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看望老人 讓法律蒙羞?
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自7月1日施行一周以來,淘寶上開始陸續有店家推出了「代看望老人」系列服務。「10分鐘=8元,1小時=20元。購買寶貝的形式是時間費用+物品成本+交通費用。」一家店主貼出明確的收費標準。當「常回家看看」成為兒女的法律責任後,不少做子女的都表示,常回家還需要看公司的規定,不是那麼好實現的。而對於淘寶店家推出的此項服務,大多數子女都不太認可。(7月9日《雲南信息報》)
質疑
付費買不斷
孝親敬老的親情
兒女藉由父母來到這個世界上,因父母的養育而成長,子女與父母的關係是人倫親情中最基礎、最重要、也最複雜的親情。親情,是用金錢買不來的。作家畢淑敏說:不要忘了時間的殘酷,忘了人生的短暫,忘了生命本身不堪一擊的脆弱。當我們年輕時候無法懂得,當我們懂得的時候,已經不再年輕。孝是稍縱即逝的眷念,孝是無法重現的幸福,孝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往事,孝是生命與生命連結的鏈條,一旦斷裂,永無連結。
店家推出了「代看望老人」系列服務。這是「有錢能使鬼推磨」的有償服務的生意經,也是在鑽了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空子。投其所好的特殊服務。新法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這也被媒體解讀為「常回家看看寫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將屬違法。有需求就有市場,商家看準了市場需求,推出「代看望老人」系列收費服務。目的是賺錢而不是盡孝。然而,「代看望老人」服務不能替代親情,這就像一直以來兒女多給父母錢就等於盡孝一樣的荒唐。
世界上有許多美麗的東西,但許多美麗都是短暫的停駐。唯有親情與孝道是永久的美麗。孝心,是基於子女對於父母養育之恩的回報,因為,父母不僅給了我們生命,還給了我們心靈的慰藉和生命的傍依。「人間有大愛而無聲,天下有大美而不言」。今天你不孝敬父母,將是明天子女不孝敬你的翻版。抽點時間常回家看看,是每個做兒女的應盡義務和心意,付費買不到孝親敬老的親情。(吳玲)
評判
讓親情打折令法律蒙羞
兒女與父母老人之間,是建立在血緣關係或法律規定的撫養關係基礎上的親情關係,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兒女要「常回家看看」,是對做兒女的履行法律責任的一種細化,也是提醒兒女們,再忙也不能忘了父母,忘了「常回家看看」。
然而,如果兒女委託店家代為履行「常回家看看」的義務,老人既看不到自己兒女的外表,也聽不到兒女的聲音,看到的只是一個陌生的面孔,聽到的只是「代兒女來看望你老人家」的程式化問候,老人即使按時得到了這一份「親情」與「關照」,也是虛情假意的。這除了讓老人感覺兒女們無恙,除了兒女們沒有忘記「常回家看看」是法律規定,仍然讓親情打折。
不僅如此,兒女們請淘寶店家「代看望老人」,也讓《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蒙羞。「常回家看看」入法,並沒有強制要求兒女必須怎樣履行「常回家看看」的義務,但「代看望老人」的方式,恐怕未必能被法律所認可和接受。一旦「常回家看看」被「代看望老人」所取代,老人們必然感受到兒女親情的虛偽與無奈,也必然懷疑這部法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可想而知,如果老人想兒女想瘋了,是不是還要老人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兒女親自「常回家看看」?
值得欣慰的是,大多數子女對淘寶上推出的「代看望老人」服務並不認可,這既表明天下兒女都能理解「常回家看看」的真實寓意,也驗證了親情是不能用金錢購買的。子女真想到老人,也可以通過電話、簡訊、視頻等多種渠道實施,沒必要因為「常回家看看」,花錢買假意,讓在家的老人心煩意亂。(卞廣春)
析因
無非是自我安慰
「常回家看看」入法引來很多為人子女者的吐槽,其實,我們大可不必去和法律較勁兒,我們可以把它當做善意的引導。有多少爹媽會把子女推向被告席?但是,我們自己應該通過這樣的法律驚醒自己,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之下,去看看生咱養咱的老爸老媽。
服務總是和金錢聯繫在一起的,花錢僱傭的服務人員對於爹媽來說也就是個冰冷的機器人而已,再高的服務檔次,他們也難以傳導給老人兒女般的濃情,錢和親情中間何時都無法畫出一個完美的等號。
花錢買來的服務想想都有點可笑。既然是服務,必定會分出了等級來,這不僅僅體現在看望爹媽的時長上,必然還會體現在「服務」上,當100元可以陪老人笑一次,200元可以陪老人笑兩次,300元可以叫聲爸爸和媽媽的時候,老人收穫的必定不會是溫暖的親情而是尷尬。而對於「代看爸媽」的工作人員來說也會很尷尬。
看爸媽這樣的事情還是親力親為的好。只有我們才最懂得爸媽,爸媽也最在意我們的看望。工作繁忙是個現實,但要是說忙到連看爸媽的時間都抽不出來的話,我想問的是,看領導的時候你們有沒有時間,談情說愛的時候你們有沒有時間,成天跑著去喝夢裡小米粥的時候你們有沒有時間呢?
前幾天,《揚子晚報》報導了這樣兩條新聞:一條是南京兩位獨居的老人家中發生火災身亡,一個城市居住的幾個子女竟然都不在身邊;一條是,南京兩位老人子女不在身邊,暴雨天依然居住在危房裡,警方緊急幫助轉移。這兩條新聞是不是能讓為人子女者有所思索呢?
我想提出這樣一個問題供大家思考:假如,「常回家看看」沒有入法,我們是不是也要常回家看看?假如「常回家看看」沒有入法,我們還會不會花錢找人看看爸媽?
這個世界上,沒有錢真的是萬萬不能的,但是,金錢買不來親情,當我們的爸媽都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你就是拋卻萬貫家財,還有沒有機會去看一眼親親的爹娘?(郭元鵬)
提醒
別讓老人為此傷心
常回家看父母需要的不僅是錢財,因為一般老人的正常生活都是不成問題的,更多的是需要感情慰藉。現在雖然很多東西都可以衍生出替代品,可是兩人之間尤其是子女與父母之間的感情卻永遠無法真正替代。老人與孩子的經歷不可複製,外人也無法完全掌握,老人喜歡什麼,討厭什麼也不是一句話就能夠給別人說清楚的。請人代看望父母,不了解父母的喜好尤其是不允許別人窺探的傷疤和隱私。如果代看望人員不小心觸碰了父母的「雷區」,不僅起不到感情慰藉作用,反而還會讓老人肝腸寸斷。
現在的老人對孩子的愛只有子女才能真正體會到,如果父母知道孩子盡力,即使自己再難再苦,也會原諒孩子的不孝行為。可以說勤儉節約幾乎是現在所有老人的通行做法,很多時候老人都會一分錢分成兩半花。他們並不是吝嗇錢,而是為子女著想,想多給他們留下錢財,讓他們少作難。如果知道子女花幾十元幾百元甚至上千元找人來看望自己,不說很多老人不大發雷霆,恐怕也會怒目橫對。不得不說的是讓一個陌生人代看望老人,不僅老人無法接受,而且還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稍有不慎就會留下永遠無法彌補的遺憾。可以說對代看望老人可不可行,我們不妨一笑了之!(李方向)
■三言兩語
●作為商業交易,淘寶店家推出「代看望老人」系列服務,說明有腦子,無可厚非。
——陳萍萍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實施,帶來如此商機,看來還是有市場。
——張亮
●作為兒女,請店家「代看望老人」,親情何在?
——周元軍
●既然「常回家看看」入法,實在回不了家的,也只能如此,避免違法了。
——韓淑琴
●現在的老人,大多數已經不愁吃喝。再滿足於讓父母吃好穿好就行的孝順觀念,已經落後於時代。老年人需要精神關懷。
——鄒鳳先
●老年人最大的願望是得到精神上的慰藉和情感上的交流,得到兒女們的體貼與關懷,不是找人看看,送點吃喝就能解決的。
——陳明
●法律之手阻擋不住現實生活的困惑,由於工作繁忙,要真的做到常回家、常看看,對於有些人來說,還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方華蔚
●金錢可以買來服務,卻是真真的買不來親情,也淘不出親情的寶貝。建立在金錢基礎上的「代看望老人」服務,也只能是在自我安慰,安慰的是自我,卻不是爹媽。
——常葉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