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小優看到一條消息,內容是我們大學裡學習的《微積分》,就是中學時的「老夥計」牛頓發明的。我當時就懵了,原以為只有小孩子才學習牛頓定理,原來,到了大學,我們還活在牛頓前輩的定理中呀?好奇的小優,趕緊百度了一下,發現事情遠不是這麼簡單,原來這是一樁數學界的公案。以下資料來自於網絡:
十七世紀下半葉,英國大科學家牛頓和德國數學家萊布尼茨分別在自己的國度裡獨自研究和完成了微積分的創立工作,雖然這只是十分初步的工作。他們的最大功績是把兩個貌似毫不相關的問題聯繫在一起,一個是切線問題(微分學的中心問題),一個是求積問題(積分學的中心問題)。
萊布尼茨
萊布尼茨於1684年發表第一篇微分論文,定義了微分概念,採用了微分符號dx,dy。1686年他又發表了積分論文,討論了微分與積分,使用了積分符號 ∫。依據萊布尼茨的筆記本,1674年11月11日他便已完成一套完整的微分學。
牛頓
從史實上看,牛頓卻是在1667年就手稿完成了代表了微積分發明的《流數法》(發表時間為1671年),從手稿完成的時間看,牛頓確是比萊布尼茨早了七年。但萊布尼茨的微積分發明比牛氏的更完善,而且囿於當年通迅條件和學術交流條件的限制,萊布尼茨完全是在獨立的情況下發明微積分的。
所以,對於兩位大家,小優也是一臉懵逼。一個發現比較早、一個總結比較完善,但是無論哪一個,兩位前輩都是為人類數學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