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縣民政局獲悉,我縣農村建檔立卡因病致貧家庭可申請民政醫療救助,重病患者可享受資助參保、普通疾病救助、重大疾病救助等醫療救助。
據悉,我縣民政醫療救助實行屬地管理原則,農村因病致貧的家庭現家中有重病患者(除已納入醫療救助的家庭)的,可納入民政對象享受民政醫療救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將對農村建檔立卡因病致貧家庭進行認真篩查,提出需納入醫療救助對象的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的初步名單;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民政、扶貧部門在村民委員會協助下,通過入戶調查和鄰裡訪問對納入名單中的對象逐一進行調查審核,符合條件的納入民政醫療救助,對名單中的患者已痊癒恢復健康的,不再納入,對雖未在名單中,但確實正患重病的建檔立卡貧困對象,也將納入救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調查審核結果,確定擬納入醫療救助的對象名單,上報縣民政局、縣扶貧辦;縣民政局、縣扶貧辦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上報的對象進行聯合審查,符合條件的,納入民政醫療救助。
「我縣已將農村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納入民政醫療救助工作列入了重要的議事日程,在扶貧對象中符合條件的,將及時納入保障範圍,不遺漏,做到應救盡救。」縣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說,我縣民政醫療救助實行的是動態管理原則,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人員,將及時清出救助範圍,對符合條件的將及時納入救助範圍,確保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充分發揮民政醫療救助在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方面的重要作用。
(記者 謝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