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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失信,不得將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納入失信名單
」2020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在執行工作中進一步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意見》後簡稱意見。意見第16條規定了不採取懲戒措施的幾類情形。其中明確表示,「單位是失信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將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等納入失信名單」。此意見一出,有人開始擔心下一步怎麼向失信企業主張債權。究竟事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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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單位失信,不得將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納入失信名單
單位是失信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將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等納入失信名單。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園貸」糾紛成為被執行人的,一般不得對其採取納入失信名單或限制消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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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執行人是單位的,能否凍結法定代表人的個人帳戶?看最高法說!
閱讀提示如果失信被執行人是單位的,能否凍結法定代表人的個人帳戶呢?關於這個問題看最高院是怎樣回復的?最高人民法院於2010年發布了《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明確人民法院可以對被執行人發出限制高消費令,禁止其乘坐飛機、列車軟臥出行,不得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住宿,不得購買房屋,不得旅遊、度假等多達九種類型的高消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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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教你寫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名單的申請書
關於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名單的申請書申請人:單位名稱 ,住所地: 省 市 區 路 號 座 層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單位名稱 ,住所地: 省 市 區 路 號 座 層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繫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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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被列入失信名單,企業和法定代表人應如何承擔責任?
第二類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可以查詢。第三類是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如果企業列入上述三類徵信系統的失信名單,對企業或者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有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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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有什麼法律後果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徵信機構通報,並由徵信機構在其徵信系統中記錄。國家工作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和相關部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情況通報其上級單位、主管部門或者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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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公司執行階段的法定代表人風險
但司法實踐中存在自然人利用股東承擔有限責任註冊公司用來逃避債務的現象,因此為了加大對公司債務執行力度,近幾年最高院出臺一系列規定,公司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一併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那麼執行程序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作為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實際控制人等[1]作為代表公司行使職權的主體,將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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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將對失信被執行人公司限制變更法定代表人和高管
12月23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日前,該院與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籤署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協助執行機制的會議紀要》(以下簡稱《會議紀要》),該紀要將於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會議紀要》共十條,既包括規範非上市公司股權凍結、規範股權輪候凍結等協助執行內容,也有限制隨意變更法定代表人和高級管理人員、限制公司登記機關變更等失信懲戒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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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有何區別?
編者按:實踐中,限制高消費和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有何區別?一些人對此認識不清,甚至有人主張,在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之前,應當將被執行人一律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這與法律規定不符。關於限制高消費和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區別問題,湖北建始法院黃志佳法官為此專門撰文,現分享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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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中院公布第21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全國禁飛
本次公布的名單為截止到今年7月1日仍未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公布之後是否已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可登陸市中院網站http://qdzy.sdcourt.gov.cn 「執行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動態查詢。據了解,實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以來,市中院已集中公布21批共30790個全市法院範圍內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25491名,法人或其他組織5299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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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懷寧縣人民法院關於第三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公告
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倡導誠實信用的社會風尚,懲戒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促進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現予公告第三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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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個城市人民政府竟然被納入法院失信執行人名單
480個城市人民政府被納入失信執行人名單!作者 | A熱門推薦來源 :金融深度失信執行人名單,也就是俗稱的老賴名單。原本大家以為這只是針對自然人、企業和社會機構的名單,目前竟然有480多人民政府赫然在列,其中不乏包括副省級城市、省會城市核心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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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金塔縣人民法院關於發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公告
為維護法律尊嚴,樹立司法權威,有效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金塔縣人民法院決定:將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將信息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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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人民法院公布2020年第七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根據相關規定,所有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員,在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會受到限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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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曝光臺】失信被執行人——劉靜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第四條記載和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應當包括: (一)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 (二)作為被執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和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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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曝光臺】失信被執行人——謝亞東
公布內容系查詢時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所顯示的狀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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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曝光臺】失信被執行人——龔友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第四條記載和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應當包括: (一)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 (二)作為被執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和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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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是單位的,能否凍結法定代表人的個人帳戶?
閱讀提示如果失信被執行人是單位的,能否凍結法定代表人的個人帳戶呢?關於這個問題看最高院是怎樣回復的?最高人民法院於2010年發布了《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明確人民法院可以對被執行人發出限制高消費令,禁止其乘坐飛機、列車軟臥出行,不得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住宿,不得購買房屋,不得旅遊、度假等多達九種類型的高消費行為。同時規定,被執行人是單位的,被限制高消費後,禁止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財產實施規定的高消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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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落實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的八案啟示
同時,向有關單位定向通報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由受通報單位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工商註冊、減免稅、購置土地、房產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施以信用懲戒及限制,壓縮其經營發展空間,敦促其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促進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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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勞模劉光基欠款700餘萬元未還 被納入失信名單
近日,成都高新區法院將有著傳奇創業故事的四川種都種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大股東劉光基納入被執行人失信名單。 曾獲得「全國勞動模範」、「中國五四青年獎章」、「全國科教興農標兵」、「中國十大傑出青年農民」等眾多榮譽的劉光基,將受到無法出境、無法購買機票、無法乘坐列車軟臥,以及不能進行其他高消費等限制。 執行難,是當下全國法院面臨的最大工作難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