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島列嶼由中國人最早發現,最先命名,最先經營、統轄和控御,歷時也最長。
□縱觀日本與中國大陸交往的歷史和交通線,至明治維新之前,日本與中國釣魚島列嶼及附屬海域絕無任何機緣。
□《關於尖閣諸島所有權問題的基本見解》自發表以來,至今已滿40年,一直作為日本政府指導該國再次竊踞中國領土釣魚島列嶼的行動綱領和指導方針,但其所列各款全然站不住腳。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研究員、明清檔案專家、清史專家鞠德源同時也是一位民間保釣學者——雖則他更願意被稱作「北京閒民」。從1971年開始在故宮明清檔案部查閱和搜集有關釣魚島的記錄和資料起,他的釣魚島主權研究至今已歷四十載。近十幾年來,鞠德源已出版《日本國竊土源流——釣魚列嶼主權辨》、《中國先民海外大探險之謎》、《釣魚島正名——釣魚島列嶼的歷史主權及國際法淵源》等作品,其中以《日本國竊土源流》、《釣魚島正名》影響最巨。
讀書報:我們該怎樣認識釣魚島?
鞠德源(以下簡稱鞠):釣魚島是「釣魚島列嶼」的簡稱。「釣魚島列嶼」是中國東海臺灣島附屬島嶼東北諸島的東段島鏈。包括釣魚嶼、橄欖山、黃尾嶼、赤尾嶼,總括地域名稱為「釣魚島列嶼」或稱「釣魚列嶼」,釣魚臺為東北諸島之中心主島。釣魚島列嶼及其所屬廣大海域,自然資源十分豐富,自古以來就是中國沿海軍政當局和臺海兩岸民眾進行經營管轄和勞動生息的專屬固定區域。
我們不僅要保衛釣魚島,更要保衛其所屬廣大主權海域,因為它們是我國固有的主權領土領海,經濟戰略意義殊為重要。釣魚島位於中國東海大陸架的東部邊緣,在地質結構上附屬於臺灣全島之島嶼,是近海和遠海漁業資源的交會處,島上有珍貴的藥材,海產也非常豐富。釣魚列嶼海域為新三紀沉積盆地,富藏石油,據1982年估計當在737-1574億桶。按照1992年《聯合國海洋公約》規定,釣魚列嶼海域擁有74萬平方公裡的「海洋經濟專屬區」,這幾乎相當於中國與東南亞各國在南沙群島領土領海爭執的總和。在地緣政治上,釣魚列嶼位於臺灣和衝繩之間,處於西太平洋第一島鏈一線,是外海進入中國的跳板,也是敵對勢力防止中國大陸海軍向太平洋縱深地區進出的屏障之一。
讀書報:為什麼說釣魚島自古就是中國領土?
鞠:釣魚島列嶼由中國人最早發現,最先命名,最先經營、統轄和控御,歷時也最長。
翻檢史籍可以發現,釣魚島列嶼早在春秋戰國時代(公元前770年-前222年)就已經被中國先民海外探察所發現,命名稱作「列姑射」(yè),位於北赤道洋流「黑潮」流帶主幹的左側。中國古地理文獻《山海經·海內北經》記錄:「列姑射,在海河州中。」所謂「列姑射」,即指列島海山,其狀宛如山龜臥榻之姿勢,有俯有仰,比況形象生動。所謂「在海河州中」,即指列島海山位於海洋大河之中,「海河州」,係指「黑潮」流帶,它像海中的一條大河。據海洋地理之說,「黑潮」的寬度約30-60海裡,其洪大流量相當於1000條長江。其地域位置與海流特徵,完全與中國臺灣島附屬島嶼釣魚島列嶼所屬各島嶼所在的海域相符。所以,「列姑射」與「海河州」,是中國先民最具有權威實證性的發現,中國對釣魚島列嶼擁有無可爭議和不容置疑的專屬發現權。
據《漢書·地理志》、《初學記》載,早在漢代(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中國就已經接納東鯷壑(指臺灣島東側、琉球宮古八重山列島至姑米山西側中間的「黑水溝」,即「中琉海溝」,今名「海槽」)兩邊「二十餘國」,包括臺灣島上原住民東鯷人和宮古八重山列島之居民,依時向漢帝國稱臣納貢。直至魏晉之際(公元266年-420年),「東鯷即序,西傾順軌」,仍然遵行臣屬進貢制度。說明中國自古擁有釣魚島列嶼的專屬管轄權。
三國東吳(公元222年-280年)大帝時代,為徵「夷洲」(即古琉球,今衝繩島),於公元230年(黃龍二年)有「甲士萬人」往返通行於中國大陸至「夷洲」之水道,表明從浙江沿海通往「夷洲」的海道交通是由東吳水軍開闢的。此事見於《三國志·吳志》。
隋唐宋元明清六朝,福建和廣東沿海的官軍商民人等,均已掌握福建至琉球和廣東至琉球,以及通往日本列島的航海針路、航行程次和海山島嶼之間的水道利弊(從明朝起更有衛所設防管轄)。並對沿路海山島嶼均已完成島名核定,確立了正式名稱,載入各種海防圖籍文獻,繪入沿海山沙輿圖之內。尤其是元明清三朝經營中國東海沿海島嶼主權領土疆域所記錄下的島嶼名稱,是最具有權威性並獨具中華特徵的法定的主權領土標誌。
隋朝(公元581-617年)於大業元年至大業十年(公元605年-610年)先後四次派遣水軍招諭流求(琉球),廣泛探察了沿海諸海山島嶼和航海程次,正式命名高華嶼(即釣魚嶼之古名) 鼊嶼(漢字音讀gōubì即古米山之古名,明清時代屬琉球)。宋代(公元960-1280年),仍名高華嶼,閩浙沿海居民以高華嶼周圍盛產鰹魚(金槍魚的一種)、鮪魚,用垂釣之法最易得手,故習用俗名「釣魚嶼」,或名釣魚臺,釣魚山——這就是「釣魚島」之名的由來。宋時釣魚嶼東南側的附屬島嶼稱作「薛坡蘭」。元、明、清三朝,高華嶼又稱「高英嶼」, 鼊嶼又稱作「黿鼊嶼」。在明清時期的地圖裡面,亦皆有所圖繪和標註。
釣魚島列嶼所屬各島,幾乎皆有兩至三個以上的名稱和獨特的用字,這是中華島嶼名稱上無與倫比的主權國土證據。所有中國東海臺灣島附屬的諸海山島嶼的命名、更名和變動,充分顯示出中國人所自然擁有的固有的主權領土,即世世代代的中國人對這一廣闊海域一直獨家享有專屬經營管轄之權。
讀書報:史籍之外,還有哪些證據可以表明釣魚島自古就是中國領土?
鞠:圖證。
中國明清兩朝,相繼相承,對海疆的經營管理具有重大貢獻,所管轄的東海沿海自海南島(瓊海)至遼東灣鴨綠江口,以及黑龍江口與庫頁島,皆繪有十分詳密的洲島海山輿圖;圖中所載入的中國領有的島嶼,皆為「中國統治痕跡」的第一位主權標誌。其中:1556年(明嘉靖三十五年)鄭舜功繪《小東島(即臺灣島,亦稱小琉球)暨諸海山圖》、1561年(明嘉靖四十年)、1562年鄭若曾繪《萬裏海防圖》、《福建沿海山沙圖》,1605年(明萬曆三十三年)徐必達、董可威仿照鄭若曾的《萬裏海防圖》摹繪成《乾坤一統海防全圖》年,1624年年(明天啟元年)茅元儀繪《福建沿海山沙圖》、施永圖繪《福建防海圖》等。1561年鄭若曾還繪製了《琉球國圖》,1607年(明萬曆三十五年)王圻再繪了《琉球國圖》。這些海防地圖均根據「詳外而略內」的原則,將臺灣島附屬島嶼:釣魚嶼(又作釣魚山)、橄欖山(又作黃茅嶼、薛坡蘭)、黃尾嶼(又作黃麻嶼、黃毛嶼、黃尾山)、赤嶼(又作赤尾嶼、赤坎嶼、赤尾山)等島嶼,即釣魚島列嶼,凸顯地繪載於圖內。而在鄭若曾繪製的上述圖內還特別標出隋朝和元朝招諭琉球時所命名的高華嶼和 鼊嶼。而鄭若曾和王圻先後所繪的《琉球國圖》,又充分顯現了明人所運用的地理密集縮繪之法,其中所繪載的澎湖島、小琉球(即臺灣島)、雞籠嶼、瓶架山、花瓶嶼、彭家山(即彭佳嶼)、釣魚嶼,不僅簡明地揭示了福建使往琉球航路上所通過的中國島嶼,而且集縮於琉球國海域之近旁,則更加凸顯出宗藩之間的地緣環境,而在地理上卻與琉球國絕無任何領屬關係。
清朝初期完全繼承了中國東海明朝的海防範圍和固有的主權海洋疆域。在此基礎之上,康熙朝開始了大規模的中國輿圖的測繪事業。並為雍正、乾隆以下各朝所繼承和發展。康熙朝繪製成《皇輿全覽圖》,雍正朝繪製成《皇輿十排圖》,乾隆朝繪製成《皇輿全圖》(即《大清一統輿地圖》),同治朝又編繪成《皇朝中外一統輿圖》(即《大清一統輿圖》),全面完整地繪製成中國大陸全圖和中亞、南亞地圖及朝鮮、琉球地圖。只因受圖版的限制,中國的沿海島嶼未及載入圖內。然而,由於清朝前期複製翻刻明代海防專書較多,加之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蔣友仁繪成了《坤輿全圖》,詳細繪入了臺灣島及附屬島嶼東北諸島,南海繪入了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同時繪入藩屬國朝鮮、琉球國等,亦堪稱補足了海防圖之缺陷。值得指出的是1709年(清康熙四十八年)繪製了《黑龍江口圖》(含庫頁島),而百年之後,日本人始探知庫頁島是離島,而不是半島。遺憾的是,1875年日本竊賣了中國固有主權領土庫頁島南半部給沙皇俄國,換得了千島群島,就像竊賊倒賣手中的贓物一樣。
讀書報:你對歷史上各國圍繞釣魚島列嶼所繪製的洲島海山輿圖做了許多細緻的搜集、考證工作,僅《日本國竊土源流》中就收錄了珍貴圖籍資料80種126篇,《釣魚島正名》中甚至更有增加。
鞠:法官審案既要查清犯罪行為,也要拿出罪證贓物。圖籍文獻對於一個國家版圖主權在法律上的地理實證價值不言而喻。
1971年2月我被分配到故宮明清檔案部從事保管、採購、接待利用等工作。當時,日本、北美等海外的留學生已經發起了愛國保釣的行動,而國內還沒什麼動靜。我給故宮和文物局的領導提建議,把任務直接下達到明清檔案部,動員查閱有關釣魚島的記錄和資料,為外交當局提供主權證據做參考。這是我搞釣魚島主權研究的開始。限於當時的條件,這項工作進展得艱難、緩慢。
1982年春,我受邀到哈佛燕京學社做訪問學者,在一年的訪問交流期間,我遍訪哈佛大學、耶魯大學、普林斯頓大學、賓夕法尼亞大學、伯克利大學、西雅圖華盛頓大學的中文圖書館,搜集了西方出版的各種地圖資料和中國近代史實。
1989年9月到1991年7月,我應國際交流基金的邀請得以赴日本京都大學文學部訪問,調研課題是日本國集藏明清檔案之狀況。在日本期間,我儘量多地搜集日本出版的有關中琉、日琉關係的出版物、論文、地圖資料等等,還在京都大學圖書館的支持下,系統地搜集了1874年以來日本侵華的全套檔案文獻,拿到了日本在東亞實行以中國為首要目標的侵華竊土戰爭的證據。
在此期間,我再次訪問哈佛,短期擔任哈佛燕京學社客座研究員,得以再次收集各種資料,發現了日本御用學者新井白石1719年撰寫的《南島志》,這是日本方面系統梳理琉球歷史地理的重要史料,從中找到了釣魚島列嶼主權與琉球(即現在的日本衝繩縣)無關的重要證據。至1991年7月回國時,我從日本帶回了一個貨櫃、體積超過兩立方米的各種材料。
這些資料是我開展釣魚島主權研究的重要基礎。
讀書報:對照而言,歷史上同時期日本同釣魚島的關係是怎樣的?
鞠:縱觀日本與中國大陸交往的歷史和交通路線,從日本彌生時代(公元前300年-公元200年)至江戶時代(公元1603年-1867年),日本國所有來行中國與歸航的船舶,皆與中國閩臺海域內臺灣島及釣魚列嶼在內的所有附屬各島嶼所在航海通道無緣。
據《日本書紀·神代紀》、《漢書·地理志》、《魏書·倭人傳》載,中國秦、漢、魏時代,日本「海北道中」,通過朝鮮半島,向中國各歷史王朝進獻貢品,來往大陸。及南朝宋時代(公元420年-588年),也就是日本的允恭天皇至崇峻天皇時期,日中通航又開闢了「南道」,元人馬端臨著《文獻通考》卷324云:「倭人……初通中國也,實自遼東而來。……至六朝及宋,則多從南道,浮海入貢,及通互市之類」。此「南道」皆為穿行渤海灣,與閩臺至琉球之海道無緣。中國隋唐時代(公元581年-907年)兩百餘年間,日中交往頻繁,無論遣隋使還是遣唐使,儘管有三路赴華,但其使船從未在閩臺航行過,也從來不曾由福建省任何一個沿海地點啟程歸航過。因此,日本使隋使唐的船舶及渡海官兵、僧、學人等絕無任何機緣路過臺灣島及附屬島嶼以釣魚嶼為中心主島的東北諸島與所在海域及琉球海域。這一切在《隋書·東夷傳》、賈耽的《道裡記》及日人木宮泰彥所著《中日交通史》中,均有記載。
宋元明清,正當中國經營東海海疆,全面廓清海上勢力範圍和確立主權的實體海域之期,日本國卻正處於嚴酷的長達480餘年的鎖國時代。
日本國在中國五代、宋(北宋)時期(日本為醍醐天皇至鳥羽天皇),大約從公元907至1126年,為第一個鎖國期,長達220年,沒有任何日船來華,與中國大陸絕緣;而當中國明清時期(日本為室町幕府至江戶幕府),大約從1587至1854年,為第二個鎖國期,長達268年,日本幾乎成為與世隔絕的孤島。在鎖國期內,日本嚴禁製造大船,並禁止本國船隻和人民出國遠航。這自然要蒙蔽大和民族的視野,使國人對周邊的地理形勢、海洋地理和海外交通,幾乎處於蒙昧茫然狀態。雖然曾有大量倭寇長期侵擾中國沿海各地和閩臺海域,但是,由於他們是海盜集團,只知打家劫舍,圖財害命,並不重視爭城奪地,長久盤踞。所以,鎖國時代的日本人,與中國臺灣島附屬島嶼東北諸島的東段島鏈釣魚島列嶼絕無任何機緣關係。
讀書報:在歷史上日本又是如何竊取釣魚島的?
鞠:日本對釣魚島的竊踞,是有預謀、分步驟的。
談這一問題,不可不談日本對琉球、臺灣侵略佔領的歷史問題。
日本於1854年(日安政元年)「開國」之後,開始覬覦周邊鄰國的國土和資源,其主要目標就是中國。
1872年(明治五年)日本背著宗主國中國廢掉琉球國王改立為藩主。
1874年(明治七年)日本入侵中國領土臺灣,瘋狂屠殺臺灣原住民。並強制清政府與日本籤訂《北京專約》,向日本賠款白銀50萬兩。
1879年(明治十二年)日本又進一步吞併琉球國,廢掉琉球藩改為日本領屬的衝繩縣,縣官改由日本國委派。被激怒的中國清政府向日本提出了強烈抗議。經美國前總統格蘭特的調停,中日兩國在北京舉行《分島加約案》談判,謀將琉球諸島實行分治,衝繩島以北諸島屬日本管理,宮古、八重山二島屬清國管轄。由於清廷內議分歧,採納了李鴻章提出的「支展延宕」之拖延政策,終致分琉之案成為歷史懸案,日本國完全獨吞琉球並納入日本版圖。
日本吞琉滅國之前歷來承認中琉兩國所確定的琉球國家疆域範圍,即承認釣魚島列嶼為中國領土。當年西洋諸國也同樣承認並沿襲中華圖系和中琉兩國的海疆界限。
日本明治政府從1885年至1895年,進行了長達10年的、秘密籌謀竊取中國臺灣附屬島嶼釣魚島列嶼的活動。直到1895年6月2日,日本國根據《馬關條約》內規定的割讓領土條款,竊踞了「臺灣全島及(包括釣魚島列嶼在內的)所有附屬各島嶼」並「澎湖列島」,歷時50年3個月。而從1945年9月2日日本國籤署《無條件投降書》之後,中國政府即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關於領土處置條款,完全收復了包括釣魚島列嶼各島在內的日本國「所有竊取於中國的領土」。自1951年9月8日日本籤署《舊金山對日和約》以後,直至1970年以前,日本政府及日本社會各界,一直忠實履行「放棄竊土」之承諾。然而,由於美國的操縱、拉攏和利誘,日本國佐藤政府復萌貪慾,搶在美國歸還衝繩「施政權」之前,於1972年3月8日由日本外務省發表《關於尖閣諸島所有權問題的基本見解》,公然對釣魚島列嶼及其所屬廣大海域實行竊土再佔政策,並最後強行武裝圈佔封禁。所有這一切都屬於違反國際法行為。
讀書報:如何評析這份《關於尖閣諸島所有權問題的基本見解》?
鞠:《關於尖閣諸島所有權問題的基本見解》(下簡稱「基本見解」)自發表以來,至今已滿40年,一直作為日本政府指導該國再次竊踞中國領土釣魚島列嶼的行動綱領和指導方針,但其所列各款全然站不住腳,今我給予完全徹底地揭露。
「基本見解」內稱:
(1)「尖閣諸島」是從明治十八年(1885年)以後,政府通過衝繩縣當局等辦法,對現地進行過多次調查,確認這裡不但是無人島,而且連清國統治的痕跡也沒有。在此基礎上,明治二十八年(1895年)一月十四日,內閣會議決定在現地設立標樁,正式編入我國領土。
(2)尖閣諸島自那(1885年)以後,在歷史上一直是我國領土「南西諸島」的一部分。
(3)根據明治二十八年(1895年)五月生效的「下關條約」第二條,清國割讓給我國的臺灣及澎湖列島中不包括該島(指中國釣魚臺列嶼)。
(4)在《舊金山和約》當中,「尖閣諸島」也不包括在該條約第二條的我國放棄的領土之中,而是根據該條約第三條,作為「南西諸島」的一部分,置於美利堅合眾國的施政管轄之下。
(5)去年(1971年)6月17日,日本與美利堅合眾國之間籤署了《關於琉球群島及大東群島的協定》(衝繩歸還協定),根據該協定「尖閣諸島」包括在「施政權」已歸還給我國的地區之中。以上事實作為我國領土的「尖閣諸島」的地位,比什麼都清楚地表明了。(《戰後中日關係文集》,田桓主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在中國,釣魚島列嶼內附屬諸島早為眾多史冊載錄、輿圖標清,不可謂不屬中國人所自然擁有的固有主權領土。關於這點,日本國方面亦不可謂不知曉。即以「基本見解」所說,考《日本外交文書》第十八卷高橋莊五郎《尖閣列島筆記》可知,1885年日本內務省大臣山縣有朋,通過衝繩縣駐東京森本大書記官傳達命令,指使衝繩縣令西村捨三用「無人島久米赤島、外二島(久場島,魚釣島)」之混冒島名,派人前往勘察。此事被中國民眾發現,並於1885年9月6日在上海《申報》上公開揭露:「臺灣東北邊之海島,近有日本人懸日旗於其上,大有佔據之勢。」提請國人和清政府關注事態發展。
同年9月22日衝繩縣令西村捨三致函山縣有朋,指出所謂「久米赤島、久場島、魚釣島」,當是清國徐葆光著《中山傳信錄》記載的「釣魚臺、黃尾嶼、赤尾嶼」,不但早已為清國冊封舊中山王之使船所詳悉,而且已各有定名,作為航海琉球的頗為明顯的目標。因此,西村捨三對在島上建立國標一事表示疑慮。同時表示於10月間先派人進行實地勘察及時報告結果。10月21日外務大臣井上馨專就勘察之後建立國標事復函山縣有朋:
案此等島嶼接近清國國境,曩者勘察,比大東島面積略小,而且清國已各定有島名。近時清國報紙揭載我政府佔據臺灣近旁清國所屬島嶼之傳言,對我國抱有猜疑,頻促清國政府注意。當此之際,急於公開,建立國標,必招致清國之疑慮。所以,當令差向實地勘察者,只就港灣形狀並土地物產有無開拓前途,提出詳細報告;建立國標及著手開拓等事,應伺他日之機會方可行事。而且前次勘察大東島之事及此次勘察之事,皆不可在官報及報紙上刊載。
吉田東伍著《大日本地名辭書續編》記錄了當年被衝繩縣派往釣魚嶼進行實地勘察者大城永保,在明治十八年(1885年)給衝繩縣廳的報告書:
所謂ュクン(yukun)島在久米島偏午未之間,島長約一裡八七合程,寬約八九合程,距久米島約百七八裡島程。嶺上松木、樫木及其他樹木,生長繁茂,且山中有流水,海岸邊有廣闊碼頭及船隻碇宿所。諸鳥群飛來船上與人交接,拾撿食物,並無恐懼,尤其鮫、鯖等族聚集船頭潮涯之下,用繩套掛住鮫魚之尾往上一舉就能捉住。
綜合西村捨三、井上馨兩位官員給山縣有朋的信函,及大城永保給衝繩縣廳的勘察報告,這些日本官方文書可以有力地證明,山縣有朋急於在中國臺灣近旁的附屬島嶼釣魚嶼等島嶼上建立「國標」的竊土主張,遇到了質疑。西村捨三和井上馨兩位官員皆承認清《中山傳信錄》一書所記的釣魚嶼、黃尾嶼、赤尾嶼早已各有定稱,急於公開建立國標,必然遭到中國的反對。而據大城永保的報告,釣魚嶼(即報告中的 ュクン島)不但「海岸邊有廣闊碼頭及船隻碇宿所」,諸鳥群飛來「船上」與「人」交接,又何來「無人島」之說?「廣闊碼頭及船隻碇宿所」也正是清政府經營管理該島所留存的永久性建築設施。
既如此,「尖閣諸島自那(1885年)以後,在歷史上一直是我國領土『南西諸島』的一部分」,不過是日本竊取中國國土一句真實的自招之供詞。
日本地圖上所使用的「南西諸島」這一總括地域名稱,根本不是日本固有地圖上傳承相沿之名,純屬舶來語。「南西諸島」一名,最早來自1877年英國出版的《中國東海沿海自香港至遼東灣海圖》,只涵蓋統轄幾處島群,根本不含中國釣魚島列嶼。日本國竊踞臺灣全島附屬島嶼以前,所繪製的海圖絕無「南西諸島」之總括地域名稱。1897年3月29日日本海軍省水路部刊行《第二百十號》海圖,這幅抄襲自上述英國海圖所編繪的海圖中,特別標註出「南西諸島」,並偷偷將轄域外擴,但仍未明顯地表明「南西諸島」包含日本新竊踞的釣魚島列嶼。至於「尖閣群島」,其最早出現在日本地圖中,要遲至1930年5月日本帝國陸地測量部出版發行的《吐噶喇及尖閣群島圖》。
「基本見解」第(3)、(4)條款,則純為日本國歪曲「和約」條款,利用「南西諸島」掩蓋歷史真相。事實上當年訂立《馬關條約》之際,中日雙方都曾經參考過英國的《中國東海沿海自香港至遼東灣海圖》,自然都清楚「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一款必定包括「臺灣全島的附屬島嶼東北諸島」,而「東北諸島」則必定包括花瓶嶼、棉花嶼、彭嘉山、釣魚嶼、橄欖山、黃尾嶼、赤尾嶼等島嶼,絕不存在任何遺漏或例外。而日本硬把釣魚島列嶼作為「南西諸島」的一部分,並不能從《舊金山對日和約》第三條中找到任何依據。該條規定:「日本對於美國向聯合國提出將北緯29度以南之南西諸島(包括琉球群島與大東群島),孀婦巖島以南之南方諸島(包括小笠原群島,西之島與硫黃列島)及衝之鳥島與南鳥島,置於聯合國託管制度之下,而以美國為唯一管理當局之任何提議,將予同意。」該條規定,雖然反映了美日勾結的意向,但是在所確定的美國託管島嶼範圍方面卻是有著明確的界定限制。其中所謂「北緯29度以南之南西諸島」,明確地劃定了地域範圍和界限,再加上後面括號內具有限制性的說明:「包括琉球群島與大東群島」,這就清楚地表明「北緯29度以南之南西諸島」,並不含釣魚島列嶼,乃專指《中國東海沿海自香港至遼東灣海圖》所標明的「南西諸島」內所含的原琉球國所屬的國土。
「基本見解」炮製出臺後40年間,日本政府也一直奉行具有侵略性質的竊土程式,非屬一般邊界糾葛,是典型的違反國際法行為,也是再次侵犯和行竊中國領土主權之行為。(本報記者 韓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