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快遞業非常發達,如果是江浙滬包郵區寄件,或是同一省份內寄件,一般2天內都能收到,但百密總有一疏,重要的物件千萬得多留個心眼。那麼多的快遞總會在運送過程中出錯的現象,這不,河南殷先生的一件快遞就出問題了,還弄出人命了!在河南省內給母親寄抗癌藥,4天都沒到,母親不幸逝世。
在鄭州工作的殷先生,12月2日為患肺癌的母親買了四盒抗癌藥。因為工作忙無法脫身,就把藥通過申通快遞寄回老家河南商丘。殷先生表示,他12月2號把藥連同一些文件,分成兩個郵件交給快遞網點,對方告知隔天可以到,最遲也是12月5日收到。12月4日,老家的人告訴殷先生,文件已經收到了,但藥卻沒有收到。
次日,也就是12月5日,殷先生發現藥品已經到達商丘了,他馬上聯繫商丘網點,對方保證第二天6日肯定能送到。誰知到了6日,殷先生發現藥品又被退回鄭州了。最終,6日晚上十點多,殷先生母親因未及時服藥不幸離世!那麼這個裝有四盒藥的快遞在寄出之後到底經歷了什麼呢?
申通鄭州網點工作人員表示是被分揀中心錯分,藥品到了商丘之後,被分揀中心錯分了。對於快遞公司給出的這種說法,殷先生表示無法接受!他認為,快遞公司應該通過電話聯繫他本人、或者商丘的家人進行接運,而不是直接退回。
目前,雙方已協商賠償。
相關法律法規
對快件延誤、丟失、損毀等使得用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2018年5月1日實施的《快遞暫行條例》規定,用戶均可以向快遞企業提出索賠要求。賠償金額,該條例規定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對於徹底延誤的快件,2012年5月1日起實施的《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規定,快遞服務組織應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賠償。根據國內快遞服務的類型,徹底延誤時限應主要包括:同城快件為3個日曆天;省內異地和省際快件為7個日曆天。徹底延誤時限是指從快遞服務組織承諾的快遞服務時限到達之時起,到用戶可以將快件視為丟失的時間間隔。比如,某一快遞服務組織承諾的省際快件服務時限為A個日曆天,則從其交寄之日起,A+7個日曆天后,快件仍未達到,則可視為該快件徹底延誤(丟失)。快遞延誤賠償的標準有法律人士指出,快遞延誤賠償標準首先不用支付本次快遞的服務費,如果對商品造成損失再按價賠償。快遞公司在賠償時也只會賠償可預見性的損失,至於不可預見性損失快遞公司不予賠償。因此在寄快遞之前就要與快遞公司擬定運送標準。同時也提醒大家:非常重要或緊急的物品,還是應該有人專門去運送。
(素材來源:河南廣播電視臺民生頻道 編輯:劉喻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