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五十八歲以前,學的是啞巴英語,非常痛苦。曾經在美國每天跟外國人在一起,每天看英語電影,連續十年,非常努力;也曾經看了四十幾本英語小說,也去教過小說。結果是說出來的英語總是沒有信心,浪費了很多很時間,都沒有把英語學好,浪費時間就等於浪費生命,所以我感覺非常痛苦。
有一次跟一位外國人到夏威夷海灘上去,他說「It’s not too cold(不太冷).It’s not too hot(不太熱).It’s just right.(剛剛好)」。我一聽這三句話,不僅天天用得到,而且還容易背,不容易忘記。於是我就發明了一口氣英語。
自從我五十八歲發明一口氣英語以後,就開始快樂起來了。我發現學好英語就一個字「背」。背出來的東西,自己知道自己講的話百分之百正確,而且沒有人能比自己講得好,所以說出的每一句都會非常有信心。
看到一些人很辛苦,花了很多錢很多時間去學英語,我感到很難過,因為結果還是學不好。中國人、日本人乃至全世界的人學不好英語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方法錯誤。有些人亂講英語,講的心裡很虛,講的亂七八糟。
尤其在美國的留學生最可憐,想學英語卻不知道怎麼學,所接觸到的英語都是模模糊糊的。今天說一句,明天又說一句,今天背幾個單詞,明天又背幾個單詞,但是很快又忘了。即使在美國呆了四五十年的人,英語還是學不好,因為學的不踏實。
英語少個ed,少個s,就錯了。人類為了學語言,把語言歸納成規則變成語法,特別辛苦,以為把歸納的語法背了,英語就會好,實際上是大錯特錯。想想看,語言上面有無數多的規則,而且有很多是不按規則來的,那就會造成很多不懂了。
比如「I’m finished.I’m done」用的是被動語態,可是完全按照語法規則去理解就錯了。所以只學習語法規則反而會是學習語言的一個障礙。語法規則無限多,而且也有無限多的例外,永遠學不完。
我經過四十多年努力,證明長句很難背得下來,發現背短句是學英語最好的方法。
比如「It is great to see you.It is so good to see you.」是符合語法規則的,但是美國人幾乎不這樣說,他們通常會說「Great to see you.So good to see you.What’s going on?」這樣的短句。
所以學英語最好的辦法就是背短句,但是短句容易忘記,如果排列成三句一組、九句一段就不容易忘記了。
英語單字也是一樣的。很多人不斷去背一些用不到的很偏的單字,其實要把英語常用常考的拿出來背,集中火力在常用的單字上面。比如大陸高考的3500字,再加上每年都在不斷進步的931個新單字,都是很常用的。
以前英語學不會,是因為不知道背什麼、怎麼背、怎麼不會忘記,有了一口氣英語以後,只要努力,就可以達到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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