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各界關注的廣西「卡拉OK侵權第一案」日前有了一審結果。5月30日,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北京天語同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訴廣西好歌城餐飲娛樂有限責任公司侵犯MTV作品著作權案,「好歌城」KTV構成侵權。因侵權14首歌曲作品,「好歌城」KTV被判賠償北京天語經濟損失5.6萬元,平均每首歌曲賠償4000元。
據了解,法院在確立賠償標準時,考慮了涉案作品的類型、參考相關作品使用的付酬標準、侵權行為的方式、持續時間、影響範圍、經營規模、主觀過錯等因素。最終,酌定「好歌城」KTV賠償經濟損失為5.6萬元。
有業內人士表示,該案的宣判,意味著廣西KTV經營者多年來享用歌曲著作權「免費午餐」的日子將結束。下一步,相關部門將在全區內展開維權行動。
宣判結束後,「好歌城」KTV的代理律師表示,是否上訴他們還沒認真考慮。但是,類似的判決,能否停止卡拉OK場所的侵權行為還不可知。因為,KTV的曲庫是由專門公司提供的,作為經營者他們無權修改,要由曲庫提供者來刪除。曲庫裡有幾萬首歌,如果這樣那樣的機構都來找他們索賠,那經營場所的權利又在哪裡?
此案的主審法官則認為,經營者在播放曲目時,應當取得權利人的許可,否則可能會侵權。該案嚴格說來,在南寧市也不算首例。但是類似訴訟沒有引起經營者的足夠重視,從而造成現在大家都在用,也沒有引起大面積訴訟。經營者還是應該依照有關法律,來規範自己的經營行為。記者莫小松 通訊員孫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