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伊始,有著城市、城郊、民族地區、農業地區等不同區域特徵的貴陽市花溪區人民法院、遵義市匯川區人民法院、貴定縣人民法院以及榕江縣人民法院,作為貴州四個試點基層法院,率先拉開了貴州司法改革的序幕。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
貴州司法改革最大的特色就是以案定員,即根據案件數量及特點、法官承辦案件能力等綜合因素,計算出各試點法院法官員額。在縱向,科學設置法官員額進出機制,對案件數量、法官經驗、個體績效、信息化程度進行定期評估後,科學增減法官員額數。在橫向上,根據區域差別、案件類型、辦案時間、審判質效、難易係數等大數據反映的特點和趨勢,及時調配員額總數和崗位。
誰可以進員額4月底的一個周五上午,記者在貴定縣法院見到了該院民商事審判團隊法官楊先茂。剛開完庭的楊先茂顯得十分從容,作為改革前民二庭的庭長,他大量的時間都花在了行政事務上,司法改革之後,終於從複雜的行政工作中解脫出來。
楊先茂表示,實行「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之後,誰的案子誰就是審判長,裁判文書誰籤字誰負責,法官們的裁判文書都不再需要他一一審過。過去僅校對裁判文書一項就佔了他日常工作的大量篇幅,現在徹底翻過了「校對」這一章節。
如今審判團隊的格局,由助理完成一些輔助性的事務,更是讓楊先茂可以回歸到法官角色,把更多精力放在保證案件質量上。
貴州是全國第一批改革試點省市中唯一一個以案定員的省份,改革啟動時即要求根據案件數量確定員額,改革運行過程中根據員額情況再印證以案定員的合理性,然後進行動態的員額調整,找出員額制的規律,找出反映城市、城郊、民族地區、農業地區等不同區域的規律。
四個試點的基層法院嚴格按照分配比例,通過一系列選任方式,選出新的法官。
貴定縣法院由過去的53名法官減少到18名(預留9個名額為今後青年法官入額選任),這意味著,該院超過一半以上的法官只能被分流為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貴陽市花溪區法院由過去的61名法官降至29名;榕江縣法院從原有的30名法官減少到20名;即便是從建院以來就試行員額制的遵義市匯川區法院,仍然從原有的25名一線法官中遴選出19人擔任裁判法官。一個個精英化的團隊破繭亮相於司法一線。
新任法官的遴選儘管目標一致,但根據自身的特點,在方式上又各有不同。匯川區法院以民主測評為主,其中群眾測評佔70%,領導班子測評佔30%。院黨組最終根據參加人員的測評總成績和「德能勤績廉」情況確定入額人選。
貴定縣法院則採用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相結合的方式,按班子成員、中層幹部、一般幹警三個層次分別佔比40%、30%、30%進行民主推薦,再由院黨組差額選任出入額法官擬任人選,並對入額法官擬任人選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都當場投票、公示結果。
榕江縣法院在選任裁判法官時還成立了由縣紀委、縣委政法委、縣委組織部等人員組成的選任裁判法官監督小組,保證裁判法官選任工作在陽光下進行。
花溪區法院在遴選法官的要求中,還明確列出一條「能夠熟練運用信息化技術,實現網上全程辦公辦案」。
肖佳航是榕江縣法院最年輕的一名新任法官,這位不滿30歲的姑娘坦言,自己能有幸加入到法官隊伍中,既是一份認可也是一份責任。動態的員額制讓她也多少有些壓力,平時白天辦案,晚上還是堅持學習以保證自己的業務水平。
而該院原來的辦公室主任彭絲絲則競爭到了審判輔助崗位。1986年出生的彭絲絲在2012年擔任辦公室主任時,是全縣最年輕的副科級幹部。在這次改革中,正在休產假的她也趕到院裡報名,但最終與員額法官失之交臂,成為了一名法官助理。面對由一院的「大管家」到助理的落差,彭絲絲笑著說還來不及感慨,每天都在調查案件、接待當事人、送達法律文書中忙得不亦樂乎。
4月15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孫潮到匯川區法院調研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時強調,員額制要以案定員,根據案件數量和法官業績的定期評估,建立員額的進出機制,不斷激發法官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激發員額制的活力。
這意味著,貴州未來的法官將不會只是一支固化隊伍,相對流動的模式既鞭策現任法官與時俱進,也讓暫時沒有進入法官隊伍的助理和書記員們可藏器待時。
入額法官幹得怎麼樣4月16日10時許,花溪區法院刑事第一審判團隊法官張德才已經開庭審理了兩個簡易程序的刑事案件。兩個案子庭審時間分別為20分鐘和10分鐘。事實上,這是在繁簡分流之後,張德才開庭時間比較長的案子。
據統計,第一季度,該院第一審判團隊平均開庭用時僅8.45分鐘,法律文書平均製作用時21分鐘,當庭裁判率達89.6%,平均審理天數10.2天。
在本次司改中,該院對刑事案件實行簡繁分流,第一審判團隊專門審理簡易程序類的案件。通過簡繁分流,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有效保障了其他兩個團隊能夠集中精力審理疑難案件。對於審判的高效,一位拿著判決書的當事人還不「適應」地說:「我還沒來得及打電話找人,就下判了啊。」
同樣,榕江縣法院也在今年推行了案件簡繁分流。兩名合議庭法官和兩名獨任庭法官主要負責審理簡易程序案件,全院案件辦案周期由去年的57天減少至24天。
花溪區法院民事第二審判團隊法官劉永喜手上的案子呈井噴式的增加,但是他的團隊還是能做到幾乎不加班。原因就是大家分工明確,銜接有序,加之很多案子無需上審委會,相對減少了工作量。不過組織庭前會議是劉永喜認為工作最有效的一個環節。60%的工作在庭前就已經完成,既可以在開庭時找到重點,也更有當庭宣判的底氣和勇氣。
據統計,該院第一季度有60.2%的民商事案件未經開庭即在庭前會議中以調解或撤訴方式結案。2014年12月21日至2015年3月20日,該院不含舊存案件的當庭宣判率達77.23%,而2014年全年的當庭宣判率僅27.8%。
作為案件參與者的律師又有怎樣的感受呢?每年在花溪區法院代理幾十件案件的貴州黔鷹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妞說,
變化是非常明顯的,過去很少有案子可以當庭宣判,現在的當庭宣判率提高較為明顯。陳妞還表示,案子進行的任何一個步驟,法院都會及時告知律師和當事人,案子進展到哪個階段她都非常清楚,明了的時間表讓她能更好地把握工作節奏。
如何用好「最大權力」「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這一制度之下,法官擁有了「最大權力」。那麼如何保障這一權力得以實現?又如何監督這一權力不會逃出「制度籠子」?
匯川區法院規定,司法改革之後,審委會除明確規定的情形外,原則上不再討論個案。貴定縣法院推行署名留痕表,對審委會的意見,法官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採納。花溪區法院第一季度641件案件的所有法律文書全部由主審法官籤發。
主審法官的獨立審判權得到充分保障的情況下,配套的監督措施也尤為重要。
花溪區法院司改辦主任謝彪介紹,目前該院從立案到審判,再到執行都有時間表,辦案系統中可以直接顯示時間節點。超過一定時間後,會對主審法官進行約談,如果屢次超期將會對其誡勉談話。
另外,還會定期進行電話回訪,當事人和律師對主審法官的意見會直接影響該法官的評測結果。結案後,先要評查再歸檔,目前正在將這項工作從人為的抽查轉為100%信息化,信息化可以做到內部完全公開透明,方便相互監督。
匯川區法院建立了案件電子檔案,每個案件從立案到歸檔都能通過網絡全程監督,並形成審判質效評估數據。該院還通過法官聯席會議,強化法官自由裁量權行使的監督制約和辦案質量的指導。
榕江縣法院採用格式化評測的方式,剔出瑕疵案件,如發現重大問題,則啟動第三方評查機制。目前,該院正考慮瑕疵案件與法官退出機制掛鈎。
貴定縣法院成立了案件質量評查小組,通過小組抽查、評查結果公示,以及申請覆核等程序,來保證法官的辦案質量。
孫潮在貴州高院舉行的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推進會上要求,在法院的審判流程運行中,要推廣和運用信息化,法官及輔助人員的工作要在辦案系統上全面留痕,辦案系統還要向當事人和社會公開,讓審判權在陽光下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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