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零售業、住餐業、居民服務業等領域違規發行預付卡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甚至出現惡意圈錢跑路等現象,擾亂了市場秩序,影響了社會穩定。為進一步規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民銀行監察部等部門關於規範離業預付卡管理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1125號)和《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濟南市商務局會同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決定在全市開展一次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專項治理行動。
本次治理行動為期3個月(2019年7月—9月),共分三個階段。
(一)宣傳引導階段(7月1日至31日)。統一印製宣傳資料,製作宣傳展板和宣傳冊子,在人員相對集中的場所或社區開展宣傳,進行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消費預警和提示。
(二)自查自糾階段(8月1日至31日)。各區縣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市場監管部門組織督促轄區內發卡企業認真對照《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形成自查報告報專項治理行動辦公室,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整改。
(三)規範整頓階段(9月1日-30日)。針對群眾舉報投訴線索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專項治理行動成員單位開展現場執法檢查,主要查閱企業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業務處理系統、發卡記錄、臺帳、財務報表、資金存管和使用、繳納保費相關憑證等有關情況。
為深入開展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專項治理行動,成立了以濟南市商務局滕志超副局長為組長,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有關處室負責人和區縣商務主管部門分管局長為成員的市「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市場秩序處各區縣專項治理行動在市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專項治理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開展。
其中商務部門主要負責牽頭組織專項治理行動,制定行動方案,負責行動的安排、統籌協調、宣傳工作,加強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備案管理及監督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負責依據市場監管部門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違法企業進行行政處罰,菅造良好的消費環境。公安部門負責專項治理行動中有關企業犯罪行為的偵查處理。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見習記者 趙卓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