審;凡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第二審法院作出的,即二審審結的案件,依第二審程序再審;上級人民法院按審判監督程序提審的,再審按第二審程序審理。

  9.①申請人是按規定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持有人;②只能就按規定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或其他事項申請公示催告;③必須是在利害關係人不明的情形下;④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即向票據支付地基層法院申請。

  10.①原則的特殊規定:主權原則、同等原則、對等原則、司法豁免權原則、信守國際條約原則。

  ②管轄的特別規定,包括屬地管轄、專屬管轄和協議管轄的特別規定。

  ③涉外民事送達和期間的特別規定。

  ④涉外財產保全的特別規定。

  ⑤司法協助的特別規定。

  11.民事糾紛的當事人在糾紛發生前或發生後,以協議方式確定糾紛的管轄法院的管轄制度。

  協議管轄的成立條件是:①協議必須是書面的;②協議選擇的法院必須是與爭議有實際聯繫地點的法院;③協議不得違背法律規定的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④只能就第一審管轄法院協議選擇。

  六、案例分析

  1.①C市某區法院無管轄權。因為:該法院為基層法院,而本案應由中級法院管轄。B市為被告住所地,亦為合同實際履行地。

  ②本案應將丙公司列為被告。丙公司為乙公司的訴訟權利義務的繼受人。

  ③丁公司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的。因為:它對訴訟標的提出了獨立的訴訟請求,與原告和被告的利益都相對立。

  2.不能合併審理。因為,案例中的兩個訴訟性質不同,一是合同糾紛,一是侵害權賠償糾紛。

  「富仕」服裝公司提起的訴訟為運輸合同糾紛,可向運輸始發地、目的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此案中,「富仕」公司為原告,「長運」公司為被告。案件可由南京或杭州的法院管轄。

  長興縣不鏽鋼廠提起的訴訟為損害賠償糾紛,可向事故發生地、車輛最先到達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此案中,不鏽鋼廠為原告,「長運」公司為被告。案件由長興縣法院管轄,因為不鏽鋼廠已經向長興縣法院起訴。在數個有管轄權的法院中,應由最先受理的法院行使管轄權。

  至於上述兩案中,應將「長運」公司列為被告,是因為吳遼的行為屬於履行工作職責過程中的行為,應由其所在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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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民事訴訟法學的三問就是:(一)訴訟標的是什麼?(二)證明責任怎麼分配?(三)有何判決效力?在這三大追問中,「訴訟標的之問」位列第一,可能也最為重要。一方面,域外訴訟標的理論的新動向無疑對我國學術研究產生了新刺激;另一方面,裁判文書網上公開時代的到來,海量信息進入法學研究視野,對我國訴訟標的理論研究提出了新挑戰,也為研究提供了新問題及新論據。既然民訴法學(教義學)是一門民事司法導向的學科,[4]就不能迴避這種新挑戰與新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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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判力的本質,應當從既判力的根據和目的兩個方面尋求答案,因此,既判力的本質是民事訴訟法上的效力,其根據在於國家的審判權,其首要目的是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同時對維護私法秩序的穩定也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 【法學匯】民事訴訟法學:多領域跨學科互動聚焦新問題
    從合同法第122條、民法典第186條以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決定》修改後的《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下稱《證據規定》)第53條規定可以得出,我國目前所採取的訴訟標的理論接近於舊實體法說,而民法典與民事訴訟法最具關聯的無疑是實體請求權與訴訟標的之間的關係。
  • 全國201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民事訴訟法學真題
    全國201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民事訴訟法學真題  課程代碼:00243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25小題,每小題1分,共25分)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C.離婚案件 D.繼承案件4.在民事訴訟中,享有處分權的主體是( )A.當事人 B.訴訟代理人C.法院 D.檢察院5.在訴訟中,法院只告訴了原告享有的訴訟權利,但沒有告訴被告享有什麼訴訟權利,這一行為違反的原則是( )A.辯論原則 B.當事人平等原則C.處分原則 D.法院調解原則
  • 全國201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民事訴訟法學真題
    全國201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民事訴訟法學真題課程代碼:00243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25小題,每小題1分,共25分)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是最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代碼填寫在題後的括號內
  • 民事訴訟中的訴訟標的論
    ,通過民事審判尋求爭議的終結。民事審判的對象就是民事訴訟中的訴訟標的。如果說訴權理論是從抽象的、理念的層面為法院何時行使審判權、如何行使審判權求解,訴訟標的理論則是從具體的、實務的層面作出解答。  實體法視角的訴訟標的論  對訴訟標的理論的研究發祥於德國。與訴權學說一樣,訴訟標的研究最初也是在實體法視角下進行的。德國學者阿道夫·瓦哈提出訴訟標的就是權利保護請求權。
  • 民事訴訟證據小議之一——淺析民事訴訟證據「三性」質證順序
    作者/陳耀雲律師 不覺間律師執業路已近四年,在訴訟實務中,發現不少律師在法庭上對證據的認知和運用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差。細究原因主要是現在國內法學院在課程設置時多將證據法學作為選修課程,不少法律人作為初學者在校園中就沒有將證據法學理論成熟掌握並打好理論基礎;另一方面是法律實務中沒有對已結辦案件及庭審作深刻的理解和回顧糾錯。
  • 司法判例與中國民事法律 法學中國
    作者:劉士國 復旦大學法學院 教授。2.法律具有相對的穩定性,而社會處於經常的變動之中,制定法律時針對的社會情況往往會發生變化,如何適用原來的法律,就需要法官創造判例。3.法律難免有漏洞,這就需法官確定一種解決糾紛的規則並對這一規則在判決理由中作出解釋,以創造法律的補充性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