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到了暑期學校放假,人們最擔心的莫過於孩子溺水事件,因為夏季炎熱,孩子放假在家沒有管束,喜歡結伴去玩水,很多孩子都沒有安全意識,對危險沒有警惕心,更沒有自救的能力,所以溺水事故無可避免的會常常發生,暑期也是此類事故的多發期,提醒家長們,管好自己的孩子,絕對不能掉以輕心。
今年7月,光是河南南陽市就發生了多起小孩溺水事件,每一起都是以生命作代價,讓人痛心疾首。6日下午2點半左右,宛城區茶庵鄉有3個孩子結伴去池塘摸魚蝦,夏季雨水多,池塘裡的水很深,一名14歲少年不慎滑入池塘,掙扎了幾分鐘就沉入了深水中,消防員經過10多分鐘的營救,孩子雖然被找到,但已經溺水身亡。
9日下午4點半,在宛城區瓦店鎮的白河,又有一名孩子落水溺亡,當時有4個頑皮孩子,在河邊玩耍,看到一艘無人看管的小船,就全部登船劃到了河中心,其中一名10歲的小孩,站在船沿邊,因為小船搖晃,不慎跌進河水中,其他孩子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他掙扎一番後,最終無力沉沒,等救援人員把孩子救起後,他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
10日上午8點左右,淅川縣老城鎮王家嶺村也有一名小孩獨自在河邊玩耍,不小心跌倒滑進了深水區,無力自救溺亡,後來消防人員經過2個多小時的打撈,總算把孩子冷冰冰的屍體打撈上岸。這幾起溺水事故,無不都是慘痛的教訓,讓人唏噓不已,當然也給所有家長敲響了警鐘!除此,其實在眾多溺水事件中,也有很多事故本可以避免,孩子溺水後是可以營救成功的,但由於人為造成錯過了第一營救時間,導致了慘劇發生。
7月21日有媒體報導,在江蘇宿遷市某遊泳館裡也發生了一起兒童溺亡事件。據悉,7月18日下午6時許,一位名叫李豔(化名)的家長帶著6歲兒子,第一次去遊泳館參加遊泳課,他們來到該地菲特尼斯遊泳館學遊泳,這個遊泳館坐落在蘇州工業園區的碧桂園,進館前,門口的工作人員告訴孩子媽媽李豔,孩子有專人教學,家長不可入內,只能在外面等。於是,李豔只好把兒子送到更衣室,自己則留在了外面。
1個小時後,到了遊泳班小朋友們的下課時間,孩子們一個個都從裡面走了出來,等在外面的家長們也各自接走了自己的孩子,唯獨李豔始終都不見自己兒子出來,等到遊泳館裡再也沒有孩子出來時,李豔似乎已經感覺到了不對勁,心都跳到嗓子眼裡了,她心急如焚地不停詢問遊泳館工作人員:「我的孩子呢?為什麼我家孩子還沒有出來?」工作人員竟還叫她別急,繼續在外面等。
又等了幾分鐘,仍然沒有見到孩子,李豔都急得眼淚汪汪了,她想自己進館去尋找,然而,被工作人員極力阻攔,表示家長不能進館。孩子都失蹤這麼長時間了,真想不明白工作人員為什麼都不著急,堅持不讓孩子媽媽進館尋找?在外面,李豔曾4次向工作人員提出進館要求,都被拒絕,她只好委託現場的工作人員去更衣室檢查看看,結果還是不見孩子,直到這時,工作人員才答應陪李豔進館到內池尋找。
在遊泳館內池,陪同李豔的工作人員剛好遇到一名教練,而這個教練正是李豔兒子的帶班老師,當被問及他們班有孩子失蹤時,教練竟是一臉懵圈,還聲稱自己不知道:「這小孩是我班組的,我不知道他去了哪裡,我去接7點班的學員了。」聽說有孩子不見了,教練也很著急,他們分散去找,還一路喊著孩子的名字,結果始終都沒有聽到回答,教練吩咐李豔再去男更衣室找找,多人找了一圈,還是見不到孩子的蹤跡。
出了這樣的大事,李豔已經嚇壞了,她打電話喊來了孩子的姑姑和舅舅等一些親戚,大家都幫著尋找,大家幾乎把遊泳館每一個角落都翻了遍,孩子竟像人間蒸發了一樣。就在所有人將要失去信心時,孩子終於被找到,只不過他是漂浮在遊泳池水面上了,孩子已經喝了很多的水,從水底飄了起來,完全失去了意識,大家趕緊把孩子緊急送往醫院搶救,經過醫生診斷,孩子仍有微弱的心跳,但沒有自主呼吸,沒有血壓,已經腦死亡。
孩子的心肺肝臟等器官都已嚴重損壞,醫生建議放棄治療,7月20日早上6點,救治了一天多的孩子,最終還是在ICU重症監護室裡,永遠地離開了媽媽。那麼孩子究竟是怎麼溺亡的呢?遊泳館裡有專門的教練,還有其他工作人員以及安全員,當時他們在哪?遊泳館裡的監控視頻顯示,18日下午7點左右,6點的遊泳課剛剛結束,教練就領著他的學員去了更衣室,沒有人覺察到,遊泳池裡還有一名孩子,而他已經滑到了深水區。
視頻畫面觸目驚心,更讓人痛心不已,孩子在深水區面部朝下漂浮在水面,不停地掙扎著,前後大約有十幾分鐘,然後才沉入水底。在這段時間裡,假如有一人發現了他,孩子都有可能獲救。在這段時間裡,正是李豔在外面要求進館尋找的時候,如果工作人員放她進館,孩子也可能不用死。還有,在這致命的十幾分鐘裡,遊泳館裡的安全員在哪裡?監控視頻裡始終都沒他的身影。
遊泳館裡的學員都是幾歲的孩子,他們根本就沒有安全和保護意識,所有的安全責任都應該由教練,安全員和工作人員負責,那麼他們負到責任了嗎?下課時,教練為什麼不知道自己的班裡少了孩子,是因為他根本就不清點人數,這是嚴重的失職。偌大的遊泳館裡,每天出出進進的都是些孩子,安全有多重要?那麼巡場安保人員和救生員呢?這是讓人無法理解和接受的問題。
在這起事件中,毫無疑問,遊泳館裡的教練等其他相關人員,都存在無法推卸的失職責任,而遊泳館的制度也存在很大漏洞,自己工作不到位,為什麼還不準家長進館尋找?只能說明遊泳館的防患意識缺失,工作人員態度冷漠無情,所有人都缺少該有的責任心。種種大不該,才造成了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庭失去了孩子,變成了不幸家庭,讓他們承受了巨大的失子之痛,而這種痛苦還要跟隨他們一輩子。懇請所有從事這種行業的人們,多一點對生命的尊重,多一點責任心,用最大努力減少這類事故的發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