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歡吃真功夫那一盅一盅的飯,汁多味鮮,套餐的價格味道都合適。
頭次看到連鎖店招牌的時候也懵:這TM到底誰開的?
因為除了親戚關係以外,我實在想不出兩者之間有什麼能搭上線。
沒聽說武神會炒菜啊。
文青多中二,中二必備雙截棍兒。這不是搞我大哥麼。
每次吃我都在想,老闆這個商標算侵權吧,他會不會遭啊。
你說店開這麼多……
會不會真是香港親戚啊。
……
12月25日的時候,爆出新聞李香凝起訴真功夫。
瞬間刷上各大熱搜。
我面帶姨媽笑:
該來的終究要來,躲是躲不掉的。
近年來國人智慧財產權意識飛速上升,QQ抄樂馳的事情越來越不好混了。
越來越多的侵權案被送上頭條。
這次輪到真功夫被起訴,網絡圍觀的反響並不激烈還算平靜。
沒有感覺多新鮮。
那麼真功夫到底有沒有侵權?
我認為有,從一個普通人常識的視角。
就算官司扯個七八年最後無疾而終,我也認為有,因為我不瞎。
廣告裡的演員肖皓天老師,是被人評價最像李小龍先生的特型演員。
所以,真功夫揩了李小龍的油這是沒有討論必要的,這個問題上沒有詭辯胡攪蠻纏的必要。
這兩張糊掉的圖就是真功夫歷年來商標和李小龍的對比圖:
每個人有自己的角度和喜好,決定了怎樣看這件事。
小編我還是有個人口味的,不是說你佔理我就喜歡你,你弱勢我就挺你。
摳圖明夫婦贏了好些個侵權官司。這樣的原告,我還是愛不動。
中國喬丹侵權案,飛人灰頭土臉慘敗而去。我卻覺得勝利的被告厚顏無恥。
真的,
強行洗白真的沒有意義。
李香凝的身份是毋庸置疑,大家換位思考,一家大公司用你爹的圖像來做商標十多10幾年,你會怎麼樣?
那樣說的話,所有等羊長大再宰的版權方都是無賴?
至於商標不是李小龍的睜眼瞎的;偷換概念說以後商標不能穿黃衣服擺五大造型的。
真的可以歇歇。
這種類似「金庸新」的花兒活,我們太多了。
多過了。
說實話,我對真功夫並不反感,還覺得他們味道不錯。
對比喬丹之於籃球鞋,李小龍對快餐的加成真的有點無釐頭。
中國喬丹是從商標到名字的全方位侵權。它能死扛到現在,除了地方法律特色。
唯一依仗就是給喬丹的摳像多上了一層蒙版,Jordan用的官方音譯名喬丹沒加麥可。
然後就可以死不要臉…………
而真功夫只用了影視形象,沒有說用小龍或者音譯不擼死你什麼的。
另外,李小龍去世多年,相關的各種版權複雜繁瑣。事實上李香凝也是近十來年陸續收攏各種李小龍相關影視文化版權。
所以吃瓜小夥伴對真功夫並沒有多少厭惡,就是覺得這貨太雞賊。
還沒有昆丁《好萊塢往事》傷得我深。
這個官司會是怎麼個走向其實很難說。它不像無印良品那種純粹的品牌商標的扯皮
它牽扯肖像權,形象權,影視文化版權之類各種定性很難很複雜。註定是個長期的扯皮。
這類官司,黑雲大叔卡通頭像能贏了,文體兩開花的老藝術家卻輸了。
結果難以預料。
但是,這件事被點開了以後。
真功夫發了個聲明。
先不說你拉商標局背書,就不怕反噬啊?
就疑惑這個詞其實用得挺噁心人的。
因為早在2010年,李香凝就已追究「真功夫」商標侵權一事,奔走維權。並在2011年意圖狀告真功夫侵權。諸多原因沒有能夠啟動司法程序。
這張聲明(天真無辜臉)不是發給李香凝的,這是通過媒體發給圍觀群眾看的。
在這原諒老one多說幾句。
對於真功夫來說,真正能對他造成暴擊傷害的其實是:死不要臉全方位不承認,坐實了案例,遺臭萬年。
成中國智慧財產權保護歷程上的攔路屎。
真那樣,就它算贏了官司,其實已經輸了。
只有這件事能以和解的方式結束,能促成先賠再買(不是一賠代買)。對於真功夫來說,那才是不可多得的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