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末記者 仇飛
打著「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幌子,藉助網絡向電商商家惡意索賠,已經被明確列入公安部門的打擊整治範圍了。
公安部12月24日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全國公安機關打擊整治利用信息網絡實施黑惡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有關情況,並發布了打擊利用信息網絡實施黑惡勢力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兩大案例為惡意索賠惡勢力團夥。
以今年11月份廣州公關機關打掉的章某強(網絡綽號「大豬」)惡意索賠犯罪團夥為例,他通過傳授犯罪方法、集體惡意索賠等手段發展骨幹成員30餘名,並在近一年發展團夥成員400餘名,發展的團夥成員以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為主,以「拜師」名義傳授犯罪方法,並收取「拜師費」近30萬元。這些被發展的人員,組建了網絡社團「大豬組」,以大量惡意評論、差評、灌水、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等手段,要挾網店商家,索要「保護費」「賠償款」,他們甚至覺得勒索商家太慢,直接向電商索要保護費,稱繳納費用後即可免受其所在團夥的勒索,儼然成為線上「黑惡勢力」。
而在今年7月份廣東中山公安機關打掉的王某鵬、王某航惡意索賠犯罪團夥為例,王某鵬從2018年底開始組織成立工作室,先後招募十餘名團夥成員,專門購買電商平臺中使用「極限詞」(如「最好」「絕對」等違反廣告法的詞語)進行宣傳的商品,在商家未發貨前申請退款,製造虛假交易,並將交易截圖和「極限詞」宣傳截圖上傳至「全國12315線上消費者舉報平臺」進行投訴舉報,私底下再以撤銷投訴舉報要挾商家,利用商家害怕被市場監管部門高額處罰的心理,強迫商家繳納「賠償款」。據統計,僅6個月時間,該團夥累計向「12315平臺」投訴舉報6.39萬條,非法獲利200餘萬元,有的商家甚至因連續遭遇惡意索賠而被迫關停商鋪。
在一些惡意索賠案件中,有的被害人因敲詐金額小,重視程度不夠,花時間配合公安機關取證,不如花錢息事寧人;有的被害人法律意識淡薄,證據保存意識不夠,導致聊天證據、相關數據丟失,無法提供有效證據;有的被害人在經營網店過程中確實存在微小過錯,認為公安機關找上門不僅僅是調查取證,擔心會受到處罰。
對此,公安機關提醒:在遭受涉信息網絡黑惡勢力不法侵害時,一定要沉著冷靜,第一時間報警,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不要因為害怕不法分子的恐嚇威脅,而越陷越深;要保存好聊天記錄、交易記錄等電子證據,這些都是認定犯罪事實的重要依據;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工作,準確說明情況,並提供涉案帳號,方便公安機關深入調查,儘快追贓挽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