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發布:今年江蘇民事公益訴訟起訴數增長150%

2020-12-10 荔枝網新聞

  今天上午,江蘇省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今年以來保護長江生態環境工作情況。記者了解到,今年以來,江蘇檢察機關共督促治理恢復長江流域被汙染水源39處、共245.6畝,向汙染企業和個人索賠長江生態損害賠償金、治理恢復費用5.5億餘元,以達到全面修復長江生態環境的目標。

  今年,江蘇檢察機關全力打擊破壞長江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1-11月,全省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183件290人,提起公訴1235件2702人,其中涉及長江及其支流生態環境保護的案件佔一半以上。

  在嚴厲懲治犯罪行為的同時,檢察機關還加大公益訴訟的辦案力度,數據顯示,今年1-11月,全省檢察機關共辦結保護長江生態環境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案件1062件,較去年同期上升了71.3%;辦結長江流域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民事公益訴訟訴前程序案件864件,起訴276件,起訴數較去年同期上升了150%。

  為何公益訴訟案件會大幅增加?江蘇省檢察院第七檢察部主任周合星解釋稱,一方面,檢察機關在沿江成立了28個專項辦案組,市、縣辦案人員數量有所增加,另一方面,長江十年禁漁政策出臺後,檢察機關也調整了起訴政策,刑事起訴案件中,非法捕撈構成犯罪的數量從500公斤降到了50公斤,民事公益訴訟的起訴標準也從5萬元降到了1萬元,「打擊破壞長江生態環境的力度加大了,案件的數量也有所上升。」

  針對長江流域非法捕撈行為,江蘇檢察機關著力進行全鏈條打擊。記著注意到,在泰州市檢察機關辦理的一起非法捕撈長江鰻魚苗案中,檢察機關在依法追究被告刑事責任的同時,還對捕撈者、販賣者、收購者等59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其承擔生態資源損害賠償金870餘萬元,獲得法院支持。

  「之所以要對捕撈者、販賣者、收購者進行全鏈條打擊,是因為在調查中,檢察機關發現三者存在多次、穩定的交易行為,在多次交易中逐漸形成了一個完整的利益鏈,共同破壞了長江生態環境。」泰州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劉豔表示,「追究相關收購者的侵權責任,有利於從源頭上切斷這條非法捕撈、販賣鰻魚苗的利益鏈,從根本上預防或杜絕非法捕撈鰻魚苗的行為。」

  長期以來,「上下遊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一直是長江治理的難題,據江蘇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汪莉介紹,為了破解這一難題,省檢察院還改革工作機制,在全國率先探索設立「機動管轄」檢察院,由南京鐵路檢察院優先管轄全江蘇段長江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公益訴訟案件,進而督促屬地檢察機關積極履職。同時還加強區域間協作,揚州、泰州、南通、鹽城、淮安五市檢察機關共同籤訂了司法協作框架協議,建立了包括跨區域案件管轄、執法司法信息互通、跨區域重大案件會商等多項機制。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認真貫徹省委和高檢院決策部署,常態化開展『守護長江』工作,深化協作機制,加強專業化建設,積極履行監督執法、索賠生態環境損失、促進社會治理等方面的檢察職責,為長江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貢獻檢察力量。」汪莉表示。

  (來源: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高涵 龔俊傑 編輯/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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