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汙吏的出現能體現出我們人類原始人的本性,我國的反腐工作一直都公正嚴明有序的進行,貪官抓了一批又一批,但是對於貪汙腐敗的現象並沒有得到明確的遏制。
抱有僥倖心理的人還是大有人在,小的貪官能夠影響當地的經濟發展,大貪官無視國家法律的存在,受到影響的是整個國家的社會秩序。
近些年來國家對於貪官的懲戒力度越來越大,能夠具體實施的措施也在增加,在所查處落馬的貪官當中,女貪官也似乎佔了「半壁江山」。
陝西省商洛縣原市委常委,商州區原區委書記張改萍就是一個貪心的女人,她所做過的事情很多人聞所未聞,她被人戲稱「賣官書記」,大搞封建建設花費數十萬。
張改萍在自己在職期間利用自己職務之便,前後受賄106.9萬元,張改萍被相關部門進行調查,驚動了整個商州區。
根據相關部門的調查得知,張改萍擔任鹹陽秦都區團委書記之後,利用自己各種手段最終坐上了商洛市副書記的位置,也成為人盡皆知的女強人。
因為自己權力的不斷擴大,張改萍也逐漸丟失自己的信仰,自己的欲望和野心也越來越多,忘記自己的初心是一心一意為人民服務,開始利用自己的職位之便謀取私利。
張改萍為前往行賄的人員提供相應的幫助從而謀取私利,很多人對她這個「賣官書記」的稱號都表示疑問,究竟是什麼原因呢?
那是因為女書記張改萍貪汙受賄的大部分錢財,都是她販賣官職得來的,因為張改萍的這種行為,商州的官場文化逐漸發生了變化。
很多想做官的人員都會去找張改萍,讓她提供便利,因此買官賣官成為常態,有些人為了謀取官職甚至貸款買官,形成了:能幹不能幹,「進貢」說了算。
經過相關部門調查,女書記張改萍所涉及到的28年受賄案中,27件都是因為賣官受賄,最多的受賄38萬元,最少的受賄5000元,只要是行賄人員都會受到張改萍的提拔和重用,甚至是幫助調整到受賄人喜歡的崗位,也為當地工程建設提供便利。
就這樣當初曾經為百姓謀福利的女強人,一下子成為政治界上的「政治明星」,最終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張改萍一審被判處13年有期徒刑,需要在監獄裡度過漫長的生活。
張改萍身為萬眾矚目的公職人員,身為國家的工作人員,竟然利用自己的職位之便買賣官職,受賄106.9萬元,張改萍將贓款日常揮霍到燒香拜佛,寺廟捐贈中去。
對於這樣抱有僥倖心理無視法律的人還有很多,但一致的是不管大貪官還是小貪官沒有一人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結合張改萍認罪態度良好積極配合組織調查,加上贓款追繳退賠的情況,判處有期徒刑13年,沒收財產10萬元,對於這樣的處罰力度,大家有什麼不一樣的看法嗎?歡迎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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