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智慧財產權的具體種類包含哪些(《民法總則》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我國規定的智慧財產權包括作品;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商業秘密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一百二十三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一)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二、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有哪些
1、未經授權,在生產、經營、廣告、宣傳、表演和其他活動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2、偽造、擅自製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標識、特殊標誌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商標標識、特殊標誌;
3、變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4、未經授權,在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註冊和網站、域名、地名、建築物、構築物、場所等名稱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5、為侵權行為提供場所、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
6、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侵權行為。
三、最新資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條 【智慧財產權的定義】民事主體依法享有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一)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依據《民法總則》的規定,智慧財產權包括作品;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商業秘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要承擔民事賠償、行政處罰等責任,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