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事情也要看情況而言,如果彼此真是相親相愛的,你們肯定不會為房了誰拿多少而煩惱。沒房了就不能結婚了?但聽男方的口氣,你倆顯然不屬此列。而且男方一點不通融,要你和男方各出對半。這婚還真的不結也罷,嫁漢嫁漢,穿衣吃飯。雖然這是古話,也不無道理。你結婚連房子都要女方出一半還結的哪門子婚?看看當下,好多男方不但要買房買車,還要承擔一大筆彩禮費。你還霸氣的要女方各出對辦。女孩你說這婚還結嗎?
你可以說手上沒什麼錢,暫時不買都行,婚前就這樣算,我是接受不了,看出這個男人的格局很小,我和老公婚前什麼都沒有,像樣點的農村房都沒有,不過他說給他五年時間,盡他能力給我一個家,他做到了,其實也是互相選擇吧,反正我是圖他這個人的,窮點無所謂,體貼細心,有責任感,孝順,專一,就是他的魅力,好難找到三觀那麼好的男人,人再帥都會老,再有錢三觀不正的一樣不稀罕。現在男多女少,物以稀為貴。你條件不好,還有更好條件的男的呢。大家好聚好散,目標明確。別分了又說沒責任沒擔當的,有些男的家裡不行。靠自己工資有幾個能買房的?既然都散了,也別說男的沒本事啥的了。好聚好散挺好。
男方如果有充足的財富是可以出房出車結個婚,但如果是普通的工薪家庭或是更普通的低收入家庭呢?你可以不選擇的但是都交往到談婚論嫁了才說這一出,組建新的家庭不應該是雙方一起努力一起經營的嗎?為什麼到你這就變了呢?可能是我讀書少不懂這方面的原因吧!
首先你看上的是人還是房子,如果結婚時就這麼算計以後也不一定會幸福長久!我跟我媳婦結婚時,可謂是窮得叮噹響啊!我媳婦就要了一條棉褲,什麼都沒要!結婚沒房子借我媳婦她表哥的房子住了一個月,結完婚第二天還完結婚借的錢就剩300塊,我媳婦當時跟我說這輩子我們一定要有自己的房子!現在房子車子都給她買了,都是她的名字!因為我媳婦是跟我苦過來的!當初一無所有,選擇跟我,這輩子都不能辜負她!
結婚本來就沒有公式和標準,男人、女人各自憑能力、眼光選擇,今天是新娘也許未來的是婆婆,今天是新郎也許未來是嶽父,今天的想法,等你換了身份你還能做到嗎。其實房子、車子、彩禮、嫁妝、生育等等,無非就是個人利益的博弈罷了。
感覺不是房子的問題了,男方的態度就感覺怕吃虧,這以後怎麼生活,買不起可以跟女方商量下或者好好說話,都已經打算結婚了說明雙方都有感情,有困難女方也能理解,這麼直接懟以後不得氣死。
現在不像過去了。都很現實。即使男方買房。女方那邊一分不掏,你看男方願意加女方名字不。還有婚後還貸,問題也很多。不是那麼簡單的事。如果女方一分不掏。也不還貸。憑什麼加女方名字。傳統觀點應該改變改變、男方說這的背後肯定是經濟比較緊張,雙方感情好的話應該相互支持理解一下!給對方減少一點壓力!給以後的生活多增加點感情!男方多孝順一點雙方父母!多疼愛一下支持你的老婆!
該不該結不能只憑這一點判斷,如果他體諒你,理解你,兩人三觀都一致,可以考慮結,但如果他做任何事都要求你分擔一半,那就不用考慮了,畢竟女人結婚就是想要一個依靠,如果家裡買了兩袋白面,家住五層,也是一人扛一袋上樓?如果你家親戚多,訂婚結婚隨禮次數多,他家少,到時候分不公平怎麼辦?所以你自己看吧,有時候不是一件事否認一個人,但是一件事可以更深的了解一個人,慢慢考慮,認真挑選,一輩子那麼長,儘量過得舒心一點!
婚前要求買房子一點錯也沒有,畢竟結婚安家,總不能沒有個窩吧。但是,現在社會面臨著大量年輕夫妻離婚的局面,誰都不得不考慮將來。所以,我個人看法是,如果婚前買房,倆家商量好一家一半,那房產證就是倆個人的名字。如果,全部由一方承擔,那就只寫出錢的一方。不是愛情不愛情的問題,等結婚那股新鮮勁過去了,避免不了吵架,難免會有一些人走不到最後,既然有這樣的問題,何不公公平平。婚後財產可以平分或者給女方大部分,雙方父母辛辛苦苦掙了一輩子的錢買的房,不能因為子女的一段感情破裂而拱手讓出去。不論如何,如果本著心意過下去,就不必考慮房子上的名字,如果雙方都出了錢就寫雙方的名字,如果一方沒有出錢何必用愛情綁架另一半要求寫上自己的名字,當下社會理性總是對自己最有效的保護,當然過一輩子才是雙方最幸福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