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育大會要求「大力辦好職業院校,堅持面向市場、服務發展、促進就業的辦學方向,推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培養更多高技能人才」,《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作出具體部署。
為客觀評價全國高等職業院校適應社會需求能力,推動高等職業院校不斷變革,主動融入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高等職業院校適應社會需求能力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國教督辦〔2016〕3號)要求,2018年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受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委託,對全國高等職業院校適應社會需求能力進行評估,形成評估報告。
一、評估過程及特點
本次評估是繼2016年首次開展以來的第二輪,評估主要分為四個階段:
一是數據採集階段(2018年3月至7月),按照《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2018年全國職業院校評估工作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18〕17號)要求,項目組組織全國高等職業院校進行數據信息填報,先後經過核對參評院校名單、發放參評院校帳號密碼、學校填報數據、省級審核並提交、數據覆核、學校確認等環節,採集過程強調數據真實、客觀。
二是學校自評階段(2018年8月至10月),各高等職業院校依據本校數據信息進行自評,並於9月30日前在學校門戶網站發布自評報告,依據各高等職業院校門戶網站監測,82%的高等職業院校已面向社會公開自評報告,甘肅、北京、江蘇、雲南、河北、廣東、福建等7個省份(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超過95%的院校已公開,新疆、西藏、黑龍江、天津、貴州等5個省份的院校公開率不足50%。
三是省級評估階段(2018年8月至11月),各省下載本省數據信息,結合院校自評報告進行省級評估,10月31日前形成省級自評報告。
四是整體評估與報告撰寫階段(2018年8月至2019年5月),8月初至11月初,圍繞評價指標,清洗數據和分析數據,設計評估模型,並按規則定義進行數據演算與擬合;11月初至12月底,組織業內資深專家開展同行評議,進行大數據覆核,起草修改評估報告;2019年1月至5月,修改完成評估報告。
本次評估主要體現了以下特點:
1.明確導向性。重點圍繞「適應社會需求能力」進行評估,在對傳統教育評價進行反思後設計了20個評價指標,主要依據三個方面,一是貫徹黨和國家關於大力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精神,圍繞「服務發展、促進就業」的辦學方向、「完善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等,設計了專業與當地產業匹配度、企業提供的校內實踐教學設備值、年支付企業兼職教師課酬、直接就業率、畢業生就業去向、政府購買服務到款額、技術服務到款額等指標,引導高等職業院校更好對接科技發展趨勢和市場需求,提高產教融合效能,提升服務地方和行業發展的能力。二是按照教育部、財政部等提出的有關高等職業院校設置標準、合格標準和投入要求,設計了年生均財政撥款水平、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生師比、生均教學及輔助行政辦公用房面積等評估指標,同時還特別強調了開設專業的資源配置要求,引導高等職業院校不斷夯實適應社會需求的基礎保障條件。三是依據職業教育管理部門近年工作要點,設計了「雙師型」教師、信息化教學、校外頂崗實習、企業訂單培養、校內實踐教學工位等指標,引導高等職業院校不斷深化改革,凸顯類型特徵,提高適應社會需求能力。
2.強調客觀性。評估主要採用網上評估、不進學校的方式開展,重在以院校填報的相關數據為主要基礎,以公開統計數據、院校網站數據、自評報告等相關資料為輔助。本報告主要依據本次採集的全國1264所[1]高等職業院校評估數據及1250名院校長、6290餘名專業主任、62900餘名學生的抽樣調查問卷信息[2],以及上一輪評估的相關數據材料,並結合2015至2017年全國高等職業院校相關統計數據等進行了大數據覆核。
3.堅持公正性。以院校設置標準作為評估的基本依據與主要參照,首先依據《高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暫行)》(教發〔2000〕41號)和《普通高等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指標(試行)》(教發〔2004〕2號)中要求的設置標準、合格標準開展評估,無相關標準的則依據所有學校數據的中位數為基線開展評估。同時,注意與上一輪評估的情況進行比較,以發現高等職業院校適應社會需求的發展變化。
4.注重可信性。為避免數據極值引起平均值波動等問題,評估以數據中位數代替平均數優化數據統計分析評價,通過找出高於中位數、低於中位數的分布,進行客觀評價。在此過程中,注重對數據的處理分析,分別採用描述統計、假設檢驗、可信度分析、相關性分析、聚類分析、判別分析等多種分析方法。評估還結合了對內蒙古、海南、河南、甘肅等省份的實地調研情況,驗證相關評估結果,優化評價方法,提升評估信度。
5.突出有效性。注重以指標為基礎設計聚類分析評價模型,報告通過分析20項指標、81個採集點,通過量化處理、方差計算、偏差修正、專家判定、加權匯總等方法不斷擬合,建立院校發展能力、服務貢獻能力兩個維度的高等職業院校適應社會需求能力評價模型,以1264所高等職業院校得分為基礎,聚類形成各省份的高等職業院校適應社會需求能力綜合指數,並形成聚類分布,以此為基礎開展分區域、院校評價。
二、基本評價
(一)院校辦學條件明顯改善
2017年,全國高等職業院校招生數達350.7萬人,比上一年度增加7.5萬人;在校生數1105萬人,比上年增加22.1萬人。全國高等職業院校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達到1.0萬元,與2015年相比增長12.6%,兩年來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增幅在50%以上的院校達139所;376所院校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超過1.2萬元,是教育部關於高等職業院校基本辦學條件最高標準要求的3倍[3];151所院校的生均教學及輔助、行政辦公用房面積超過32平方米[4];50餘所院校接入網際網路出口帶寬達萬兆以上,數字資源總量在1000 GB以上的院校623所,上網課程數在100門以上的院校284所,561所院校實現無線網絡校園全覆蓋。
國家高度重視職業院校「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把專任教師全員培訓和企業實踐作為提升雙師素質的重要舉措,鼓勵企業工程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到職業院校擔任專兼職教師。2017年,高等職業院校的師資隊伍結構優化,數量和質量明顯提升。專任教師數量48.2萬人,比上一年度增加1.5萬人;高級職稱教師14.5萬人,比上年增加0.8萬人。雙師素質專任教師的比例由2015年的52%提高到54%,達到70%以上的院校有259所;兼職教師數量達15.9萬人,規模保持穩定。根據問卷調查數據,絕大多數專業主任都具有企業工作經歷,有45.0%的專業主任企業工作經歷超過三年。
(二)校企合作的企業參與度有所提高
2017年,高等職業院校的校企共建校外實習實訓基地數達16.68萬個,近300所院校年生均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實訓時間超過500小時,160所院校開展訂單培養專業佔比超過50%,近300所院校企業訂單學生超過在校生總數的10%,企業育人主體作用初步發揮。
2017年,企業提供的校內實踐教學設備值總額達61億元,比2015年增加17億元,校均達到493萬元。企業把設備放在高等職業院校,學校有使用權但不納入學校固定資產,成為實踐教學對接企業生產實踐的一種新模式。院校聘請企業兼職教師總量達15.87萬人,年授課量達2062萬課時,相當於3萬多名專任教師的年工作量[5];864所院校兼職教師授課量在5000課時以上。院校年支付企業兼職教師課酬總額達13.91億元,872所院校年支付企業兼職教師課酬總額均超過30萬元。企業兼職教師將產業發展的最新理念、技術、生產工藝等元素融入教育教學過程,提升了專業教學的有效性。
(三)適應產業發展能力持續提升
高等職業院校注重專業設置對接區域支柱產業發展,共設置專業點3.7萬個,其中58.5%的專業點對應地方支柱產業,覆蓋在校生數達到569萬人,比2015年增加23萬人。
服務新興產業、民生需求的專業發展迅速。2017年,服務新產業、新裝備、新動能的專業點數大幅增加。財經商貿、裝備製造、電子信息、醫藥衛生等專業大類的在校生規模均超過100萬人,校均相關專業點數分別達到5.1個、4.0個、3.8個、1.4個。智能製造、電子信息、移動互聯技術等專業點數達12000多個。服務民生需求的康復護理、健康養老等專業點數達3126個。這些專業的開發與增長,適應了相關產業的發展需求。
(四)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成效明顯
服務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技術研發和產品升級、促進技術技能積累與創新,加強社會培訓和促進終身學習,已經成為高等職業院校服務區域發展的特色。2017年,高等職業院校社會培訓和技術服務收入金額超過50億元,比上年增加6.0億元,校均達到400萬元,其中,57所院校的橫向技術服務到款額超過1000萬元,比2015年增加31所;21所院校縱向科研到款額超過1000萬元,比2015年增加14所。
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進入中小城市和小微企業發展的人數增多,促進了所在區域勞動力素質提升和人力資本開發。2017年畢業生留在院校所在地直接就業的達146.7萬人,佔當年畢業生總數的58.3%,較2015年提高6個百分點;79.4%的畢業生在與專業相關崗位就業,較2015年提高4.5個百分點;在中小微企業及基層就業的達177.3萬人,佔畢業生總數的70.5%,較2015年提高5.8個百分點。例如,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陝西職業技術學院、新疆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等一批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當地就業率都超過80%,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撐。
(五)高等職業院校正在成為教育扶貧生力軍
中西部地區布局在地級市高等職業院校為教育扶貧奠定了基礎,新疆、西藏、青海、四川、雲南、甘肅分布在「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的院校有36所,在校生總數超過18萬人,46%的畢業生在當地就業,充實了深貧地區生產、管理、服務一線人才隊伍,為推動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甘肅省高等職業院校主動對接當地建檔立卡的貧困村、貧困戶和貧困人口,實施職業教育精準扶貧,每年培養「兩後生」[6]6萬名、培訓新型職業農民1.6萬人次、培訓中職教師2400人次。同時,對貧困家庭學生就讀高等職業院校免除學費和書本費,擴大省內高等職業院校在貧困縣單獨測試招生和中職應屆畢業生推薦直升招生計劃,並對貧困家庭畢業生推薦就業,成為阻斷貧困代際傳遞重要途徑。
高等職業院校積極落實東西部扶貧協作要求,山東、廣東、遼寧等14個省份的高等職業院校承擔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面向貴州、廣西、甘肅等10個中西部地區安排專科招生計劃12萬人;上海市制訂對口支援全覆蓋實施方案,開發當地產業發展急需專業,推動喀什地區職業院校發展。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牽頭組織內地多所知名院校優勢資源,幫扶南疆多所職業院校,形成了「M(多所內地名校)+1(新疆農職學院)+N(南疆多所職校)」的職業教育扶貧協作新模式。
(六)實踐教學有效促進學生就業能力
2017年,高等職業院校校內實踐基地數6.06萬個,平均每個專業點1至2個,比2015年略有增加;校內實踐教學工位數504萬,生均約0.5個,基本滿足學校實踐教學活動的開展。
高等職業院校的校內實踐基地建設促進了學生實踐能力培養。2017年,全國超過55%的畢業生獲得國家頒發的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拓展了就業創業本領。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直接就業率達到90.7%,自主創業畢業生人數超過3.5萬人,佔比1.3%,高等職業院校為我國穩定和擴大就業做出了重要貢獻。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職業教育服務能力顯著提升」是《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的主要發展目標之一。相比上輪評估,高等職業院校適應社會需求能力雖有提高,但總體上仍然存在服務能力不足等問題,主要集中反映在以下方面。
(一)服務社會能力偏弱的院校數量較多
400所院校的年政府購買服務各類到款額不到1萬元,300所院校的年技術服務各類到款額不足1萬元,近450所院校2015年至2017年三年累計縱向科研到款額低於5萬元,500多所院校三年沒有橫向技術服務到款額,服務貢獻能力不強或與辦學基本能力水平不相匹配。
(二)部分院校基本辦學條件薄弱
90多所院校在校生數低於2000人設置標準,其中公辦院校佔四成;一半左右的院校生均教學及輔助、行政辦公用房面積小於合格標準,其中公辦院校佔七成;80餘所院校的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小於合格標準,公辦院校、民辦院校各佔一半;100餘所院校生均校內實踐教學工位數小於0.2個。發揮企業合作育人作用的能力不強,750多所院校擁有的企業提供的校內實踐教學設備值低於100萬元,50多所院校僅有10%的專業擁有企業兼職教師授課。
(三)經費投入不均衡問題依然嚴峻
公辦高等職業院校辦學經費投入不均衡現象依然存在。11個省份年生均財政撥款水平低於4000元的公辦院校數相比2015年增多;超過170所民辦院校舉辦者當年投入不足100萬元,年生均財政性經費投入的中位數僅為400元,近七成民辦院校年生均財政性經費低於1000元。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年生均財政撥款水平不應包含按照收支兩條線要求上繳後返還學校的學費[7],但仍有省份將學費計入生均財政經費撥款水平。
(四)教師總量不足,結構不合理
專任教師總量不足,生師比不達標,近70%的院校生師比超過18:1,近30%的院校生師比超過23:1;專任教師數量不足70人的院校有30多所,專任教師不足2人的專業點有1500餘個。教師隊伍結構不合理,雙師型教師比例偏低,一批院校雙師型教師佔比還不足10%;高等職業院校教師中具有高級職稱的比例僅為30.1%,有12個省份該比例甚至低於當地的普通高中。
四、對策建議
(一)面向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建議:修訂基本辦學條件指標標準,引領高等職業院校提高辦學基礎能力和服務貢獻能力
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加速,高等職業教育已經進入了強調內涵發展、特色發展和創新發展的新時代,對高等職業院校辦學基礎能力和服務貢獻能力都提出更高要求,《高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暫行)》《普通高等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指標(試行)》已難以滿足當前需要。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要予以研究修訂,圍繞高等職業教育質量提升的核心目標,適度提高部分設置標準,酌情增加產教融合效能、校企合作、社會服務、信息化教學等指標,發揮標準的引導作用,推動高等職業院校不斷夯實辦學基礎能力,提高服務貢獻能力。
(二)面向地方政府的建議:保障辦學投入,夯實院校基礎,優化政策環境,激發高等職業院校服務貢獻動力
一要加強對薄弱高等職業院校的支持力度,尤其是基本辦學條件不達標的院校,增加經費投入,提高基本辦學條件,實現精準幫扶。推進公辦高等職業院校的生均撥款制度政策有效落實。二要充分認識到產業發展升級、人工智慧等經濟社會高速發展背景,及其對高等職業院校師資隊伍數量和質量提出的更高要求,協調有關部門,有計劃地增加教師編制,足額配置專任教師。三要將產教融合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同步規劃產教融合發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實現途徑和重大項目,將教育優先、人才先行融入各項政策。結合地方產業發展和院校特色與實際,積極探索通過購買服務、委託管理等方式,支持企業參與公辦院校辦學,合作開展技術協同創新,激發高等職業院校服務貢獻動力。
(三)面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的建議:優化院校與專業布局,強化政策落實,完善教師評聘制度,引導院校提高服務社會能力
一要根據區域產業發展、科技發展以及人才需求結構等,優化高等職業院校布局與專業設置。引導院校加大對部分資源不足專業的投入力度,確保辦學經費和基本辦學條件達到標準。二要完善高等職業院校教師評聘制度,適當提高院校評聘教師權限。完善高等職業院校「雙師型」認定標準,統籌安排教師企業實踐,加強兼職教師考核評價,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師隊伍的素質與結構。三要引導院校樹立全方位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辦學理念,明確院校人才培養與社會服務的雙基定位。將研發與技術服務作為引導院校發展的重點內容,不斷增強專業支撐與服務區域產業發展的能力,逐步將服務經濟社會作為院校發展的自覺行動。
(四)面向高等職業院校的建議:對接市場需求,加強基礎條件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加快提高技術服務與研發能力
一要保障基礎設施與專業教學設備的投入,完善辦學基本條件,面向市場主動吸引行業企業參與辦學,確保專業教學和育人工作的有效開展。二要落實《職業學校教師企業實踐規定》,合理安排和調配好教師的教學和企業實踐,建立教師和企業人員雙向交流機制,提高師資隊伍雙師素質。三要樹立社會服務意識,建立緊密對接產業鏈、創新鏈的專業體系,圍繞產業需求強化實踐教學,完善以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為主的培養體系。把教師開展技術研究、技術升級、成果轉化等技術服務,作為職稱晉升、工資福利、職務聘任等方面評價考核的重要內容。結合區域環境和產業轉型開展創新創業教育、在職員工培訓、合作技術研發等,創新服務模式,增強社會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