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小學在職教師兼職「在線家教」是否屬於有償家教的問題不斷發酵。同時,一個更為敏感的問題也引來業內廣大教師和社會輿論的熱烈討論——利用業餘時間從事家教並賺取一定的報酬,是不是都要歸於「嚴禁」之列?
教育網店尚屬新事
事情的起因,是不久前微信朋友圈裡曬出的一張在線輔導老師王羽的課程清單,2617名學生購買了一節單價9元的高中物理在線直播課,扣除20%的在線平臺分成後,王羽老師一小時的實際收入高達18842元。據稱,目前某「在線輔導」平臺註冊的生源有1500萬,在線課程也囊括了初中、高中的語文、數學、外語、化學、物理等共計8門課。學生能以1元、5元以及不超過10元的「超低價」享受到「1對1」輔導的效果,所以非常吸引人。
不過,南京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率先表示,在職中小學教師不能兼職「在線輔導」。因為這也應該屬於教育部門明令禁止的在職教師「不得在校外社會力量辦學機構兼職從事學科類教學、文化補習並從中獲取報酬」的規定。
沒想到,幾天過後又有消息傳出,寧波市計劃開通一個叫「甬上雲淘」的網絡商城,出售包括試卷、教學課件在內的教育資源商品,立志打造成中國教育界的淘寶網。值得關注的是,寧波允許教師以個人身份入駐。這就意味著教師也可以開設「教育網店」,像淘寶商家一樣出售自己上傳的優質教育教學資源,並獲取相應的報酬。那麼,與「在線輔導」幾乎異曲同工的在職教師開賣教學輔導資料,又算不算有償家教,是不是也該被叫停呢?對此,口水戰幾乎涇渭分明。
剛性規定也需寬容
其實,「在線輔導」之所以會招致各方爭議,一個重要原因便是2015年6月教育部印發的《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等剛性規定,又被稱為「史上最嚴」禁補令。
然而,其中卻沒有出現如今越來越走紅的「在線輔導」。那麼,在職教師從事在線家教,到底算不算違背最嚴禁令呢?
寧波市相關部門回應稱,老師開網店不屬於有償家教,給予適當報酬是為了調動老師的積極性,在滿足教育公益化需求的前提下,對一些高端的私人定製的個性化學習資源,可以探索有償服務的模式。
對於在職教師兼職「在線輔導」,網民們大多抱以寬容的態度。網友「Candy蘇小蝶」說,「網際網路+」的發展也拓展到教育層面,給學生的是用最少的費用獲取最好的聽課感受,聽不明白的地方還可重複回看,性價比很高。
閔行區日新實驗小學專家組組長周大來說,以往指責教師做家教的一個貌似振振有詞的理由是,有教師「上課留一手,到家教時才認真教」,這其實是以訛傳訛。一般來說,課堂教學才是教師的主業,是他們的飯碗,而且,學校也有各級各類的質量檢查、督導和評估,在職教師怎麼可能因為家教而誤了主業呢。何況,在校內教學成績平平、馬馬虎虎,他又怎麼會在家教市場上賺取好的名聲呢。
不必急於出臺禁令
有意思的是,在這場紛爭中,教育部相關負責人已表示,中小學在職教師不應因為參與有償在線教育而影響正常教學,但會不會實行「一刀切」的禁令,目前尚在研究中。這個態度至少表明,在職教師兼職「在線輔導」,並不完全適用「最嚴禁補令」相關條文。
華東師範大學慕課中心主任陳玉琨教授認為,在線教育作為一種技術手段,具備普惠特質,可以面向全國幾十萬、幾百萬的學生群體。從這個意義上講,如果我們倡導體制內的教師能兼職成為在線教師,再通過網際網路將教育資源進行重新分配,偏遠地區的學生也能有機會享受大城市的優質教育資源,從而促進教育公平。「但在線教育屬於新鮮事物,目前,還沒聽說有哪個國家針對在線教育出臺了相關制度和法規,若盲目地推出一些所謂的管理制度或禁令,未必真的有意義。能否等這一教育形態再發展幾年後,再出臺相關的管理辦法,這或許更合理些。」陳教授說。
不過,也有專業人士認為,如果真要給「在線輔導」網開一面,只允許在職教師兼職「在線輔導」並適當取酬,也會引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比如,在職教師今後即便要從事線下的傳統型家教,也完全可以「不收費」,而只需以「在線輔導」名義收費就行。因為,線上輔導、線下答疑,這也是貌似合理合情、且符合教育程序的。
建議設立登記制度
語文特級教師、虹口區新華初級中學榮譽校長陸繼椿說,問題並不在於是線上還是線下,而是要從制度層面解決對有償家教的爭議。「補課肯定是需要的,也是符合教育規律的。學校和教師有義務、有責任幫助學生補缺補差。但必須有一個明確的界定,就是對自己本校、本班的學生,是不應該收費的。幫助自己的學生補課,這是教師工作的自然延伸,是職業行為的規定。」陸老師說,輔導校外的其他學生,情況就應當有所變通,那是屬於市場行為了,如同工程師、醫生、演員、教授等一樣,他們在業餘時間從事相關的職業工作並不違法,唯獨禁止中小學教師8小時以外的合理勞動取酬,並不一定說得過去。
陸繼椿還表示,對在職教師的家教收入也應當有一個大致的「行業規範」。現在有些家教收入奇高,甚至還出現了「大課班價」「小課班價」和「打包價」等怪象。雖然不可能出一個「政府指導價」,但也不能任由「市場」說了算。能否出臺一個在職教師業餘兼職家教的登記制度?能否從家教的學生人數、收費限額、依法納稅、質量評估等方面,有個行業約束機制?這樣或許才能使有償家教變得更為規範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