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來源:舒婭疆
本報記者 舒婭疆
近日,金融投資報記者從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許峰律師處獲悉,十餘位股民訴南紡股份(600250)證券虛假陳述案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進行首次公開開庭審理。被告南紡股份當庭承認存在虛假陳述違法事實,對投資者造成的損失表示道歉,並表示願意在扣除相關因素後依法賠償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
2014年5月17日,南紡股份發布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14]42號),經證監會查明,南紡股份存在違法事實有:2006年—2010年度,南紡股份虛構利潤分別為3109.15萬元、4223.33萬元、15199.83萬 元 、6053.18萬 元 、5864.12萬元,扣除虛購利潤後其實際利潤分別為:-668.65萬元、-1430.59萬元、-1430.59萬元、-4470.40萬元、-5969.01萬元,虛構利潤佔其披露的利潤的比例分別為127.39% 、151.22% 、962.40% 、382.43%、5590.73%。南紡股份虛增利潤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關於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所述的虛假陳述。
基於以上違法行為,證監會給予南紡股份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並處罰了其他有責高管。「南紡股份被行政處罰後,我們立即向南紡股份股民發起維權徵集,目前,除已經開庭的部分案件外,尚有幾十位投資者索賠材料等待提交法院。」作為原告代理律師之一的許峰介紹,「南紡股份連續5年虛增利潤3.44億元,其金額之巨大震驚整個資本市場,南紡股份在違法行為被揭露後,在隨後的3個交易日股價三連跌,累計跌幅14.07%,投資者損失慘重,此後還會有更多的投資者加入索賠行列。」
庭審中,原被告雙方就系統風險是否存在,基準日如何確定等問題展開辯論。
據了解,在當日庭審結束後法官詢問雙方調解意向及調解方案時,原被告雙方均表示同意調解,但被告未提出具體調解方案。其中由許峰代理的原告投資者武女士親自到庭參加訴訟,她強烈表示:「我已經放棄了依法可獲得的佣金、印花稅及利息損失,我不可能再讓步了,如果調解,賠償比例必須是100%。」因考慮到後續可能繼續開庭,開庭當日原被告並未就具體調解方案進行深入溝通。
許峰認為,南紡股份虛假陳述行為已被證監會行政處罰,其違法事實清楚,情節惡劣,根據虛假陳述的司法解釋,在2007年3月31日至2012年3月27日期間買入南紡股份股票,並且在2012年3月27日之後賣出股票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即有資格參與此次索賠。
許峰同時特別提醒廣大投資者,南紡股份目前的股價波動,即無論上漲或下跌均不影響此次索賠;並表示對該案的審判結果充滿信心。
作者:舒婭疆
(來源:舒婭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