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非常了得》系由江蘇衛視播出、長江龍新媒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江龍公司)製作並出品的一檔熱播電視節目。2012年6月19日,長江龍公司就《非常了得LOGO》美術作品和《〈非常了得〉益智答題電視節目》作品分別向國家版權局進行了作品登記,取得著作權登記證書。證書記載該節目於2011年3月2日開始構思,著手創作,於2011年4月28日完成,於2011年6月8日晚首播。
南京同舟智慧財產權事務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舟公司)設立於2010年7月14日,經營範圍為智慧財產權代理;智慧財產權信息諮詢;市場調查。2011年5月26日,同舟公司與北京某代理公司籤訂《商標委託代理協議書》,委託該公司申請&34;商標註冊。2011年6月22日,同舟公司向國家商標局申請註冊該商標。2012年7月21日,國家商標局核准註冊,核定服務項目為第41類,包括組織教育或娛樂競賽;無線電文娛節目;娛樂等。該商標圖案為&34;四個漢字。
2013年2月14日,國家商標局核准了長江龍公司申請註冊的 &34;圖文商標,核定服務項目為第38類,包括電視播放;電視廣播;有線電視播放等。
同舟公司認為長江龍公司與江蘇省廣播電視總臺(以下簡稱江蘇電視臺)共同侵犯了其&34;商標專用權,故訴至法院。
【法院認為】
首先,長江龍公司、江蘇電視臺對&34;文字及圖形組合作品享有在先權利。長江龍公司提供證據證實,&34;電視節目的&34;文字加圖形的LOGO作品創作完成於2011年4月28日。長江龍公司進行了版權登記,該作品中&34;文字的特殊字形、倒金字塔圖形以及文字與圖形的組合具有獨創性,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該作品的創作完成早於同舟公司&34;普通文字商標的申請註冊時間以及核准時間。因此,長江龍公司對其&34;文字及圖形組合的LOGO享有在先著作權,其和江蘇電視臺有權在其電視節目中正當使用該標識。
其次,長江龍公司、江蘇電視臺不存在侵犯同舟公司商標專用權的主觀過錯。一檔題材新穎的電視節目及其LOGO的設計需要一段時間的創作過程。長江龍公司提供的證據顯示,江蘇電視臺於2011年3月提出創作&34;電視節目的設想,同年4月28日創作完成電視節目的文案作品及LOGO作品,同年5月31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發布該節目名稱及內容,同年6月8日首播該節目,使用該LOGO。
而同舟公司提供的證據顯示其於同年5月26日委託他人代理&34;商標註冊申請,同年6月22日提出註冊申請。因此,長江龍公司無論是對節目名稱的提出,還是對節目LOGO的設計完成,均早於同舟公司&34;文字商標的提出及申請註冊時間。
再次,長江龍公司、江蘇電視臺使用&34;節目LOGO不會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與誤認。由於同舟公司註冊&34;商標後,使用不多,並未通過使用或宣傳使該商標產生較強的顯著性、影響力和識別力。相反,江蘇電視臺&34;電視節目的播出當天,在國內獲得極高的電視收視率,產生強烈的轟動效果和廣泛的社會影響力。於此情形,公眾並不會將&34;電視節目與同舟公司的商標進行關聯,從而對二者的服務產生誤認或混淆。
據此,法院判決駁回同舟公司的訴訟請求。
【典型意義】
最近,電視節目名稱與商標之間的衝突問題受到智慧財產權界的廣泛關注,引發了社會的熱烈討論。本案的裁判綜合考量了多種因素,尤其是電視節目製作的特有規律,為類似案件的審理提供了有益的裁判思路,具有實踐意義和指導價值。
一是節目播出機構對節目名稱、圖標、LOGO等享有在先權利或者屬於正當使用的,不應當被認定侵權。
二是不能簡單、機械地對比商標申請時間與節目開播時間的先後。此類衝突的多數情形是商標申請或註冊時間略早於節目首次開播時間。考慮到電視節目製作的固有特殊規律,即節目製作從提出節目名稱和LOGO設想,到開播要經過較長的一段時間,其中需經歷節目名稱及LOGO設計與創作、節目運行方案的構思與研究、召開新聞發布會、節目首播等環節。因此,不能簡單以商標申請或註冊核准時間與節目首播時間孰前孰後來認定誰攀附誰以及有關當事人主觀上是否有過錯。
三是如果商標權人註冊商標之後未使用,商標只具有商標註冊以及時間在先的外殼,不具有需要通過法律予以保護的實質正義。商標註冊之後未經使用,不符合商標法的立法初衷以及促進創新、促進智慧財產權對象推廣與使用的價值導向。四是節目的播出是否會造成公眾的混淆或誤認是認定侵權與否的一個重要因素。如果節目的播出未造成公眾的混淆與誤認,不會割裂註冊商標與其服務或商品之間的聯繫,不會造成註冊商標識別功能的降低,則無保護的必要。
同時還應當考慮到由於在節目開播前製作單位對節目形式的精心設計、內容的精心安排以及正式播出時該欄目獨特的運作模式等多方面因素,導致節目一開播即取得較高收視率和轟動效應的情形在電視業中很常見,因此需要考慮電視節目製作與播出機構前期對節目精心設計、創作等所作投入與勞動,防止這一投入與勞動帶來的影響力以及由此產生的收益被不當掠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