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8月13日版面截圖
「要運用好執法司法政策,以穩市場主體推動做好『六穩』『六保』工作」「落實『少捕慎訴』的司法政策,依法減少羈押性強制措施適用」「依法慎重適用財產強制措施,依法妥善處理涉疫情民事糾紛」……近日,中央政法委印發《關於依法保障和服務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的要求,政法機關忠實履行職能,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推動實現高質量發展、高效能治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單位迅速出臺多項舉措,為法治化營商環境保駕護航。
少捕慎訴,減少不必要的羈押
案 例
王某某系浙江某物流公司負責人,該公司的經營範圍是普通貨物的物流。但是駕駛員收取運輸費後,僅出具收條,無法在稅務局抵扣稅款,因此王某某想到去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以衝抵稅款。2018年11月,王某某通過符某某介紹,以支付票面金額6.5%開票費的方式,從他人處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0張,用於抵扣稅款,稅額共計9萬餘元。案發後,王某某、符某某全額補繳了稅款。
檢察機關在審查過程中了解到,王某某經營的物流公司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當地為數不多可以復工的物流企業,並承接了多筆防疫物資運送業務。為保障防疫物資和民生用品物流暢通,檢察機關認真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綜合考慮王某某、符某某的主觀惡性、犯罪數額和涉案稅款全額補繳的客觀實際,2020年2月7日,依法對王某某、符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經釋法說理,針對性進行法治教育後,及時結束犯罪嫌疑人被刑事追訴的狀態。
王某某回到企業後吸取教訓,加強管理,嚴格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還主動向當地慈善機構和鄉政府捐款捐物,以極大的熱情和誠意為防疫物資和民生用品運輸貢獻力量。
舉 措
最高檢日前下發《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六穩」「六保」的意見》,《意見》特別指出,落實「少捕」「少押」「慎訴」的司法理念,依法合理採取更加靈活務實的司法措施。堅持依法能不捕的不捕,注重將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積極復工復產、開展生產自救、努力保就業崗位作為審查判斷有無社會危險性的重要考量因素。積極探索總結非羈押強制措施適用經驗,認真履行羈押必要性審查職責,減少不必要的羈押。堅持依法能不訴的不訴,逐步擴大酌定不起訴在認罪認罰案件中的適用,同時防止不起訴後一放了之。
解 讀
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新聞發言人王松苗:今年以來,檢察機關根據國內外疫情防控和經濟形勢的階段性變化,及時調整工作著力點和應對舉措。
刑事檢察方面,依法從嚴從快追訴妨害復工復產犯罪,最大程度幫助企業挽回損失;依法保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公司企業人員涉嫌挪用資金犯罪起訴前退還的可依法不起訴,注意把握企業因資金周轉困難拖欠勞動報酬與惡意欠薪的界限;落實「少捕」「少押」「慎訴」的司法理念,原則上不查封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
民事檢察方面,依法辦理與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的合同履行、勞動爭議、醫療損害、消費者權益保護等領域民事訴訟監督案件,準確適用不可抗力、情勢變更、訴訟時效等法律規定,支持和監督法院依法審判。
行政檢察方面,加強對履職中發現的行政違法行為的監督,及時提出檢察建議,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加強涉企行政非訴執行監督,防止企業因不當強制執行措施陷入生產經營困境。
公益訴訟檢察方面,完善公益訴訟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制度的銜接機制,向相關企業主張生態修復費用及懲罰性賠償時,探索通過分期支付、替代性修復等方法促使其接受懲罰、守法經營、健康發展,等等。上述這些檢察理念、作為,為依法防控疫情和經濟社會秩序恢復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