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1月15日上午10點左右,美國加利福尼亞洛杉磯中心住宅區39街的諾頓街區,一名家庭主婦帶著自己3歲的女兒去鞋匠那裡取送修的鞋子,當她們路過諾頓街區一片茂盛的草地的時候,勃辛格似乎看到那裡躺放著一具殘破的人體石膏模型,在她走近之後赫然發現這原來是一具被肢解的赤裸的女性屍體,她立刻用手擋住了孩子的眼睛,並帶著她一起奔向就近的街區報警。儘管有大量的媒體報導和無數的官方和私人調查人員參與其中,直到21世紀初仍沒有破案,這一案件成為加州歷史上有名的懸案。
這具白人女性裸屍,被棄置於諾頓街區荒地,屍體自肚臍處被攔腰斬成兩段,面部朝上,雙臂上舉,肘部彎曲,雙腿筆直伸展,分開角度很大(大於60度),兩部分屍體被對正擺放,中間相隔約50釐米,屍體被清洗得很乾淨,現場未見血跡,胸部(乳房)遭到嚴重破壞,嘴自兩邊嘴角被割開,傷口直至耳根。屍體被發現時間為1947年1月15日上午10時許,從屍體上的露水痕跡判斷棄屍時間可能為凌晨2:00左右。棄屍地點周圍經常有車輛行人經過,未得到目擊報告,很明顯,棄屍地點並非案件第一現場。
被害人經指紋核對確定為22歲的白種女性伊莉莎白·安·肖特,身高171釐米,體重51.2公斤,藍眼睛,頭髮原為褐色,後被染成黑色。因屍體有被冷藏過的痕跡,所以死亡時間只能粗略判斷是在14日下午15:00—17:00之間。
屍檢報告顯示,女屍自肚臍處被切成兩部分,從傷口判斷,應是被用大型砍刀類武器分屍,時間應當在被害人死亡後。但由於屍體遭到大量破壞,且致命傷口過多,所以亦不排除被害人是被活著切割開的,兇手用於折磨她的兇器應當是短刀以及棍棒等。另外,警察在肖特的胃裡發現了許多人類糞便,並從其傷口判斷,在死亡之前,曾經遭受過長達20到40小時的虐殺,兇器包括短刀乃至棍棒、鈍器、斧、鋸等。血液基本被放盡,屍體內外全部被用水清洗過,且有下半身臟器丟失的情況。未找到任何精液或類似的痕跡。
1947年1月23日,報社收到了一個包裹,包裹內有貝蒂的出生證明、社會保障卡、她生前與許多軍人的合影、一些名片、報導馬特·戈登死亡的剪報、寄放行李的寄存票以及一本通訊錄,通訊錄上雖然有幾頁被撕掉了,但是依舊剩下了七十五名男性的名字和聯繫方式,隨包裹寄來的一個信箋上是用從報紙或書刊上剪接拼湊的幾句話:「這是大麗花的財產,還會有信件寄來。」
1947年1月25日,貝蒂的黑漆皮錢包和黑色的鞋子距離其屍體被拋棄地點只有幾公裡處的25街區1819E單元處的一個垃圾桶內被發現了。
1947年1月28日,一封簡訊被寄送到警署,這回是用手寫的幾句話:「周三,1月29日上午10點是轉折點,(我)要在警察那裡尋開心。」落款是「黑色大麗花復仇者」,很多人依據該信件的內容推測兇手很可能將要在上述時間自首。
當然,兇手並未如「約」自首,而且馬上又寄給警方一張剪接加手寫修改的信箋,上面說:「(我)改變主意了,你們不會和我公平交易的,大麗花的死是合理的。」
以上三封信箋中,第一封可以說無疑是犯罪人寄來的,第二和第三封被推測為也是犯罪人寄來的。在所有十六封疑似犯罪人寄來的信箋中,只有這三封是得到了官方各專家和學者一致認定的。
遺憾的是,在這三封信箋以及包裹裡的物品中都未能找到犯罪人的指紋或其他有價值的線索。
案件公布後,曾有33人到警察局說自己殺害了肖特。但警方經過調查核實,沒有一個是真正的兇手。前後數百名嫌疑人接受調查,最終都一無所獲甚至有相當一部分人被送進了精神病院。肖特的死亡,成了一樁懸案。除了兇手和已逝的肖特外,誰也不知道這樁慘案的幕後兇手是誰。最後見到貝蒂的羅伯特·曼利和收到她信箋的菲克琳都經多次詢問與測謊被排除了嫌疑;貝蒂通訊錄上記錄的七十五名男性經調查被全部排除……警方先後詳細調查過數千名有可能存在嫌疑對象,但是最終一無所獲。本案遂成為了二戰後,美國加州歷史上最聳人聽聞的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