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62歲的韓福秀老人難以入眠。她怎麼也想不明白,自己入住酒店摔骨折了左臂,酒店方面卻拒絕承擔責任,並明確表示只退還宿費。
▽
1
送老伴到省城大醫院看病
老太太酒店浴室摔斷胳膊
住院治療已花費6萬多元
11月8日傍晚,韓福秀老人的女兒範女士向記者講訴了其母親入住酒店摔傷的遭遇。
據範女士介紹,10月19日,她帶著父母從吉林白山撫松縣松江河鎮來到長春市吉林大學第一醫院,按照醫囑給父親複查。當日中午,他們住在了醫院附近的N9快捷酒店,房價一晚159元。
▲事發的N9快捷酒店
20日晚上9點多,範女士的母親想衝個澡,然而,在浴室一轉身,拖鞋前腳掌處打折,人直接就摔倒了。見母親疼得大叫,範女士馬上打車送她去吉林大學第一醫院救治。急診醫生進行了緊急處,檢查結果是左臂尺橈骨兩根骨頭全部骨折,隨即辦理了住院手續。
範女士稱,母親當時在浴室穿的拖鞋是男式的,且45碼的太大,非常不合腳。更令其難以接受的是,拖鞋前部腳趾處側面鞋體存在破損。而且酒店浴室的安全措施不夠完善,沒有防滑墊。範女士認為母親摔傷左臂致使骨折,酒店方面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
▲破損的拖鞋
但令範女士氣憤的是,從其母親入院到出院,該酒店沒有任何人探望或者詢問,表現得極為冷漠。為了給摔傷的母親討個說法,範女士兩次聯繫酒店主要負責人,但交涉的結果就是退還宿費。
截至10月29日,韓福秀老人摔傷住院已經支付醫療費64500多元。
2
酒店浴室拖鞋易折斷
家人拍照取證索賠
酒店稱有防滑墊
只同意退住宿費
為了解事情真相,11月23日下午,記者來到了位於長春市朝陽區西民主大街的N9快捷酒店,不時有客人出入電梯。據該酒店陳經理稱,酒店認為顧客韓福秀在浴室摔傷,店方沒有責任,因為浴室配備了防滑墊,老人洗浴時,其家人也應該陪護。酒店方面只同意退還住宿費。
就範女士投訴時提出的酒店房間拖鞋號碼太大,其母親穿了不合腳的大號拖鞋才導致浴室摔傷問題,陳經理表示,目前,酒店各房間配備的拖鞋,沒有男鞋、女鞋之分,只是號碼的大小不同。
隨後,在陳經理的陪同下,記者走進了事發客房。記者看到,此時,該客房浴室內的一角,豎放著一塊很小的白色透明防滑墊,花撒與洗浴備品之間的牆上,張貼著一塊寫有「小心地滑」的提示牌。牌子很小,不是十分醒目。
▲範女士母親摔傷的浴室。
向記者投訴時,範女士稱,當時,酒店工作人員沒有將防滑墊放置在浴室的醒目位置,而是塞到了坐便器的後面。
據範女士,事發後她進行了拍照取證,房間內拖鞋均為大碼男士拖鞋。現場採訪時,記者看到客房內的藍色拖鞋材質是塑膠的,較軟,容易彎折。
▲拖鞋號碼大不合腳
#
「 消協觀點
企業是消費維權第一責任人
11月24日下午,長春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鍾萍表示,企業是消費維權第一責任人。範女士的母親在N9快捷酒店浴室摔傷後,店方應該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積極處理糾紛,並第一時對傷者進行慰藉。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7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從本起投訴來看,酒店方面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
「 律師說法
酒店有過錯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吉林創一律師事務所律師吳秀燕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37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從投訴調查情況來看,N9快捷酒店未盡到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應在過錯範圍內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同時,範女士的母親作為一個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其未能盡到對自身安全的高度謹慎注意義務,自身其受傷也存在一定過失,應當適當減輕N9快捷酒店的賠償責任。因此,應結合雙方的過錯程度以及行為與結果間的原因力大小等因素,最終確定各自承擔的賠償比例。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記者/李洪濤
編輯/裴瑩
監製/何永鵬 田珍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