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幼兒園中小學收費標準出爐
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和書費、教輔材料費全免
每日甘肅網8月14日訊據蘭州日報報導(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孫亞斐)8月13日,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我市秋季開學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普通高中、職業教育學校收費標準出臺。據悉,各學校將於8月24日結束暑假生活。
據悉,公辦幼兒園分為省級示範、省級一類,標準化、非標準化四類收費標準,全託分別為240至480元/生/月,150至250元/生/月,120至200元/生/月,100至150元/生/月,日託分別為180至380元/生/月,120至200元/生/月,100至150元/生/月,80至100元/生/月。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和書費、教輔材料全免。普通高中省級示範校為700元/生,市級示範校為550元/生,一般高中為500元/生,普通高中住宿費7人以上為150元/生/學期,6人及以下為165元/生/學期,中等學校學費全免,關於校服的收費,市教育局要求各學校公開招標,不得超過兩套。作業本費小學收取10元,初中13元,按照學生正常學習的用量配套,多退少補。
據了解,市教育局要求,秋季學期開學報名時,各級各類學校要經過有關部門批准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在校內顯著位置通過公示欄、校園網等形式公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不得以任何理由變相收費,嚴禁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堅決杜絕收費不開票、多收費少開票以及巧立名目亂收費的行為,切實規範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行為,禁止通過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損害學生利益。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設立或收費舉辦各種名目的重點班、特長班和興趣班。幼兒園不得在保育教育費之外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後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為名向家長另行收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幼兒家長收取與入園掛鈎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