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19年新能源汽車補貼平均退坡50%
續航250公裡以下電動車不補貼
補貼新規 | ||
續航裡程 | 補貼金額 | |
純電動車 | 250公裡以下 | 不補貼 |
250-400公裡 | 1.8萬元 | |
400公裡以上 | 2.5萬元 | |
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 | 純電狀態行駛裡程超50公裡 | 1萬元 |
2019年的新能源車補貼政策終於落地。昨日,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四部門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明確將降低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新能源貨車補貼標準。今年,續航裡程在250公裡以下的純電動汽車將不再享受中央補貼。
補貼標準平均退坡50%
「按照2020年以後補貼退出的制度安排,為使新能源汽車產業平穩過渡,採取分段釋放調整壓力的做法,即2019年補貼標準在2018年基礎上平均退坡50%,至2020年底前退坡到位。這一退坡比例與當前整車綜合成本下降的比例基本適應。」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
不過,記者注意到,四部門在「退坡」中仍然給予了三個月的過渡期。按照規定,在今年3月26日至6月25日的過渡期內,符合2018年技術指標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將按照《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對應標準的0.1倍補貼,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2018年對應標準的0.6倍補貼。過渡期期間銷售上牌的燃料電池汽車按2018年對應標準的0.8倍補貼。
續航低於250公裡不再補貼
按照2018年規定,純電動汽車補貼金額除150公裡以下車型不享受補貼外,分為續航裡程150至200公裡、200至250公裡、250至300公裡、300至400公裡及以上「四檔」,補貼金額分別為1.5萬元、2.4萬元、3.4萬元和4.5萬元。
2019年,純電動汽車的續航裡程門檻提高到了250公裡,續航裡程在250公裡到400公裡之間的純電動新能源汽車,可享受補貼1.8萬元;續航裡程400公裡以上的純電動新能源汽車,可享受補貼2.5萬元。同時,純電狀態行駛裡程超50公裡的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補貼金額也由2018年的1.2萬元縮減至1萬元。
過渡期地方不再補貼汽車
記者注意到,相較以往,地方補貼退出在《通知》中給出了明確信號。《通知》規定,地方應完善政策,過渡期後不再對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給予購置補貼,轉為用於支持充電(加氫)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方面。如地方繼續給予購置補貼的,中央將對相關財政補貼作相應扣減。
《通知》強調,對由於產品質量引發重大安全事故,或經有關部門認定存在重大質量缺陷的車型,暫停或取消推薦車型目錄,並暫緩或取消財政補貼。(記者 趙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