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我國第一位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大師,莫言憑藉著獨特作品風格備受追捧。莫言在獲獎上的演講中說;自己是一個講故事的人。莫言講的有些故事由於創作風格使然,都會讓人感覺雲裡霧裡,不明所以,但又不明覺厲。
例如他在文章《吃的恥辱》中曾直言,「所謂自尊,面子,都是吃飽了之後的事情」,要知道我國自古都有著寧死不彎的道德標準,朱自清餓死也沒有吃美國的救濟糧,那麼一代文學大師為何會說出這樣的話呢?
有句俗話說:吃人家的嘴短。這個意思很明白,但僅僅有這點意思那簡直不算意思,我的意思是說吃人一棵胡蘿蔔所蒙受的恥辱哪怕用一棵老山參也難清洗。
莫言在文章的開頭就直言,只要接受了別人的救濟,即便很微小,也還是會受到莫大的屈辱。莫言在文章用了兩個例子來具體說明,說有一次「我」去朋友家吃了一頓飯,在之後的一次聚會上,因為一句話得罪了這位朋友,結果就被朋友呵斥道:「你的良心讓狗吃了嗎?」正是這句話讓「我」渾身冰涼,之後莫言就借用「我」的感受悟出了一個道理:
你吃了人家的東西,就要聽人家的,就要承受人家施加到你身上的侮辱。
雖然悟出了這個道理,但是「我」卻並沒有作出改變,仍然在後來的一次朋友請客中,吃的又「原形畢露」,結果又被朋友嘲諷「吃相難看」,被無情羞辱了一番。自此之後,「我」就發誓再也不吃別人的東西,就像朱自清餓死不吃美國的麵粉一樣。
結果又在後來的聚會中,而「我」在吃到一半的時候就已經搶先付帳。而「高雅」的朋友們殘留了許多食物,這時「我」肆無忌憚的吃了起來,並且吃的心安理得。結果沒想到又被朋友嘲諷小氣,「要把自己的錢吃回去」,這讓「我」的臉上火辣辣的:
我一邊吃著,一邊悲哀地認識到,世界上的事情,其實早就安排好了。該著受侮辱的命,給你戴上頂皇冠也逃脫不了。
然而「我」不死心,我還想著作出改變逃掉這種羞辱。後來在上宴席的時候,「我」又吃的特別溫順,就像紳士一樣謙恭。然而,又被無情的嘲諷:「看看莫言那個假模假樣的勁兒,好像他只用門牙吃飯就能吃成賈寶玉似的」。
又被羞辱裝模作樣的「我」再也找不到了出路,難道真的就是天生別羞辱的命嗎?之後的「我」在經過開導之後,終於明白,這些自尊,面子其實就都是吃飽了撐的,無論怎麼「吃」自己自尊始終都會被無情踐踏。
在筆者看來,莫言說出這句話的原因,就在於他文章中傳出的一個道理:「誰人背後無人說,誰人背後不說人」。無論你怎麼做,總會有不理解你對你冷嘲熱諷的。不管怎樣的「吃相」,都會有著褒貶不一。所以有時候的這些自尊,不要也罷。太過在乎別人對你的看法,最終就會這樣,怎麼做都是錯。這正是莫言文字的犀利所在,吃自己的飯走自己的路,休管那些風言俗語以及強加給你的自尊。你怎麼理解莫言的意思呢?
(參考莫言的散文之《吃的恥辱》現收入在莫言作品全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