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商報消息 本報訊(記者 盧歡)「私奔是我這輩子做的最出格最離譜的事。」近日,由中國書店出版社出版的新書《私奔日記——一個文化局長的公開懺悔錄》在當當網上首發。
因該書打出「池莉《來來往往》主人公原型首次現身自曝隱私」等宣傳語,引發一片熱議。
該書作者李福壽系湖北雲夢縣前文化局局長,在書中不避諱、不粉飾地公開講述發生在自己身上的「私奔」故事,真誠剖析了自己。
而對於這本書借池莉小說《來來往往》主人公做「宣傳」,作家池莉則大度地回應:「歡迎對號入座!」
寫書是為了懺悔謝罪
《私奔日記》書中講述了上世紀90年代末的一個夏天,在鄂中的一個小縣城裡,一位年屆不惑的文化局長(即作者本人)遇見了他生命中摯愛的女孩,兩人傾心相愛,文化局長一封辭職信,放棄名利虛妄,離開72歲的老母,撇下年僅13歲的兒子,拋棄15年的髮妻,毅然決然地與心愛的她私奔遠方。
面對本報記者的採訪,李福壽再三強調出書是為了給社會、親人以及自己一個交代,並且懺悔謝罪。離開家鄉後長居在廈門市的李福壽自稱,私奔是這輩子做得最大、最對、最錯、最出格、最轟動、最出洋相的事情。拋棄了美好的前程,過上艱難的私奔生活,他表示也曾後悔過,「自尊、自信都受到多重打擊。這些心靈煉獄的過程在書中記載很詳細。」
不過,他堅持認為自己是一個對任何行為都能夠負責任的人。「評價我的道德品質,這是大家的事。至於我對自己的評價,我只能說我是一個好人。」
池莉回應歡迎對號入座
本報記者昨日聯繫到正在香港參加書展的池莉。她聽說此事後,回覆說:「我寫《來來往往》無原型,但歡迎對號入座。」記者了解到,她於1997年4月12日在漢口完成《來來往往》小說初稿,次年為之寫了一篇創作記憶文章,但並未提到原型之事。而據李福壽交代,他的私奔時間是1997年6月18日,乃是該小說創作之後發生。
為新書作序的原孝感市作協主席胡士華證實:「當年李福壽帶著女孩私奔的新聞,不僅轟動了當地,也轟動了全地區文化系統,一下子成為大家談論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