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寫了一篇《細說清代的請示類文件----詳文和稟文》,讀者希望能對稟文的分析再具體一些,尤其是紅稟。
稟文是清代的一種最常見的上行文,是下級向上級的報告。同時,它也是清代官民之間信息交流的最主要的媒介和載體。
光緒十八年五月廿五日《龍泉縣原差吳進等為提到劉鼎奎等事稟》
稟文的內容有的屬於請示性質,有的屬於通報性質,有的屬於匯報性質。
稟文的行文對象非常廣泛,有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行文的,有機關內下屬向長官行文的,有社會組織向當地政府行文的,有民間個人向當地政府行文的,有下級官員向上級官員行文的,等等。
從稟文的書寫載體分,又有「紅稟」與「白稟」之分。如遼寧省檔案館公布的甲午戰爭中《岫巖城守尉嘉善關於岫巖失守給盛京將軍裕祿的稟文》就屬於典型的下級呈報上級的一件白稟。
《岫巖城守尉嘉善關於岫巖失守給盛京將軍裕祿的稟及批》
目前存世的清代檔案,絕大部分是用白紙書寫的白稟,但也存在少量用紅紙書寫的「紅稟」。比如河北衡水市為了編寫《冀州市志》,從北京中國書店收集到一件清代吳汝綸稟文,為彩色薄薕紙書寫,共四頁,其中第一頁粉紅色,後三頁米黃色,就是一件典型的紅稟,是吳汝綸光緒七年剛到冀州任知州時給直隸總督李鴻章的紅稟。
《光緒十三年白曾煊為查案及沿途拿獲遊勇等情致袁世凱的稟及批》
光緒十三年袁世凱的隨員白曾煊給駐紮朝鮮總理交涉通商事宜大臣袁世凱的稟文以及袁世凱的批示是一件典型的摘由類紅稟,即原稟詳細內容採用白稟呈報,同時附上摘由紅稟一紙,供上級批示用。
《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
臺灣的「淡新檔案」是我國現存的最具代表性的地方政府清代檔案之一。據查《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該書收錄清代稟文98份,其中白稟80件,紅稟18件,紅稟約佔稟文總數的20%左右。
紅稟實際也分多種類型,一種是「賀稟」,主要用於賀節、祝壽、賀到任、賀升官或新官上任通知各方等場合,用紅紙書寫,表示尊重和喜慶,據清代《福惠全書》記載,該類稟文字句一般多為四六駢文,顯示文 雅。
《福惠全書》
一種是摘由類紅稟,主要是運用於上下級機關之間的稟報或請示,採用紅白稟
並用的方式,白稟詳細寫文件內容,供上級機關錄批後存案,紅稟只書寫職銜和事由,供上級領導作批示用。上級官員收到稟文後,就在紅稟上作批示,並發還給下級部門去執行,並將白稟存案備查。上述舉例的「白曾煊致袁世凱稟」就屬於典型的摘由類紅稟。這類紅稟有著明確的固定格式,非常容易分辨。紅稟由兩部分組成,前半部分就是呈文者職銜和稟文事由,後半部分就是批文者職銜和批示內容及時間。
現存的摘由類紅稟非常稀少,在《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收錄的18件紅稟中,屬於摘由類的紅稟只有4件,全部都是新竹縣知府給上級的稟文,佔了淡新檔案中稟文總數的5%都不到。近年來,人們對於摘由類紅稟研究的比較多,有的認為清代公文中的紅稟主要是摘由類紅稟,這應是一種誤解。有的認為在「南部檔案」中發現此類紅稟多達百餘件,若真的如此,自然是一個奇蹟了。
遼寧省檔案館藏紅稟
第三種「紅稟」則為用紅紙書寫的普通稟文,用紅紙書寫只是為了體現對上級的尊重,在內容和功能上與其它白稟沒有任何區別。在《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收錄的18件紅稟中,普通紅稟有14件,佔了77%。從這些紅稟的發文者看,全是個人。主要分為兩類人:一類是縣府衙門中當差的,如差役、頭役、糧差、總書等等;另一類是社會基層負責人或文人紳士等,如總理、莊正、街正、保長、鋪戶、生員、職員、監生等等。紅稟內容也是五花八門,如請假、保舉、求情等等,都是基層行政管理中遇到的一些具體公務事項。
淡新檔案的稟文顯示,在清代,府縣之類的地方政府形成的稟文,無論是紅稟還是白稟,90%以上為個人產生,即由個人向組織申報形成的,稟文成為個人與機關溝通信息的主要媒介和載體。由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呈報形成的稟文,數量很少,這也是清代稟文的一大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