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男生見義勇為被刑拘,被襲胸女生回應:對不起同學,你本該被表揚。
近日,有媒體報導了一則令人啼笑皆非的案子。
8月21日,一個普通的家庭被一份「拘留通知書」打破了,名叫胡林(化名)的男生因為「」故意傷害(輕傷)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被帶到了湖南省永州市看守所內羈押。
胡林只是一名十幾歲的學生,見到兒子突然被警方帶走,其父親著急萬分之下聯繫到了記者,經過父親的回憶,事件脈絡才逐漸清晰起來。
一切都要從幾個月前開始講起。
六月初,胡林和自己的同學在湖南永州的一家商場裡面逛街,胡林的這名女同學叫做李愛(化名),今年只有17歲。
當雙方並排行走的時候,李愛的身邊突然走過來一個中年男子,經過她身邊時用肘部襲擊她的胸部。
李愛回憶說當時男子力氣挺大的,導致胸口很疼。李愛和胡林說了剛才發生的事,二人決定去跟該名男子對質,卻沒想到被對方倒打一耙,惡人先告狀,指責二人想要碰瓷。
雙方爭執不下,最終鬧到了商場的保安那裡。保安拿出監控錄像,嘗試還原事發經過,然而這時自覺理虧的中年男子突然打算逃跑,而胡林見狀果斷去追。由於胡林的手受了傷,於是就用腳踢對方的腿部,致使對方摔倒在地。
據悉,這名中年男子年齡為52歲,是個慣犯。就在同一天的同一家商場裡,他就不止對一個女孩子下過手,遇到胡林應該是他沒算到的吧!
有了監控錄像作為鐵證,該名52歲的男子沒有辯駁的餘地,承認了威脅女生的事實。最終在警方的協調下,該男子賠償女生300元的檢查費和路費,此事就此了結。
但萬萬沒想到,這個案件並沒有完結,見義勇為的胡林也被他拉下水了。
前面提到,胡林在追擊猥褻犯的時候,用腳踢對方導致對方摔倒受傷。幾天後,胡林家裡就接到了電話,電話裡面說摔倒的猥褻犯因為那次摔倒住院了。
聽聞52歲男子需要做手術,胡林的父母拿出一萬塊錢交給對方當作手術費,但對方並沒有就此罷休,張口就要20萬的賠償。
胡林的家人無法接受,於是就在8月21日收到了那份拘留通知書,胡林被警方以故意傷害罪的罪名帶走。
那名被襲胸的女同學聽聞了這件事後,回應道:對不起同學,你本該被表揚。
目前案件正在辦理當中,而案件的焦點就集中在胡林是見義勇為,還是故意傷害。
這次事件的戲劇性就在於此,一個是見義勇為的少年,一個是被傷害的少女,一個是有違法行為最終卻自食其果的中年男性。
做好事的男孩被拉下水,本來會受到傷害的女孩被保護,施暴者嘗試從受害者身上撈到好處,這起事件堪稱現代版羅生門,活靈活現在現實世界裡上演。