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一加一大於二?還是各讓一點成為一呢
每個人面對婚姻的處境,都不同,真的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身邊離婚朋友的案例不多,有很大的原因,是因為大家都還在忙著照顧孩子的成長。但這樣看似穩定的家庭狀況,會是暫時的和平假象嗎?
先說說我遇過的離婚案例。一個是年輕時未婚懷孕,婚後不被婆家尊重與善待,孩子兩三歲後,離婚回娘家。一個是夫妻交往不到一年,因為家中弟弟訂婚幾年了,父母就想說一起辦婚事,結果,結婚不出兩年,沒有子嗣,和平分手。一是先生糖尿病太嚴重,雙方沒孩子,不想耽誤妻子,選擇放手。一是妻子產後患了嚴重的憂鬱症,有殺嬰傾向,所以離婚收場。最後一個最勁爆,直到離完婚一段時間,男方才知當初女方堅持要女兒,是為了留可以回頭的後路,因為妻子隱瞞自己外遇,後來她先生再娶,當然回頭無路。
原本相愛的人,結了婚,為什麼會選擇離婚呢?大概有這幾個原因:
一、相愛容易相處難,對彼此的了解不夠,也不願意再跟對方磨合。
二、外力介入,如外遇,遭逢重大變故,或原生家庭問題等。
三、婚姻中,感受不到愛與尊重,貌合神離,不如各自精採。
四、生命財產受到威脅,不管是先生、妻子還是孩子。
五、愛到深處,因為前方兇險,寧願放你自由。
不是每一對離婚的夫妻,都是怨偶。有些人,明明是好人,有些夫妻,在外人看來,明明很適合,但他們卻真的相處不來。為什麼呢?畢竟,結婚不像談戀愛那麼簡單。
雙方結婚,到底是一加一大於二?還是各讓一點成為一?這其實很需要雙方互相的同理和體諒、包容與協調。
有時,夫妻要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效力,比方說一起照顧老人家,一起照顧新生兒,這些事,如果都丟給一方去做,很快就會讓婚姻走向結束。
所以,在這些方面,夫妻兩人,要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效力。
一、兩人的心力和勞力。
二、兩人的薪資與財產。
三、兩人面對挑戰的勇氣。
那什麼時候,夫妻應該各讓一點,融合在一起成為一呢?
一、面對外界的壓力與考驗,如工作困境,原生家庭的問題,舉凡不涉及小家庭原本的事,夫妻要匯整好各自的意見,一致對外。要維持一個家庭的和諧與親密,並不容易,那要大家凝聚好共識,遵守家庭的價值,團結對外。不要輕易就被外界的閒言碎語,所幹擾或影響。
二、性格與生活習慣。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個性和生活習慣,在結婚初期,真的需要互相磨合,彼此各讓一點,成為一個整體。包容與同理對方的價值觀和小缺點,很多事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要太計較輸贏、對錯。
三、沒有人永遠強勢或弱勢。夫妻有各自擅長與在乎的事,不應該有永遠強勢,或恆久弱勢的一方。彼此要尊重與欣賞,各自的強項,包容與補強,雙方的短處。
跟先生談了十年戀愛才結婚,結婚也逾十五年,在這認識四分之一個世紀的現在,即便已經超越沒有彼此的日子,但我還是我,他還是他。我們還是有很多的不同和歧異,在習慣和價值觀上,也沒有完全一致。但這樣的差異與不同,有時是爭吵的起點,有時卻變成生活的趣味,這就是真實婚姻生活的樣貌。
這個世界上,只有一個我,只有一個你,不會有另一個人,跟自己可以一模一樣,完全契合。與其希望改變對方,不如找到彼此可以舒服相處之道。讓夫妻相加,有時可以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力量,讓夫妻相讓,可以各退一點融合為一,也不枉當初相愛,選擇彼此攜手前行,共度未完成的人生旅程。
相愛,很容易;相處,也不難,需要配偶互相學習與成長,有時候各退一步,有時候一起前進,婚姻的路,就會好走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