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建議:修訂基本辦學條件指標標準,引領高等職業院校提高辦學基礎能力和服務貢獻能力
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加速,高等職業教育已經進入了強調內涵發展、特色發展和創新發展的新時代,對高等職業院校辦學基礎能力和服務貢獻能力都提出更高要求,《高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暫行)》《普通高等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指標(試行)》已難以滿足當前需要。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要予以研究修訂,圍繞高等職業教育質量提升的核心目標,適度提高部分設置標準,酌情增加產教融合效能、校企合作、社會服務、信息化教學等指標,發揮標準的引導作用,推動高等職業院校不斷夯實辦學基礎能力,提高服務貢獻能力。
面向地方政府的建議:保障辦學投入,夯實院校基礎,優化政策環境,激發高等職業院校服務貢獻動力
一要加強對薄弱高等職業院校的支持力度,尤其是基本辦學條件不達標的院校,增加經費投入,提高基本辦學條件,實現精準幫扶。推進公辦高等職業院校的生均撥款制度政策有效落實。
二要充分認識到產業發展升級、人工智慧等經濟社會高速發展背景,及其對高等職業院校師資隊伍數量和質量提出的更高要求,協調有關部門,有計劃地增加教師編制,足額配置專任教師。
三要將產教融合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同步規劃產教融合發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實現途徑和重大項目,將教育優先、人才先行融入各項政策。結合地方產業發展和院校特色與實際,積極探索通過購買服務、委託管理等方式,支持企業參與公辦院校辦學,合作開展技術協同創新,激發高等職業院校服務貢獻動力。
面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的建議:優化院校與專業布局,強化政策落實,完善教師評聘制度,引導院校提高服務社會能力
一要根據區域產業發展、科技發展以及人才需求結構等,優化高等職業院校布局與專業設置。引導院校加大對部分資源不足專業的投入力度,確保辦學經費和基本辦學條件達到標準。
二要完善高等職業院校教師評聘制度,適當提高院校評聘教師權限。完善高等職業院校「雙師型」認定標準,統籌安排教師企業實踐,加強兼職教師考核評價,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師隊伍的素質與結構。
三要引導院校樹立全方位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辦學理念,明確院校人才培養與社會服務的雙基定位。將研發與技術服務作為引導院校發展的重點內容,不斷增強專業支撐與服務區域產業發展的能力,逐步將服務經濟社會作為院校發展的自覺行動。
面向高等職業院校的建議:對接市場需求,加強基礎條件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加快提高技術服務與研發能力
一要保障基礎設施與專業教學設備的投入,完善辦學基本條件,面向市場主動吸引行業企業參與辦學,確保專業教學和育人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要落實《職業學校教師企業實踐規定》,合理安排和調配好教師的教學和企業實踐,建立教師和企業人員雙向交流機制,提高師資隊伍雙師素質。
三要樹立社會服務意識,建立緊密對接產業鏈、創新鏈的專業體系,圍繞產業需求強化實踐教學,完善以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為主的培養體系。把教師開展技術研究、技術升級、成果轉化等技術服務,作為職稱晉升、工資福利、職務聘任等方面評價考核的重要內容。結合區域環境和產業轉型開展創新創業教育、在職員工培訓、合作技術研發等,創新服務模式,增強社會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